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来宾市武宣县全县与县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武宣县全县与县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武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宣县财政局局长 林富源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与县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到会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全县与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全县上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尽职尽责履行财政保障基本职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
按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乡镇财政收入上划到县财政统一管理。基于此,全县与县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35691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48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5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30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88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294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064万元;调入资金2848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847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万元)。
全县与县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35691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405万元(县本级280206万元,乡镇级49199万元);上解支出30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30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121万元。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均实现了预算收支平衡。
1.全县与县本级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自然口径)82595万元,同比增长9.5%,完成预算的99.32%(2022年10月28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数,下同)。
从部门完成情况看,税务部门完成65311万元,同比增长23.97%;财政部门完成17284万元,同比下降24.01%。
从收入结构看,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9830万元,同比下降17.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8.22%;非税收入完成42765万元,同比增长57.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1.78%。
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937万元,同比下降67.81%;企业所得税3710万元,同比下降38.67%;个人所得税865万元,同比下降22.56%;资源税6728万元,同比增长12.41%;城市维护建设税1569万元,同比下降30.94%;房产税1050万元,同比增长15.38%;印花税1004万元,同比下降0.89%;城镇土地使用税1194万元,同比下降12.21%;土地增值税2086万元,同比下降50.6%;车船税1366万元,同比下降63.66%;耕地占用税9671万元,同比增长695.31%;契税5347万元,同比增长10.89%;环境保护税308万元,同比增长103.97%;其他税收收入-5万元(以前年度营业税退税)。
在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2710万元,同比下降29.8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96万元,同比增长7.74%;罚没收入3779万元,同比下降47.2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05万元,同比下降80.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78万元,同比增长366.83%;捐赠收入1万元,同比下降5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75万元,同比下降2.78%;其他收入1221万元,同比下降6.72%。
2.全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3%,同比下降5.57%。其中:对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民生支出投入268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6%。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转移支付21984万元,在市本级列收列支,是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剔除上述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0.73%。
3.县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0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6%,同比下降5.3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69320万元,同比增长5.63%;农林水支出37590万元,同比下降2.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85万元,同比下降0.45%;卫生健康支出25688万元,同比下降41.29%(卫生健康支出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转移支付21984万元,在市本级列收列支,剔除上述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95%)。
县本级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有效保障了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
4.预备费使用情况。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488万元,全年已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领域和抢险应急救灾等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完成806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91%,同比增长42.1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5535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513万元,主要为大藤峡耕地占补指标出让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5681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732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547万元等收入后,总收入为186192万元。全县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41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7%,同比增长204.1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文化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调出资金28479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县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359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06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91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064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80万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36455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242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6万元,其中:本级利润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支出0.12万元,四舍五入取整后为0),调出资金3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资金23万元。
(五)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1841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85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0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6447万元;自治区核定政府债务限额287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65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新增政府债券
2022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8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494万元,专项债券82547万元。一般债券主要安排用于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1705万元,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445万元,小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项目1380万元,乡村风貌提升、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964万元。专项债券主要安排用于供销社(城北区)-武北一队矮寨岭片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1500万元,桂中电子终端制造基地项目A地块(一期)工程14500万元,体育综合体项目20943万元,城东自来水厂工程2000万元,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40604万元。
3.再融资债券
2022年自治区代为发行我县再融资债券138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一般债券,已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14300万元的债务,主要为城东新区B地块5939万元、桐岭镇文体小广场4061万元、2017年旧城改造项目市政建设1311元、2017年教育建设项目207万元、2017年扶贫攻坚开发项目1346万元、2017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332万元、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04万元。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额143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主要通过自治区代发再融资一般债券偿还13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500万元,已如期偿还到期债务。2022年一般债务付息4054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086万元。全年未发生政府债务逾期行为。
(六)税收返还和转移收入情况
2022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224480万元,同比下降8.41%。其中:返还性收入7553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3038万元,同比下降4.29%;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889万元,同比下降33.37%。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不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借助财政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事前绩效评估等手段,多维度、多阶段分析财政支出实施效果,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2021年初申编有项目的58个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项目自评个数为291个,自评金额为156752万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重点项目支出及2个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再评价工作。对2022年安排的4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为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率保驾护航。
(八)中央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共获得中央直达资金85035万元,支出83062万元,支出进度为97.68%;参照直达2105万元,支出1915万元,支出进度为91%。主要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基本支出,充分发挥中央直达资金兜底线、促发展作用,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在正式办理上下级结算和清理结余结转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会略有调整,将在决算报告中反映。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措施及成效
2022年我们始终围绕县委总体工作部署,面对宏观经济下行、“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减收等严峻形势,坚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发挥财政职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注重财源建设,增强财政统筹能力
1.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健全税收共治格局,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叠加的不利局面,强化收入形势研判,着力增强收入组织的前瞻性、主动性,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深入挖潜增收,加强探矿权指标出让、新增补充耕地指标出让,努力增加非税收入,拉高收入总量等综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弥补政策性减收带来的税收缺口。2022年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91449万元,同比增长19.59%,高于全区增速15.9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增速5.53个百分点,增速排在全区县(市)第12位,来宾市第2位,来宾市县级第1位。按自然口径,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595万元,同比增长9.5%,高于全区增速15.7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增速1.37个百分点,高于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1.5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24480万元。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及时了解前沿财政政策变化和国家政策支持方向,紧抓政策机遇,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申请上报项目,全力落实政策措施、推进项目和争取资金工作。
3.积极申请债券资金支持。坚持依法举债、限额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结合2022年到期债券和新增债券需求,主动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再融资债券13800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494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82547万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到期债务偿还压力,有力地支持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4.投入5397万元用于工业发展。重点用于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规模上台阶、智能制造、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园区前期工作经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方面。其中拨付工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高新技术企业等奖补资金2531万元,受益企业100家,助企惠企促发展;拨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前期工作经费等2866万元,有效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为园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用财政的“真金白银”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在“稳经济”上下功夫
1.严格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办理留抵退税31023万元,惠及全县约121户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六税两费”5971户,共计4729万元;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10户,共缓缴金额397万元。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共3513户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税款2271万元。不论是退税减税户数的“面”和金额的“量”均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减税降费成效显著。
2.挖掘新型城镇化发展投资潜力。申报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共7350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个1135万元。其中:已发债的项目为2个共4500万元,分别是供销社(城北区)-武北一队矮寨岭片区改造项目、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3.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谋划。申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9个,债券资金需求共219704万元,今年共获得发行债券项目6个,落实专项债券资金82547万元。
4.推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获得新增专项债券项目6个,项目资金82547万元,年末支出进度为100%。
5.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对278户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3个月的租金,减免租金311万元。同时,加强对各出租单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核对承租人信息,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6.政府采购精准惠企。采取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交易成本、预付合同款、及时支付采购合同资金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力。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实际发生采购金额32007万元,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2784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71.2%。
7.积极开展“桂惠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并与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的工作相结合。向餐饮企业投放“桂惠贷”103笔,投放金额3928万元,惠及90家企业,为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企业节约融资成本79万元。向交通运输企业投放“桂惠贷”118笔,投放金额11756万元,惠及94家企业,为交通运输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29万元。
8.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全县“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201笔共计2379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发放贷款40笔共计607万元,拨付贴息资金72万元,降低创业人群融资成本。
9.做好上市企业辅导。组织开展了2次企业上市培训,对优质企业进行培育、动员,宣传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成功组织广西新东运矿业有限公司、广西武宣金牌防水公司2家优质企业填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信息,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10.促进各类消费场所正常经营。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消费预期,促进居民消费回暖,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服务业纾困解难,围绕汽车、家电、零售、餐饮等消费领域投放政府数字消费券444万元,受益企业20家,促进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
(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做好民生保障文章
注重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细化落实各项政策,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全年民生支出268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6%。
1.坚持教育优先。2022年教育支出69338万元,同比增长5.11%。其中:拨付学前免保教费445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699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40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129万元,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801万元,职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357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提升1322万元,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1046万元,学前教育建设等教育方面支出408万元。
2.统筹做好社会事业补助等资金拨付发放工作。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866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2168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2369万元;发放困难群众补助及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6584人次11344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补助36559人次2787万元;拨付高龄老人生活津贴41784人次72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4817人次760万元;拨付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残疾人事业发展、优抚抚恤、优抚医疗、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建国前老党员及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等民生资金6477万元;加大援企稳岗稳就业力度,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2199万元,统筹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3.坚持生命至上,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全年投入2401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统筹医保基金39103万元支持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核酸采集等支出,接种新冠疫苗86.23万剂次、核酸采集325.1万剂次。
4.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年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9万元,全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郭氏庄园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刘炳宇故居修缮、黄肇熙故居三期修缮工程等项目,让群众共享更多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5.注重生态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加强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全年投入4150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绿色矿山综合利用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农村环境整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开展。
6.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加大涉农资金本级投入力度,保持乡村振兴投入政策总体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投入14527万元,比上年增长0.67%,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7.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0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7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96万元;拨付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1307万元,持续强化粮食安全保障。
8.支持平安武宣建设。投入1965万元,支持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管控系统、低位视频监控工程等项目建设,为社会稳定提供资金保障。
(四)勇于创新,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投身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注入强大动力和生机活力。2022年县财政局获得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第一届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先进集体。
2.在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中绩效突出,获得自治区给予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奖励500万元。
3.实施农村金融改革,推进“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全县已搭建“七有”标准三农金融服务室142个,实现村级100%覆盖。获2021年度“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奖补二等奖。
4.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制度+技术”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覆盖。紧紧围绕财政部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预算编制考核,狠抓落实,连续数月在全区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我县就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在全区培训班上作经验分享发言,获得自治区财政厅王代玉副厅长肯定性批示。
5.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安排资金1730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82个;安排资金600万元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自治区财政厅公布的各县(市、区)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中,我县项目均为优秀。
6.有序推进“一卡通”试点工作。作为全区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试点县之一,制定出台《武宣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有序推进“一卡通”工作。2022年6月率先在全区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管理上线运行。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60项,资金总额25369万元,受益群众13.1万人。
7.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监管。向国有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17445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三保”保障范围和执行标准,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三保”预算支出184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未发生“三保”风险。二是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合理调度资金,落实债务化解任务,确保不出现违约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2022年法定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2440万元;做好再融资债券申报工作,平滑债务周期,获得再融资债券资金13800万元。三是着力防范财政库款风险,紧盯库款变动情况,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库款情况,及时掌握库款动态,科学合理调度库款,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保障重点资金支付,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坚持“严控增量”和“消化存量”两手抓,加大清理消化暂付款工作力度,全年消化往年暂付款9059万元(2022年累计消化暂付款6480万元,其中:消化往年暂付款9059万元,新增暂付款2579万元),2018-2022年累计消化暂付款38496万元,消化率为76.79%。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经济发展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财政收入增长依赖一次性税收和非税收入,持续增收难度较大;随着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现代财政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产业项目储备较少、成熟度不足,申报债券项目通过率不高;上级转移支付的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做实做细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精准施策,积极应对,努力加以改进提高。
三、2023年全县与县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县委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全县与县本级预算草案
全县与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总收入预计为292266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92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95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55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4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49万元);调入资金1999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987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21万元。总收入减去上解支出21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万元后,剩余规模为28982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县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289825万元。
(1)全县与县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生活出行基本上恢复常态,国内经济预计将加速回暖恢复态势,经济增速逐步向潜在增长率水平回归。且根据我县“三城三区”实施方案的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需在2024年突破100000万元大关,今年仍需保持较高增长。综合研判,预计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203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①税收收入43018万元,同比下降22.95%。其中:增值税16493万元,同比增长14.53%;企业所得税4350万元,同比下降19.44%;个人所得税875万元,同比下降22.22%;资源税6800万元,同比增长4.62%;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万元,同比下降19.5%;房产税100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印花税1000万元,同比下降9.09%;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万元,同比下降14.29%;土地增值税2100万元,同比下降75%;车船税1200万元,同比下降20%;耕地占用税950万元,同比下降87.75%;契税500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环境保护税350万元,同比增长127.27%。
②非税收入46185万元,同比增长80.18%。其中:专项收入2932万元,同比下降7.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20万元,同比增长19.11%;罚没收入4149万元,同比增长15.8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314万元,同比增长145.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同比下降100%;捐赠收入3万元,同比下降50%;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17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297万元,同比下降26.67%。
(2)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825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262037万元,乡镇级支出27788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21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万元。
现在报告的2023年全县预算是代编预算,其中乡镇预算与各乡镇人大批准的实际预算可能有出入,待各乡镇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3)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037万元,同比下降2.48%。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104000万元,其余158037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增支政策和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并严控一般性支出增长。
(4)预备费安排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9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5)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情况。全县上级补助收入17295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553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450万元,同比下降7.1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49万元,同比增长15.31%。
(6)全县安排“三公”经费923万元,同比下降0.02%。其中: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同比增长10.1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7万元,同比下降3.26%;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2.县本级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教育方面。一是学前教育方面,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设备采购等6052万元,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小学教育方面,安排公用经费、特岗教师经费、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小学薄弱改造等经费34346万元,积极改善小学办学条件和促进小学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初中教育方面,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培训等经费13932万元,进一步保障和提高初中办学条件,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四是高中教育方面,安排助学金、公用经费、教师培训等经费6407万元,加快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五是职业教育学校方面,安排公用经费、教师培训、校园建设等经费2235万元。
(2)“乡村振兴”方面。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2477万元,用于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614万元,巩固脱贫成果经费、衔接政策帮扶经费、历年项目尾款等863万元。
(3)医疗卫生方面。一是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237万元。二是安排医疗救助1666万元,为全县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卫生健康人才补助资金等307万元,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实施。四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82万元。
(4)社保就业方面。一是安排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670万元。二是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927万元。三是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9654万元。四是安排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4365万元。五是安排老年人福利补贴739万元。六是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安置资金等4150万元。
(5)经济发展方面。一是继续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开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等,做强做大支柱产业。二是安排桂惠贷财政贴息1403万元,引导金融机构为我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支持。
(6)环境卫生方面。一是安排环保相关经费759万元,全力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二是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等1814万元。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55798万元,同比下降43.16%。其中:当年基金收入5032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83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90万元。按照对应安排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5811万元,按科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463万元(主要是征地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收益的40%用于农业农村支出、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农林水支出9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7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4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22万元;调出资金19987万元。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63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5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为3237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02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80万元,加上年结余36455万元,预计当年滚存结余40435万元。
(五)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本级利润收入预算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万元。按照对应安排和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1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需要偿还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务55502万元。将通过再融资债券、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统筹安排偿还,确保及时还本付息。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在今年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全县与县本级预算草案前,为保证全县机关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我们已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2月3日,全县共安排部门预算工资、编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春节慰问费、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30662万元。
四、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加力推进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是围绕我县构建“三城三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工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实体经济,积极涵养财源,为财政增收积蓄后劲。二是提高各部门共抓产业建设、共谋发展积极性,加快完善综合治税体制,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析,引导各部门培植优质可持续财源。三是着力争取上级资金、储备优质项目,县财政、发改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走向,优先储备一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契合我县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项引资,严防“钱等项目”的现象发生。
(三)立足改善民生,打造保障坚实、公平普惠的民本型财政
一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二是保持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优化财政民生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完善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深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各类民生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地惠企利民。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摆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加大教育投入,强化教育保障。四是围绕“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目标,积极向上争取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财力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倾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五是支持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六是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资源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四)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一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完善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机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三是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五是盘活闲置资产资源。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资产,加大对闲置资产的清理处置力度。
(五)妥善化解政府债务,提升财政保安全促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加强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充分利用地方债务管理系统和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三是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激发平台公司内生动力,增强平台公司稳健经营实力,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做好财政提质增效
一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二是落实财政运行预警监测机制,精准实施库款监测与调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稳住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基本盘。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锚定目标、开拓进取、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名词解释:
〔1〕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2〕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3〕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4〕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具体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我县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8〕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9〕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预备费:为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临时需要追加的支出而设置的不安排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15〕政府债务余额:指政府在某财政年度末,所欠债务的累计余额。
〔16〕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
〔17〕新增政府债券:指为新增政府债务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对应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对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8〕再融资债券:指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发行的地方债券。
〔19〕中央直达资金:指中央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20〕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指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好,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2〕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3〕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财政部门内部专司财政评审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运用专业的技术手段,从工程经济和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进行技术性审核与评价的财政管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