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江津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应对疫情和洪涝灾害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区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和落实“十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六保”力度,做好“六稳”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3%,较上年(下同)下降6.5%。其中,税收收入42.3亿元,下降5.7%;非税收入18.9亿元,下降8.3%(扣除减税因素后,全区税收增长4.3%左右)。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4.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9.9亿元,收入总计14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1%,下降8.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4亿元,支出总计14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4%,下降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4亿元,以及上年结转1.6亿元,收入总计118.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1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3%,增长2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9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21.5亿元,支出总计118.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转0.1亿元,收入总计0.52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0.46亿元,支出总计0.52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3%,下降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4.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9.9亿元,收入总计140.1亿元。
区级主要收入项目。税收收入41.5亿元,下降5.6%。其中,增值税11.3亿元,下降18.4%;企业所得税6.4亿元,下降1.3%;城市维护建设税3.2亿元,下降10.6%;房产税2.6亿元,增长4.7%;城镇土地使用税4.2亿元,下降5.9%;土地增值税2.9亿元,下降19.8%;耕地占用税1.7亿元,增长4%。非税收入18.8亿元,下降8.3%。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9%,下降7.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8亿元、补助镇级支出8.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4亿元,支出总计140.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亿元,增长10.3%。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运转及履职,促进立法、监督及参政议政能力建设。
——公共安全支出5.9亿元,增长38.8%。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支持扫黑除恶、禁毒、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保障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基础装备、基建投入等经费需求。
——教育支出23.5亿元,增长1.6%。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落实各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支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等。
——科学技术支出1.5亿元,增长24%。主要用于: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扶持、重大新产品奖励等补助政策,支持科普阵地建设和科技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下降14.4%。主要用于:加大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公益性文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区融媒体中心改扩建,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加快旅游厕所、智慧健身长廊和社区健身点建设,举办东方爱情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等大型赛事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亿元,增长5.3%。主要用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精准衔接;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管理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保障退役军人、军转干部、退休干部有关待遇;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17.4亿元,增长9.1%。主要用于: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加大医疗机构财政投入;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等政策,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病等疾病预防控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国家卫生区”创建等。
——节能环保支出1.8亿元,下降6.8%。主要用于: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次级河流污染治理,支持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站)改造升级等。
——农林水支出12.3亿元,增长5.7%。主要用于:支持美丽乡村、美丽院落建设,推进人行便道、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病险水库整治,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产业扶贫贷款贴息和农业高质量奖补政策,落实河长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护经费,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
——交通运输支出4.5亿元,下降51.8%(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主要用于:推进轨道交通5号线跳磴至江津段、“四好”农村公路、G244德感至璧山界、G353三角塘至付家三岔路段等项目建设,落实地方公路管养经费和桥隧运营安全维护经费,落实城市公交优惠政策及公交客运营运补贴等。
——城乡社区支出15亿元,下降39.6%。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市政清扫保洁、公园管护等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支持城市主干道和功能组团绿化、提升城市景观照明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3亿元,增长30.3%。主要用于:落实工业高质量激励等产业奖补政策,培育扶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加大技改和研发投入,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等。
——住房保障支出4.7亿元,下降3.7%。主要用于: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公房、廉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亿元,增长146.8%。主要用于:强化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保障应急(消防)队伍建设、救援物资和专用设备等购置,支持应急指挥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做好灾后救助和灾后修复重建。
补助镇级支出情况。2020年,区级补助镇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共计8.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政权运转,加大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入。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4%,下降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4亿元,以及上年结转1.6亿元,收入总计118.9亿元。
区级主要收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7亿元,增长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1亿元,增长9.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7亿元,下降39.4%;污水处理费收入0.5亿元,增长13.8%。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9亿元,为变动预算的96.3%,增长25.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亿元、补助镇级支出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9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21.5亿元,支出总计118.9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0.6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储备、前期土地开发和政府隐性债务化解。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6.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实训基地等改扩建,城南综合市场停车库建设、公共停车位和体育场馆等升级改造,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江跳线轨道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综合提升。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亿元。主要用于防疫医疗设备购置、国省干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排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2020年到期利息。
——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排水及污水处理建设运行与维护。
补助镇级支出情况。2020年,区级安排镇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0.2亿元,主要用于杜市镇黑滩村红岩段连接巴南区安澜镇顶山村公路建设,吴滩场、现龙场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柏林镇、李市镇等土地成本结算。
3.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转0.1亿元,收入总计0.52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加上调出资金0.46亿元,支出总计0.52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未完成的支出主要为按照《江津区区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统筹收回的各部门本级预算2.6亿元,以及结转下年安排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异地补偿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未完成的支出主要为本级结余财力3.5亿元。同时,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超收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超当年收入30%部分、零结转收回部门预算资金,全部依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0年,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2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6亿元。2020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6.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9.9亿元,控制在市政府核定限额以内。
2.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情况。
2020年,市财政转贷我区政府债务42.2亿元,其中,新增债务29亿元,包括一般债券2亿元、亚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贷款0.5亿元、专项债券26.5亿元;再融资债券13.2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支持轻轨、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亚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贷款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用检测仪器和设施设备等购置;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停车场、医疗卫生、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文化旅游等;再融资债券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年度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不增加政府债务总规模。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我区还本付息支出18.3亿元,其中,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3.2亿元、政府债务利息和发行费5.1亿元。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政府债务增加规模和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安排支出情况已分别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三十一次和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社会保险征缴计划的函》(渝财函〔2020〕879号),2020年市级下达我区社保基金征收计划28.4亿元,我区实际完成30.2亿元,完成106.3%。其中,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6.6亿元、医疗保险基金12.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0.3亿元。当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2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亿元。全年收支缺口通过清算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2.上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转移支付补助60.7亿元(含因疫情新增的一次性财力补助7.2亿元),增长1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6亿元,占比72%,主要用于落实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民生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1亿元,占比28%,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领域建设发展支出和抗疫相关支出。上述转移支付补助中,共有37.7亿元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全年实现支出36.6亿元,支付率达97%。
3.区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020年,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区级预备费3.3亿元,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调减区级预备费2.6亿元。经区政府批准,全年共动用预备费0.7亿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救助等相关支出。
4.预决算公开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经区人代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区年初预算、调整预算以及决算草案报告,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区财政向社会公开,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经区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应当在批复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绩效管理等事项作出说明。根据上述规定,除涉密单位的涉密信息未公开外,2020年所有区级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及表格与市级保持一致。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区财政系统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以及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结合巡视巡察、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政预算改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强化财政风险防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中向好发展。
(一)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进税款延期缴纳、增值税留底退税、社保降费、水电气降成本等政策落地,宏观税负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减税10.2亿元,其中,区级减税4.5亿元;实现社保减负13.4亿元,惠及企业5888家,惠及群众达24.9万人,企业和居民获得感明显增强。认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0条”“复工复产40条”政策措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认定保供企业17家,共获得央行再贷款16.85亿元,获得再贷款贴息1790万元,户数和总额在全市均排第一位。开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试点,投入3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切实解决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全区共83家企业获得贷款1.75亿元。发挥政府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清理盘活国有资产、积极争取中央新增2万亿直达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实施PPP项目等方式,筹集资金50亿元,保障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重点项目落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工业高质量激励补助9240万元,推进工业品牌建设,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支持打造消费品工业高质量聚集区。安排科技创新激励补助7583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分别增至211家、1125家。安排农业高质量激励补助4930万元,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达到6023个。落实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激励政策,营造良好财税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民生服务保障,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全年共计发放就业补助资金6300万元,惠及各类重点群体2.56万人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培训补贴1478万元,开发建卡贫困户公益性岗位,促进全区11826名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落实疫情期间一次性招工补贴和交通补助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补贴5508万元,缓缴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00万元。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购置、校舍维修和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实施。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投入资金3485万元,回购民办幼儿园2所和租赁教学点20个,全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2%。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共计发放各类补助1.5亿元,惠及学生24.8万人次。投入资金4821万元,支持中小学校校园安保能力建设。投入资金4400万元,支持工商校学前教育实训基地、江津六中、嘉平幼儿园、中山幼儿园等学校建设。优先保障民生兜底政策,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补助标准,发放优抚救助等资金6.03亿元。完善老年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连续5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镇企业退休养老金提高至人均每月2664元,城乡居民退休养老金提高至人均每月145元。全面实施医保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9.6%。投入资金4300万元,落实城市公交IC卡特殊人群免费乘车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政策。加大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新建5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投入资金1.6亿元,落实患者医疗救治费用、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供应等系列政策。累计投入创卫专项资金3.1亿元,支持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5亿元,支持博物馆、聂帅馆陈列布展建设,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档升级体育场馆公共设施,支持举办“滨江之夏”系列活动,启动清源宫、国立女子示范学校旧址等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和石门大佛寺摩崖造像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配套设施。安排资金1.2亿元,打造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8个,建成“四好”农村公路486公里,完成入户道路建设165公里,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6878户。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支持棚改开工建设300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334户,老旧小区改造27130户。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投入资金1.04亿元,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三)统筹推进“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强化风险防控,做好库款日常监测预警工作,合理调控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确保国库资金不断链;加强债务管控,严格债务限额和成本控制,充分利用展期、置换等措施,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债务。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资金11.3亿元,强化财政对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保障产业扶贫、社保兜底、教育资助、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扶贫政策执行。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扶贫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成效考核整改。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安排资金1.64亿元,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推进餐厨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投入资金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8亿元,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屏障建设,实施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10万亩,重点景区公路绿化0.8万亩;支持长江干流、綦河流域江津段和笋溪河、璧南河等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完成畜禽养殖搬迁145户,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4座。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预算执行效能。
建立健全预算公开评审长效管理机制,将评审范围从年初预算拓展到预算执行,从源头上规范预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妥善处理减收增支矛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20年各部门、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购置一律暂停,各部门课题经费、规划经费和培训经费整体压减30%,确保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只增不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420个,涉及资金116亿元;对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工业和信息化等1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87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区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上线运行公共缴费平台,实现对非税收缴的全流程监控,大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除公务卡和现金以外的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取消财政支付纸质凭证,实现了支付无纸化单轨运行。开展财务监督改革试点,试点上线运行电子报账监督系统,运用财务大数据手段,逐步实现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全流程监督。结合预算单位精简调整方案,清理规范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时收回各类垫付及暂存资金0.83亿元。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实施便利化政府采购,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体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对全区2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工程评审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复查审核,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和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挑战。主要是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大,从中短期来看,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防控化解任务艰巨。另一方面,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正进入瓶颈时期,预算约束不强、资金效益不高、支出结构固化等问题亟需解决。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财政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2021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聚焦“十四五”发展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抢抓新发展格局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同城化发展等重大机遇,妥善处理好财政减收增支矛盾,积极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补齐重点关键领域发展短板,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加快推动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提供财力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预算编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将预算法定意识落实到预算管理各环节。
二是稳中求进、统筹兼顾。财政收入预测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做好“三本”预算的联动安排,确保收支预算应编尽编。
三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支出预算安排充分考虑区级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预算保障层次和安排次序,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积极落实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重点支出。
四是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全面实行预算公开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将事前评估结果、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财政资金实现更高水平的聚力提效。
(三)全区预算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2.9亿元,较2020年执行数(下同)增长2.8%。其中,税收收入预计45.3亿元,增长7.2%;非税收入预计17.6亿元,下降7.1%。加上市级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3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9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34.9亿元,收入总计137.7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0.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17.2亿元,支出总计137.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4.7亿元,增长0.5%。加上市级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9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等3.5亿元,收入总计88.1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44亿元,支出总计88.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43亿元,增长1.7%。相应安排支出0.43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区级预算草案。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9亿元,加上市级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30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9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34.9亿元,收入总计136.7亿元。
区级主要收入项目。税收收入44.5亿元,增长7.2%。其中,增值税13.1亿元、企业所得税6.5亿元、个人所得税0.8亿元、资源税0.2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3亿元、房产税3亿元、印花税0.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4亿元、土地增值税3.3亿元、耕地占用税1.4亿元、契税7.6亿元。非税收入17.4亿元,下降7.4%。
(2)支出安排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1.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3亿元、补助镇级支出7.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9亿元,支出总计136.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亿元、教育支出23.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3亿元、农林水支出8.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1亿元、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等支出3.7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7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亿元、预备费3亿元、债务付息及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亿元。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4.7亿元,加上市级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9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等3.5亿元,收入总计88.1亿元。
区本级主要收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5亿元。
(2)支出安排情况。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44亿元,支出总计88.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4.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支出4.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0.3亿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0.5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亿元。
3.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43亿元,增长1.7%。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0.43亿元,全部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预算收支平衡。
上述三本预算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收支安排即为区(本)级收支安排。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支出预算级次进行调整。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区人代会批准2021年预算草案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资按时发放,已安排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和部分项目支出、上一年度结转支出和对镇级转移性支出,其他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待区人代会批准后执行。
四、2021年财政重点支出政策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聚力“开源节流”,促进全区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综合运用减税降费、专项资金等政策工具,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税源经济。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和税警联合办案机制的积极作用,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确保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三资”统筹管理和使用,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合理把握土地出让进度,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分解压实各执收部门责任,强化收入执行动态分析,加强财政运行调度,确保圆满完成预期目标。硬化预算约束,减少和规范预算变动事项,严控年度增支,未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一律不得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在执行中随意“开口子”。优化支出结构,以政府过紧日子为引领,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勤俭办一切事业,调整低效、无效的支出,加大对民生实事、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聚力“关键重点”,推动财政政策提力增效。
立足“一轴两翼”同城发展新格局,统筹整合资金、资源和资产,支持打造产城融合、以城带工、错位发展的产业集群。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向,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团结湖大数据产业园、陆海新通道江津综保区冷链产业园等建设。巩固拓展精准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大财政支农政策投入。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加大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强化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扶弱等方面投入,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强基建促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江津与主城都市区及周边城市的互联互通。积极支持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做好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发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作用。
(三)聚力“风险防控”,保障全区经济行稳致远。
坚守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债务限额和成本管理,确保全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支持滨江新城、综保区开发建司提高主体信用评级,推动华信集团转型重组,降低国有企业总体负债率。压实各级各单位债务偿还责任,定期开展债务违约风险台账排查,准确评估债务风险和还款压力,稳妥推动存量政府债务化解。统筹考虑发展和控债、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把控好支出安排节奏,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确保财政持续稳定运行。支持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警务大数据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资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骗补浪费问题,积极整改各级监督指出问题,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四)聚力“改革增效”,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纵深发展。
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估机制,试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完善绩效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实现绩效评价与支出挂钩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在实现人大联网监督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电子报账监督系统,畅通监督渠道,实现审计、纪委等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适时和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投资评审新模式,着力提升评审质量,建立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通过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四大班子的坚强领导下,以新姿态迎接新挑战,以新状态踏上新起点,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建设配套费、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上缴的股利股息、利润。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 变动预算:指在调整预算的基础上,根据《预算法》规定,因不需地方配套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安排使用等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但引起预算收支变动后形成的预算。
6.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指区级财政收到重庆市财政局转贷的一般债券收入和亚投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贷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7.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指区级财政收到重庆市财政局转贷的专项债券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8.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指本级政府财政归还到期债券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9.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反映。
10.调入资金(调出资金):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采取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调入资金”科目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反映,“调出资金”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反映。
11.全区预算:《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全区预算由区本级预算和镇级总预算组成,收入包括分税制下区级和镇级收入总和,支出包括区本级和镇级支出总和。
12. 区级预算:指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区级收入范围内编制的收支预算。区级预算支出包括安排各预算单位(含街道办事处)的区本级支出,以及通过转移支付补助镇级的支出。
13. 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指以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中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有效防范资金截留挪用,让资金下达更加快速高效,资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
14. PPP: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15. 预算公开评审: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采取成立评审组联合评审方式,对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评审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的预算管理活动。
16.电子报账监督系统: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的网上报账平台。该系统的建立有利于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分析预算单位经费使用情况。
17.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制度,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将在横向上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管理、国库支付、账户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决算编制、政府财报等信息系统整合,在纵向上打通中央、市、区县三级财政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无缝对接。
重庆市江津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有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说明
(一)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5月,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亿元,其中,区级收入63.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2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28.7亿元,补助镇级支出7.5亿元。全区(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3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6亿元。全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出现部分短收,加之中央增加特殊转移支付、市级增加政府债券转贷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支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经提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1亿元,其中区级收入调整为60.1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29.7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调整为121.2亿元,补助镇级支出调整为8.5亿元。全区(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74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7.4亿元。全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42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
(二)区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区级“三公”经费支出1614万元,下降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下降100%;公务接待费284万元,下降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30万元,下降55%。
(三)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区级政府采购预算7.1亿元,加上年度执行中增加的采购预算0.9亿元,当年实际政府采购预算8亿元,实际采购7亿元,资金节约率12.5%。其中,服务类4.6亿元、货物类2.4亿元。
(四)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安排几江等5个街道办事处财政体制补助支出4.43亿元,其中,几江街道0.87亿元、鼎山街道0.86亿元、双福街道1.09亿元、德感街道0.95亿元、圣泉街道0.66亿元。
(五)管委会(中心)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安排滨江新城等7个管委会(中心)支出64.2亿元,其中,人员和公用支出0.9亿元、项目支出63.3亿元(债券资金安排18.7亿元、体制结算44.6亿元)。按单位分,综保区管委会13.9亿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13.6亿元、四面山管委会2.7亿元、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23.1亿元、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1.7亿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4.6亿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4.6亿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持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资产管理、配置、出租出借和处置4个办法的要求,结合资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持续推进资产条码化管理和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深入推进区属国企改革。稳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深化区管重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全区完成国资收入4.34亿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92亿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2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的利润收入和国有资本股利、股息收入。
二、2021年预算草案有关事项说明
(一)区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拟安排区级“三公”经费预算3118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0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844万元,下降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24万元,下降20%。
(二)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拟安排区级政府采购预算7.9亿元,其中,服务类3.5亿元、货物类4.4亿元。
(三)街道办事处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拟安排几江等5个街道办事处预算支出3.5亿元,其中,人员和公用支出1.5亿元、项目支出2亿元。按单位分,几江街道0.66亿元、鼎山街道0.64亿元、双福街道0.95亿元、德感街道0.67亿元、圣泉街道0.58亿元。
(四)管委会(中心)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拟安排滨江新城等7个管委会(中心)支出43.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园区正常运转、产业政策兑现、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等。其中,人员和公用支出0.8亿元、财政体制结算支出42.8亿元。按单位划分,综保区管委会13.7亿元、滨江新城建设管理中心9.6亿元、四面山管委会3.2亿元、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11.8亿元、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1亿元、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1.1亿元、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3.2亿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点
2021年,全面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和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优化企业融资债务结构,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