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来宾市忻城县全县与县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忻城县全县与县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0日在忻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忻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与县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现中国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全县组织财政收入5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48771万元的110.29%,同比增长21.35%;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747万元,完成全年调整预算358854万元的99.13%,同比增长0.65%。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61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38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1万元、调入资金1139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743万元。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7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专款24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1954万元,收支平衡。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同比上年增长26.68%。其中:税收收入17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同比上年增长11.96%;非税收入1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6%,同比上年增52.79%。
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8184万元,增长20.92%;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增长37.23%;个人所得税488万元,下降16.44%;资源税696万元,增长229.86%;城市维护建设税1404万元,增长25.13%;房产税462万元,增长12.41%;印花税403万元,下降54.10%;城镇土地使用税336万元,增长7.01%;土地增值税629万元,增长67.73%;车船使用税751万元,下降36.25%;耕地占用税1273万元,下降29.94%;契税1191万元,增长98.83%;环境保护税50万元,下降57.63%;其他税收完成1万元。
组织财政收入主要增收因素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增收。一是建筑业增值税入库税款较多,累计建筑业增值税入库15381万元,同比增长10.58%。主要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带动,贺巴高速公路全年累计入库增值税7720万元,同比增长45.85%;新柳南高速公路全年累计入库增值税2937万元,同比下降12.64%。二是随着随着增值税的增长带来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三是2021年工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较多,累计入库1899万元,去年同期是1663万元,同比增长14.19%;企业汇算清缴入库企业所得税累计476万元,去年是办理退库120万元。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7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358854万元的99.13%,同比增长0.6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29万元,增长15%;国防支出870万元,增长120%;公共安全支出12136万元,增长4%;教育支出51891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110万元,增长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16万元,增长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39万元,增长10%;卫生健康支出42673万元,下降10%;节能环保支出3589万元,增长203%;城乡社区支出11103万元,增长11%;农林水支出115971万元,下降3%;交通运输支出3871万元,下降7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70万元,下降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40万元,增长71%;金融支出1235万元,增长12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53万元,下降15%;住房保障支出8681万元,下降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87万元,下降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5万元,下降1%;其他支出(类)47万元,下降43%;债务付息支出2868万元,增长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6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014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专款24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1954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60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9%,下降5.08%。其中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15万元,增长8.18%;国防支出785万元,增长132.25%;公共安全支出12049万元,增长4.21%;教育支出24291万元,增长35.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17万元,增长132.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14万元,增长6.99%;卫生健康支出40792万元,下降6.84%;城乡社区支出10407万元,增长16.32%;农林水支出90003万元,下降16.19%;交通运输支出3863万元,下降76.04%;住房保障支出5619万元,下降11.76%;债务付息支出2868万元,增长6.74%等。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和补充基本支出、民生支出,在相应科目中反映。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58万元,超调整预算数608万元,超收部分调入预算稳定基金,将在2022年全部调入一般公预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98085万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91万元,同比增长40%;上级补助收入9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45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57800万元,同比增长18%。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08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80294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年终结余6791万元。当年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下降9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下降78.1%;城乡社区支出18970万元,增长21.6%;农林水支出1337万元,增长265.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7800万元,增长31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3万元,下降66.4%。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全县收入一致。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06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30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年终结余679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两项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共完成36169万元,比上年数31030万元增长16.56%;当年基金支出完成30960万元,比上年数27627万元增支12.06%,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20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277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980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196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89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068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2021年底,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95100.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88300.3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106800万元。
3.政府债券发行及转贷情况。
2021年一般债务期初余额为134937.5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为85937.45万元,专项债务49000。本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累计59968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5806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8万元,专项债券57800万元)。外债转贷收入3033万元。主要用途:
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偿还2021年6月到期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新增1300万元本金中1200万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置换800万元中的700万元;
新增政府债券58068万元:(1)公立医院:忻城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诊疗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忻城县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800万元。(2)工业园区项目:广西忻城县红渡工业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40000万元,金泰医疗健康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15000万元。(3)其他农林水利建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268万元。
外债转贷3033万元,主要用于世行贷款广西扶贫项目。
4.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累计为7873.7万元。其中包括:再融资债券安排还本1900万元,公共预算安排还本200万元。公共预算安排付息577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2868.3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905.4万元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常态化。严格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对绩效目标进行全面管理。要求预算部门对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追加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要填报绩效目标,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
2021年度开展上一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预算单位75个,涉及资金3.9亿元。2020年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涉及44个项目,涉及金额达4.47亿元。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上年度项目再评价11个,涉及资金2.9亿元。
(六)2021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县委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县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生财理财,加大支出三大攻坚战,狠抓预算执行管理。
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认真落实降级增值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优惠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减免、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部分社保缴费比例,减税红利的充分释放,为忻城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贡献了税收力量。加强征管,挖潜堵漏,减少收入流失;支持招商引资和企业培育,充分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外来投资提质扩量,培育税源。
2.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财政厅通知要求,2021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统筹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年内对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压减比例总体达到10%,其中“三公”经费压减5%。
3.想方设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1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878宗,其中项目采购216宗,完成采购预算60898.55万元,实际采购59998.07万元,共计节约财政资金900.48万元。全年受理政府采购投诉4起,招投标投诉1起,受理行政复议0起。
(2)加强项目评审。一是做好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项目预算评审115个,项目送审金额总计143958.17万元,审定金额129026.09万元,核减金额14932.08万元,核减率10.37%。二是做好项目结算评审工作。全年共完成项目结算评审130个,项目送审金额总计97684.27万元,审定金额87492.86万元,核减金额10191.41万元,核减率10.43%。通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控制了建设投资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为政府严格把关,促进了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4.加大财政民生支出投入力度。
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2021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累计支出51933万元。二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文化旅游总投入4861万元。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安排社保基金40620万元,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575万元,安排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00万元,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890万元。四是支持平安建设工作,全年安排平安建设资金5000万元,用于禁毒反邪教、涉法涉诉救助、司法救助、信访救助等。
5.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
2021年全县共安排6441.46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稻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惠农补贴;安排资金1315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6.多渠道筹措资金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全年共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642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中:安排27778.68万元支持我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7154万元持续改善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二是筹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41万元,支持村庄整治、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厕所革命”、食品冷链加工基地、农田水利、产业基础设施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为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7.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积极消化存量债务,缓解存量债务压力。2021年,我县获得再融资债券资金1900万元,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二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弥补新建项目资金缺口,2021年我县获得新增债券资金58068万元。三是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做好我县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做好月报工作,测算分析债务风险状况,做好监测预警,做好风险摸底排查。四是严格控制债务增长,做到有计划的举债。在消化政府存量债务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举借。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2021年全县财政运行稳中有进,有效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但财政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困难,主要表现有: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不够,执行中存在追加等情况;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困难没有根本改观,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仍然较低,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小,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财力仅能保证基本的刚性支出,随着扶贫投入加大、社保支出增加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使得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资金筹措压力很大,财政风险大等。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持续改进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忻城县全县及县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待2021年决算编成后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2022年全县与县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融合;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强化支出标准的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强财政统筹能力,全力服务经费发展大局。
二是量财办事原则,以收定支。预算编制要以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发展目标的要求为依据,兼顾需要与财力可能,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三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带头真正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在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暂按5%的比例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暂按10%的比例压减。若中央和自治区出台新的政策,再按要求进行相应调整。要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要紧处,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强化资产管理,严把新增资产配置关口,不得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职无关的资产。
四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重点绩效评估常态机制。要加强财政政策、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备条件。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完整地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以及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五是防范财政风险。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限额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
(一)2022年全县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0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1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99万元、调入资金1358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740万元(再融资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8万元。其中:
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完成57556万元,较上年完成数53789万元,增加3767万元,增长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2642万元,较上年完成数30758万元增加1884万元,增长6.12%。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9093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7383万元增加1710万元,增长9.83%;非税收入1354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3375万元增加174万元,增长1.3%。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7018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054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248555万元增加11985万元,增长4.82%;上解上级支出104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60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69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1.16%;国防支出396万元,增加7万元,增长1.8%;公共安全支出10319万元,增加69万元,增长0.67%;教育支出52888万元,增加5665万元,增长12%;科学技术支出112万元,增加26万元,3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0万元,增加586万元,增长27.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17万元,增加2998万元,增长5.92%;卫生健康支出36617万元,增加20211万元,增长123.19%;节能环保支出726万元,减少3027万元,下降80.66%;城乡社区支出3255万元,减少625万元,下降16.11%;农林水支出54150万元,减少12787万元,下降19.1%;交通运输支出1048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43.7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8万元,减少205万元,下降40.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3万元,减少850万元,下降8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98万元,增加270万元,增长12.69%;住房保障支出7475万元,增加811万元,增加12.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万元,减少120万元,下降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1万元,减少682万元,下降45.08%;预备费2700万元,预备费按预算总支出的1%预留;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2993万元。
(注:为提高预算编报的完整性,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的通知》(桂财预〔2008〕162号)的要求,从2009年起,县级财政应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预计数仅作为下级编制预算的参考,各地实际的转移支付数以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发文和结算文件为准。)
2.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88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0189万元,增长5.10%;上解上级支出10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065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6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58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0.58%;国防支出368万元,增加9万元,增长2.51%;公共安全支出10223万元,增加75万元,增长0.74%;教育支出31987万元,增加3301万元,增长11.5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6万元,增加513万元,增长26.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48万元,增加2547万元,增长5.55%;卫生健康支出34649万元,增加20136万元,增长138.74%;节能环保支出661万元,减少3026万元,下降82.07%;城乡社区支出3238万元,减少626万元,下降16.20%;农林水支出46909万元,减少10493万元,下降18.28%;交通运输支出1048万元,增加318万元,增长43.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75万元,减少92万元,下降6.73%;住房保障支出4257万元,增加460万元,增长12.1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7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3.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保障的重点。
(1)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及福利水平。
一是安排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资金49193万元;二是安排全县在职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15666万元;三是安排住房公积金7089万元;四是安排村干部、计生人口管理员及中心户长补助支出4284万元;五是安排单位伙食补助资金2473万元;六是安排物业服务补贴1858万元;七是安排体检费467万元。
(2)重点领域支出保障。
公共安全方面。一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方面经费234万元。二是安排公安监控网络建设和租用经费473万元。三是安排打拐、禁毒、防爆、维稳等经费261万元。
教育方面。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完善学前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校发展。一是足额落实公用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质量。二是安排教育附加收入87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84万元,用于学校建设和日常运转出。三是安排税费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专款229万元。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一是安排统筹整合类资金30316万元;二是县本级财力保障: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2100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相关经费1145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73万元等。
公共卫生方面。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专项基金、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等医疗卫生专项资金2476万元,为全县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计生扶持政策。
社保就业方面。一是安排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11925万元;二是安排老年福利843万元,用于发放高龄补贴;三是安排特困人员供养15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低保支出等。
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桂惠贷”贴息经费12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投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市场主体融资覆盖面显著提升,利率水平明显下降,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比例明显提高,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有力支撑。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8855万元,其中: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00万元;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万元;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600万元;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万元;5.污水处理费收入194万元;6.上级补助收入267万元;7.上年结余收入679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28855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15000万元;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96万元;4.调出资金1358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三)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要求,编制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091万元,同比增长1%;基金预算支出31713万元,同比增长3%。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437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529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0908万元。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我县实际,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五)完成2022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2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巩固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攻坚破难,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服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强化生财理财,开源节流。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征管。强化财税协同配合,分级落实责任。二是加强可持续财源建设。把抓项目、扩投资、调结构、促转型放在财源建设的首位,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兑现中央、省、市、县各项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抢抓经济新常态下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主动把握国家、省市宏观政策导向,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新突破。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增量,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结转规模较大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资金,按照规定调整用于其他需要资金支持的领域或事项,提升财政资金的聚合效益。五是强化节支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无效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
2.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整合各项资源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入、精准使用于乡村振兴。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强能源网络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3.狠抓预算执行管理。
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能,促进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全面落实各部门对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在奖惩机制中的具体运用,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升预算执行考核层次,推动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人大监督重点。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我县《关于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忻城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强化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重大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5.切实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和谁举债谁负责,依法依规落实各部门化债、控债、防范债务风险等债务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规范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明确债务偿还责任、考核问责等方面的制度。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隐性债务监控,坚决制止新增隐性债务。
6.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依法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广泛听取、积极采纳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改进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