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遂宁市蓬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蓬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7月19日在蓬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蓬溪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提交《关于蓬溪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县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建设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和乡村振兴示范县”发展定位,聚焦聚力“三县一城”建设主攻方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完成492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6%,下降0.6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337万元(税收收入完成42234万元,增长11.04%;非税收入完成27103万元,增长6.16%;税占比60.91%),上级补助收入279366万元(返还性收入45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0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2097万元,上年结余32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万元,调入资金8886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16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79705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完成479580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下降2.7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44万元,国防支出1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373万元,教育支出7498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31万元,农林水支出1046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4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1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8万元,金融支出19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6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0万元,其他支出8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962万元,债券发行费用支出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3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8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929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79580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1337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完成258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88%。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9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9860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调入资金4316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完成230410万元,完成预算的89.28%,下降5.4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468万元,农林水支出85万元,其他支出569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30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60万元,调出资金81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58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230410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276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完成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1.36%。
(2)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完成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1.36%。
(3)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000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08%,增长10.00%。
(2)支出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7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9%,增长2.88%。
(3)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709万元,收支品迭,本年收支结余1177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70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802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09698.14万元,比2020年底增加105285.14万元,控制在省厅核定的债务限额724696万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县一般债务限额385076万元,债务余额374697.14万元,债务余额比2020年底增加12185.14万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用于蓬溪县公办养老机构灾后重建项目20万元、蓬溪县赤城镇垃圾处理厂恢复重建项目172万元、S413线蓬溪县城至遂西高速附北互通段项目5931万元、蓬溪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990万元、蓬溪县应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302万元、蓬溪县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711万元、蓬溪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74万元,外债债券世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815.8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9620万元,债务余额335001万元,余额比2020年底增加93100万元,主要是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项目新增债务93700万元,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和核销存量债务等方式减少债务600万元。
(三)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狠抓收入征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与国企合作,指导国企成立地方公司参与蓬溪项目建设壮大税源,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强化税源监控,拓宽非税收入渠道,招大引强,坚持抓项目、抓调度、抓服务、促入库。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337万元,增长9.08%;税收占比为60.91%。国资收益实现12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935万元,较上年增加24931万元,增长20.27%。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政府债券项目。全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9366万元(返还性收入45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0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1754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65.37%。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05885.14万元,较上年增加14342.14万元,增长15.67%,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再创新高。
2.突出三保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合理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确保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库款保障能力,按月调度“三保”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资金需求,保证“三保”资金不断链。2021年“三保”支出达246311万元,其中:保工资103270万元、保运转5381万元、保基本民生137660万元。坚持民生优先,强化民生支出财政保障。全县民生支出达296958万元,用于教育、社保、医疗、乡村振兴、住房保障等方面,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08%,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积极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债券资金13000万元,用于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和宜居养老城等项目,提升养老和医疗服务水平。
3.优化支出结构,精准调度保障重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达10%以上。加大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力度,累计拨付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经费1619万元。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全县到位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17051.75万元,比2020年15670.32万元增加1381.43万元,投入增长8.81%。投入110030万元助推乡村振兴。整合资金44300万元,有力支持常乐镇拱市村、白鹤林水美新村等项目建设。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强化环境保护经费保障,各类环保经费投入达18395.74万元。加大国有企业资源统筹力度,指导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力保障棚户区改造、停车楼及三馆一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等一批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年终结余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3374万元,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教育等专项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27672万元,主要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移民补助以及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支出。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预算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救灾物资采购等方面。
3.预算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进行了审查和批准。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减变动情况。202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3万元,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万元。2021年末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33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了调整,批准2021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246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5076万元(含政府外债98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9620万元。具体情况是:2020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8611万元(一般债务限额37269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45920万元),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6085万元,其中:《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债〔2021〕15号)下达4820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债〔2021〕37号)下达57885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情况。2021年,全县上级补助收入279366万元,下降7.16%。其中:返还性收入4589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023万元,下降10.2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54万元,增长13.84%。按现行体制和可用财力计算,上级补助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7.81%。
(五)全县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1.直达资金扩面提效。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扎实做好直达资金扩面管理工作,持续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全面优化直达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按时备案、及时下达,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效用。2021年,我县到位直达资金79425.29万元,其中:中央安排71753.63万元、地方安排7671.66万元。分配下达直达资金79425.29万元,分配下达率为100%,实现支出73063.91万元,支出进度为91.99%,有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惠企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信贷投放。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考核指标)409.72亿元,同比增长15.82%,同比增速排名全市第一;人民币贷款余额143.19亿元,同比增长20.62%,同比增速排名全市第一。有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满足了广大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发放信用贷款3.72亿元,解决了176户小微企业因缺乏合格抵押品而无法获得贷款支持的难题。优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2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27笔,金额0.6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1%。
3.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36号)文件要求,科学制定隐性债务分年化解计划,并积极督促相关债务单位按计划有序推进化解工作。积极处置民间投融资风险。2021年全县化解民间投融资金额11299.81万元、风险企业化解2家、非法集资存量案件销案3件,超计划完成化解工作。
以上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各位代表!2021年预算执行良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收支平衡难。收入结构不合理,工业基础薄弱,支柱财源不稳定,自身造血功能弱;全县“三保”刚性支出占比高,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方面保障压力大。二是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绩效自评还不够准确规范,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还不够广,绩效结果运用还需要强化。三是风险管控难。政府债务包袱沉重,民间投融资风险企业集资余额、存量案件和风险企业化解难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编制好2022年预算,对于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2年财政政策
1.优先保障基本民生。落实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补齐义务教育领域短板,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按照中省市部署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强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住房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做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支持措施,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3.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构建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推动县现代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继续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和田园综合体系建设。深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4.支持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建立行之有效的乡村治理模式,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大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强化财政保障力度,支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随迁子女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落实支出标准和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压实过紧日子责任。
6.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效用。加强债券项目资金申报、发行和使用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发挥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作用,撬动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市场,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二)2022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22年预算编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总体要求,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收支平衡”。强调政府过紧日子。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落实“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编制原则。一是以收定支原则。充分考虑经济运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等因素影响,合理确定收入增长预期,在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大力挖掘收入潜力,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加强收入统筹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量入为出,合理确定年度支出总规模,确保与财力水平相适应。二是厉行节约原则。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促发展的安排顺序,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核,优先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部署、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讲求绩效原则。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管控,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四是统筹兼顾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应保尽保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六稳”“六保”等工作的急需项目和刚性项目。强化底线思维、战略思维,统筹把握“保”与“促”的关系,全力以赴保障“六保”重点支出,努力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不利影响。五是公开透明原则。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部门应按照规定在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变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等事项。
(三)2022年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74105万元,增长21.1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19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税收收入45402万元,增长7.5%;非税收入28789万元,增长6.22%),上级补助收入218621万元(返还性收入45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57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326万元),上年结余13374万元,调入资金6758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658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74105万元,增长21.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6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46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741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74105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42757万元,增长61.83%。其中:县级基金收入16928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43%),上级补助收入174万元,上年结余276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5629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242757万元,增长61.83%。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696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00万元,调出资金66583万元(调至一般公共预算)。
(3)收支平衡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427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242757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000万元(调至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一致。
(3)收支平衡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000万元。收支品迭,保持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80万元,同口径增长10.55%。
(2)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118万元,同口径增长0.25%。
(3)收支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4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118万元,收支品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136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88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01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1.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627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扶持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等方面,有力推进我县产业发展。
2.安排文体旅游事业发展资金1389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文旅事业建设,文物保护,实施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农村事业发展等。
3.安排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411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发展小型种养殖业,增强“造血功能”等方面。
4.安排教育发展资金5624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完善,支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支持实施高中阶段办学条件提升工程等。
5.安排农林水事务资金726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普惠金融发展、退耕还林、农机购置等各类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村级运行维护等,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幸福指数。
6.安排卫生健康资金2869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医保个人缴费财政代缴制度、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政策。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7.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849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三无人员、五保户、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水平。
8.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626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人居居住环境等方面。
9.安排城乡社区支出901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整治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
10.安排交通运输支出308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等方面。
11.安排债务付息资金1332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总体工作思路,聚焦聚力“三县三城”建设主攻方向,大力实施“七大对标竞进行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决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传承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历史经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计”,聚焦“遂之重者”,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收入组织力度。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准确把握税源现状和变化趋势,做好税源管理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夯实税收增收基础。落实上级税收任务的分解,层层压实征管责任,紧紧围绕基金收入、砂石收入、土地出让欠款追收、挖掘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等方面抓好非税收入。认真研究中省政策,针对政策方向吃透政策、资金补助动态,主动作为,争取上级部门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包装项目,充实项目库,早谋划、精筛选,做实做深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报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抓好债券资金的争取,争取在省厅分配上能得到更多支持。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六稳”“六保”政策,落实“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保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资金拨付,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实施支付更精准化,压减培训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控新增项目。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环保等涉及公共领域资金的投入,分轻重缓急对财政资金进行安排,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和调度拨付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资金及时到位。
(四)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财政“大监督”的作用,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围绕全县工作部署和省市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确定财政监督重点,全力查处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惠民惠农惠企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土地出让收入、融资平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整体水平。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将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纵深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整治金融放贷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市场乱象专项治理、不合理“抽贷断贷”专项检查、不当收费检查、“金融顾问”推进情况监督,不断深化银行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加强服务价格管理,持续引导规范收费行为,推动银行业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快民间投融资处置速度。充分利用“包案领导”+“工作专班”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持续推动风险企业风险化解,确保2022年民间投融资、非吸存量案件销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继续联动公检法司部门,加快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审判和执行进度。
(六)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制定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债务单位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细化化解目标、偿债责任、偿债安排、保障措施,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在内的隐性债务纳入系统管理,做好新版管理系统上线的部署和人员培训,实现对债务信息和风险的全面统计监控。
(七)继续做好国企改革工作。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抓好规划引领,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和编制“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规划为契机,启动剩余企业改革重组,支持众创公司AA-评级。完善市场化机制,推动国企提质增效。探索更加科学的企业负责人考评方式,引导企业自加压力、多增效益、多作贡献。加快职能转变,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做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脱钩划转和接收工作,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各位代表,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2022年财税工作责任重大,县政府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预算
(一)四本预算:也叫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二、财政转移支付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三)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四)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五)专项补助资金: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专项拨款,下级政府必须把这部分资金用于上级政府所指定的项目上,包括公共预算专项补助和基金预算专项补助。
三、财政管理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实现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优化完善、政府职能有效履行和优化调整、公共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率提高。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三)政府统一采购制度:是指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
(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五)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工程经济和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性审核与合规性审查的财政监督管理活动。
(六)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依法进行的监督活动。
(七)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四、预算编制
(一)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二)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条件。
(三)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五)结转资金:是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六)结余资金:是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七)中期财政规划: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是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五、财政决算
(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也称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
(二)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原则,是指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而不问货币资金是否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就是说,一切要素的时间确认,特别是收入和费用的时间确认,均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责任)已经发生为标准。
(三)财政存量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门预算中的结转结余资金。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把一些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趴在账上的沉淀结余资金用起来,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政府债务
(一)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
(二)综合债务率:综合债务率是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中的重要指标,反映某地区债务风险情况。综合债务率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测算,分项确定风险指标权重,主要由以下七项指标构成: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利息负担率、逾期债务率、或有债务转化率、资产负债率。
(三)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上年限额和当年新增限额两部分组成。
(四)存量债务置换: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置换的具体方式,是由各省在额度内自行向商业银行等市场机构发行低成本政府债券置换存量高成本债务,把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务置换成低成本、期限长的债务。债务置换将把政府存量债务中属于政府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从短期、高息中解脱出来,变成长期、低成本的政府直接债务,减少债务期限错配、降低利息成本。
七、其他
(一)PPP模式: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二)同口径增长:计算财政收支指标时,考虑剔除一次性等特殊不可比因素后,确定增长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