(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2年1月25日在兴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兴宾区财政局局长 黄杰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聚力产业发展、强力巩固衔接、全力加速提质、坚守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支再创佳绩迈上新台阶。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5.87亿元,增长34.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增长53.97%,增幅排全市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64亿元,增长8.51%。较好地完成了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公共预算总收入64.6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亿元;返还性收入1.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5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6亿元;上年结余1.54亿元;调入资金7.7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亿元。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6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4亿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84亿元的149.36%,增长53.97%。其中:税收收入4.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54亿元的103.61%,增长5%;非税收入完成5.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3亿元的239.51%,增长155.6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53.98%,增长32.52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2亿元,增长2.56%;企业所得税0.23亿元,下降18.55%;个人所得税0.23亿元,增长11.85%;资源税0.3亿元,增长42.61%;城市建设维护税0.37亿元,增长1.53%;房产税0.46亿元,增长183.98%;城镇土地使用税0.12亿元,增长24.79%;土地增值税0.43亿元,增长103.4%;契税0.56亿元,下降59.55%;其他税收收入41万元,增长41.38%。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3.03亿元的139%,比上年同期54.97亿元增支4.68亿元,增长8.51%。
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的支出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亿元,增长22%;国防支出0.04亿元,增长22%;公共安全支出1.09亿元,增长14.11%;教育支出13.41亿元,增长11.69%;科学技术支出0.02亿元,下降5.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亿元,增长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亿元,增长0.64%;卫生健康支出10.05亿元,增长14.33%;节能环保支出0.62亿元,下降9.4%;城乡社区支出1.25亿元,增长43.6%;农林水支出9.08亿元,下降20.69%;交通运输支出3.75亿元,增长153.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7亿元,增长24.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3亿元,增长3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3亿元,增长46%;住房保障支出1.95亿元,下降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5亿元,下降8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亿元,增长95%;债务付息支出0.35亿元,增长2.56%。
需要说明的是:(1)交通运输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道路建设项目支出;(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拨付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和社有企业社会保险费欠费财政补贴资金0.1亿元;(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拨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23亿元,2021年无该项资金安排,(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救灾抗旱和灾后重建财力补助资金0.1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35亿元。其中: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7%,增长410.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07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亿元,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6亿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下降51.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7.7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28亿元;上解支出5.29亿元,年终结余0.33亿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我区财政十分困难,无法安排资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此全年收支均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0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社会保险支出完成6.23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0.8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0.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8亿元。
(五)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共获得上级补助收入42.55亿元,同比增加2.14亿元,增长5.28%。其中:返还性收入1.13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55亿元,同比增加4.14亿元,增长12.4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6亿元,同比减少2.01亿元,下降34.24%。
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2021年,我区共获得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3亿元,体制补助收入0.12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4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5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46亿元,结算补助收入2.27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2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统筹用于我区“三保”保障支出,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备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结算补助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草案表执行数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这几项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含有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不能算是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六)“三公”“两费”执行情况
2021年,我区“三公”经费支出614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下降5.83%,“三公”经费实现了逐年下降目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万元,同比减少33万元,下降5.44%;公务接待支出4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1.11%。
“两费”支出620万元,同比减少213万元,下降25.57%,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其中:培训费支出111万元,同比减少53万元,下降32.32%;会议费支出509万元,同比减少160万元,下降23.92%。
(七)债务情况
1. 年末债务余额变动情况。2020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72亿元,专项债务5.44亿元。2021年我区共获得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7亿元,上述增减因素平衡后,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7.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15亿元,专项债务7.23亿元。
2. 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和安排情况。2021年我区共获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43亿元,用于交通项目0.25亿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0.18亿元;再融资债券0.83亿元,用于偿还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获得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7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亿元,用于城南创业园项目1.2亿元、三利湖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发展项目0.6亿元;再融资债券0.27亿元,用于偿还我区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八)预备费执行情况
我区预备费按公共预算支出的1%安排0.37亿元,由于年度内没有出现重大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在预算调整时用于平衡年度预算。
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同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出入。待决算编成后,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九)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措施及工作亮点
2021,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等有关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好扩财源、优支出、守底线、保民生、强振兴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 加强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深挖税收潜力,把握好经济税收形势,抓好矿山、木材等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正确处理好财政增收与减税降费的关系,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涵养财源。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充分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进一步推进旱改水项目实施,多渠道增加收入,提高财政自给率。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坚持“走上去”,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动态了解上级资金主要投向和支持重点,积极反映我区财政情况和困难,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 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兜牢“三保”底线。一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切实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首位,在保障工资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急需的机构运转类和基本民生类项目,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三保”支出稳健运行。
3.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争取再融资债券1.1亿元置换到期政府债务。二是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统筹整合资源应对金融政策收紧等不利局面,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偿还到期本金。三是坚持把旱改水项目建设作为化债的重要手段,2021年实现旱改水指标交易收益10.31亿元,助力化解债务风险。
4. 强化民生保障,不断化解民生难题。一是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持续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等支出,全年教育投入13.4亿元,增长12%。二是把社会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稳岗和就业保障力度,关注群众衣食冷暖,切实增强制度兜底保障功能,全年社会保障支出达9.42亿元。三是把卫生保障放在关键位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夯实医疗救助拖底保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年卫生健康支出10.05亿元,增长14%。
5. 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建设。一是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分析任务分解制度等措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1亿元,支出进度100%。二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确保财政支农投入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相适应,全年农林水支出9.08亿元,有力支持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救灾、防汛抗旱等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完成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配套资金、整合资金以及吸引社会资金目标任务。
6. 强抓财金联动,精准支持经济发展。一是落实好“桂惠贷”财政贴息政策,全年投放“桂惠贷”35.5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395户,降低相关市主体融资成本0.85亿元,助力地方经济增长成效明显。二是管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为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全年获专项债券1.8亿元,用于城南创业园项目及三利湖湿地公园及周边区域发展项目,有力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2年我区财政经济形势将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局面。收入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长更难,将呈现低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各领域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强,特别是推进工业、乡村、科教三大振兴,守住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发展三条底线,“三保”,债务付息等资金需求增加,受土地市场前景不确定性、旱改水交易周期性等因素影响,财政运行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综合研判,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
根据上级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项目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有效融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量入为出原则。强化预算审核和执行监督,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是综合预算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和刚性支出,不断改善基本民生。三是急需必须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事业。四是风险底线原则。科学稳妥安排收支预算,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财政稳健运行;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缓释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实兜牢“三保”风险底线和债务风险底线。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0.3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2亿元,增长7.85%(税收收入5.11亿元,增长8.68%,非税收入5.91亿元,增长7.14%),上级补助收入36.76亿元(含预估转移支付收入10.2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6亿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38亿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长12.76%,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93亿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长13.69%;转移性支出安排1.46亿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下降11.6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3亿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16.51亿元,其余32.42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来宾市及我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并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0.5亿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 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26亿元。其中:本级各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57亿元,上年专项结余收入0.33亿元。
2.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6亿元,全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我区无此项收入,所有数据均为零。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4亿元。支出安排5.9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4亿元。本年度结余1亿元,滚存结余6.07亿元。
(六)政府债务偿还安排情况
2022年到期的政府债务2.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亿元(本金0.73亿元,利息0.37亿元),专项债务1.15亿元(本金0.89亿元,利息0.26亿元)。对于到期政府债券,将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以及统筹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方式筹措,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关于2022年新增债券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给我区新增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2年兴宾区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清理2021年结转项目,并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的各项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当月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来宾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兴宾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来宾市建市20周年、我区建区20周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非凡。
(一)明确思路抓好各项收入征管。一是围绕项目建设大力培植财源。大力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项目落地提速,为财政持续增收奠定基础。二是围绕科学理财抓好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质效,充分掌握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大户的收入变化趋势,不断增强各部门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合力。三是围绕协同配合强化非税征收。加强与非税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挖潜增收,弥补减税降费财政收入缺口。加快盘活处置各类资产资源,为收入增长提供有效补充。
(二)落实政策要求提高支出效益。一是突出保障重点。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优先保障“三保”、维稳、化债、重大项目等支出,全力以赴持续支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工作。二是管好直达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惠企利民决策部署,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使资金流向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的领域。三是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运行的动态监测和统计上报工作,精准测算库款需求,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保持合理库款规模,防范财政支付风险。
(三)统筹财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一是全力助推教育事业,进一步筑牢民生之基。加大教育投入并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巩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稳固民生之依。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三是大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民生之需。筹措资金支持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大力度实施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
(四)全力保障突出打好三场战役。一是打好疫情防控巩固战。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重大疫情救治防控体系建设。二是打好乡村振兴提速战。充分用好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平衡,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支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支持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及医疗废物处理等,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资金保障。
(五)持续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一是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在市级的指导和帮助下,争取自治区将我区列为全区“三保”风险化解试点地区,获自治区在资金和政策的支持,逐步降低“三保”风险等级。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化债力度,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快区属企业市场化转型,全力推动旱改水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老城区资产处置,提升债务化解能力。三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毫不松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国库资金监测,采取逐日盯库方式强化库款监控,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盯紧暂付款消化目标,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提振信心、乘势而上、奋发作为、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