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宜宾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6日在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宜宾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宜宾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按照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总体安排,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17亿元,为预算的111.4%,增长25.6%。其中:税收收入153.82亿元,为预算的106%,增长19.3%;非税收入97.35亿元,为预算的120.9%,增长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17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上级补助收入239.71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44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160.85亿元,收入总量691.1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96亿元,为预算的94.9%。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省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61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30.1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2亿元,为预算的125.4%,增长33%。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上级补助收入125.59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46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60.66亿元,收入总量289.3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5亿元,为预算的94.7%。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等283.55亿元后,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5.7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9.48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160.93亿元,收入总量400.4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8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368.42亿元后,年终结余3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8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97.95亿元,收入总量127.7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9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117.17亿元后,年终结余10.5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9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15.5亿元,收入总量43.4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4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等33.8亿元后,年终结余9.6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14.47亿元,收入总量41.5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5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等33.67亿元后,年终结余7.8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56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44.03亿元,收入总量236.5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84亿元,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年终滚存结余161.75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14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08.11亿元,收入总量181.2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3.67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年终滚存结余117.58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据,在完成县(区)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决算后,将按规定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工作情况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2021年,市政府进一步强化财政运行工作调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体现并支撑了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新兴财源加快培育。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51.17亿元,增速达到25.6%,总量和增速均排全省第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10亿元的县(区)达8个。新兴产业培育成效加快显现,2021年锂电池制造税收超7000万元、实现从无到有,页岩气税收3.36亿元、增长18.3%。二是财政支出强度体现充分,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今年中央不再新增赤字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转移支付,各级支出预算规模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保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强度,市政府切实强化统筹调度,着力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财政“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基本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力,财政资源更好用在刀刃上。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10%,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监管,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实施清理闲置沉淀资金、清理低效无效预算资金、清理预算结余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全市共计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6.6亿元,统筹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二)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落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持续夯实
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政策,坚持底线思维,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恢复和民生持续改善。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落实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性降费政策,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总体预计超19亿元。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对163户企业执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将111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进一步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对14670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将5478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延缓征收5700余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四季度部分税费。二是全面落实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措施。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由新增资金调整为以存量资金为主,2021年将25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我市获中央直达资金达到70.85亿元,支付进度超99%,快于全省平均水平。覆盖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继续实施直达资金备案审核、受益对象实名制等措施,有效对接资金供给和需求,“精准滴灌”,2021年惠企利民项目415个、涉及直达资金22.65亿元,其中发放企业补助资金2.31亿元、惠及企业581家,发放利民资金20.34亿元、惠及156.61万人。三是全面抓好政府债券争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今年市政府从提升项目质量和加快使用进度两方面入手,着力加强向上争取和工作调度,我市2021年争取到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8亿元,额度排全省第二,比上年增加14.63亿元,增长12.9%;切实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方面基础建设,有力有效稳投资稳预期。
(三)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
2021年,我市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顺势而为、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使用各类政策、资金、资源,切实加快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促进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一是构建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制定出台现代农业“5+2”、现代工业“5+1”、现代服务业“5+1”19个重点产业扶持政策,与之前出台的用工用能要素保障等系列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引导重点产业加快发展。2021年市财政共计兑现产业政策补助资金18.7亿元,有效帮助728户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二是突出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安排15亿元支持三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安排3亿元支持人才科技研发,组建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新发展基金,强化人才科技支撑。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区)招大引优的奖补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均衡发展。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政银担企协同联动有效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放大作用,吸引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支持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政银合作方面,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积极与银行开展“助保贷”、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出口退税资金池”等合作,政府出资增资,降低银行风险敞口、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担合作方面,充分发挥国有担保公司职能作用,实施“宜惠贷”、“宜加保”、“好农贷”、“收储贷”、“惠林贷”、“乡村振兴贷”、“涉农专项贷”等新型担保产品,提供担保贷款超20亿元。政企合作方面,强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相关企业按照职能定位,通过发起设立基金或发行债券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用于本行业发展建设。四是全力对上争取做大财政资金支持规模。围绕中省产业发展政策投向,着力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工作试点,2021年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超过240亿元。经省政府批准,“十四五”期间三江新区新招引现代产业省级税收增量用于三江新区项目建设。利用全国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平台,宜宾五粮液集团与四川轻化工大学产教融合项目、宜宾丝丽雅集团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产教融合项目获得省财政4679万元补助资金。
(四)民生社会事业保障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
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全面落实中省民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民生补短板,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稳定在65%以上。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乡村振兴资金不减少,并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连续三年每年统筹安排2.5亿元扶持“两海”示范区发展建设。二是全力保障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政策落实。2021年上划省疫苗款3.84亿元,拨付疫苗接种费0.55亿元,并大力支持医院、卫生院、卫生所增加接种点,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870.09万剂次,全面完成接种任务。三是全力保障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全市27件民生实事资金拨付51.17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3.6%。安排资金6.57亿元支持“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中心城区幼儿园建设,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来宜高校发展,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中心城区文体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副中心镇教育、医疗、市场等建设,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生态修复,争取债券3.5亿元支持一医院、二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建设,切实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惠及面广、补短板的重大民生项目。四是全力保障交通改善方便群众出行。安排资金6.18亿元支持渝昆高铁、宜威高速、宜庆路等交通建设,安排资金6.32亿元用于航线、高铁、公交、智轨运行补贴。
(五)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升,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设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在已确立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础上,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水平稳步提高。一是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将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抓手,出台系列管理文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制定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共识和氛围。二是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夯实。建立债务化解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机制,落实责任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库款统调、专调、特殊情况超调协同机制,确保各级库款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筑牢县级“三保”底线。三是收入稳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共治,服务企业、培育财源,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信息支撑、科学调度的原则和方法,着力创新财政收入管理模式,促进财政收入稳增长。四是财政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全国统一部署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法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对各部门的预算公开开展全面检查。出台加强财政管理13项制度体系,完善20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推动市属国有担保企业改革。
三、2022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要求,根据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坚持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全面统筹、突出保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着力风险防范,合理编制收支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二)2022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预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273.78亿元,增长9%。加上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等257.98亿元,收入总量为531.7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支出预算拟安排424.43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22年转移支付81.2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65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26.11亿元,支出总计531.76亿元。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89.06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88.7亿元,收入总量177.7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支出预算拟安排148.2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22年转移支付1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1.06亿元,支出总计177.7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3.5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21.61亿元,收入总量为275.1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扣除转移性支出等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11.4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3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15.94亿元,收入总量为35.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扣除转移性支出等后,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6.59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补助。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2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9亿元,收入总量为38.1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扣除转移性支出等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29.1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9.2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87亿元,收入总量为37.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扣除转移性支出等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28.32亿元,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发展、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97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1.75亿元,收入总量为261.72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77.83亿元,滚存结余183.8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8.82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17.58亿元,收入总量为196.39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6.54亿元,滚存结余129.8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根据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安排市级支出预算,做好各项重点工作资金保障,主要支出方向为:
(1)支持科教文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1.2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投入经费保障、文旅产业发展等。
(2)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安排资金5.42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创新创业经费保障等。
(3)支持卫生健康保障方面安排资金4.38亿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全民预防保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4)支持环境保护方面安排资金2.32亿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等。
(5)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安排资金6.16亿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
(6)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50.43亿元,主要用于重点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和财金互动政策等。
(7)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9.73亿元,主要用于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及航班、高铁、公交运营补贴等。
(8)支持城市建设方面安排资金6.3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9)安排预备费1.3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市级部门预算
市级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5.8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亿元,项目支出14.68亿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草案数量为96个部门214个单位,占部门总数的100%。未完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包括武警、军分区、军供站、宜宾学院等未作为完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9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1亿元。
以上市级部门预算,请一并予以审查。
(四)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市级收到上级提前下达2022年转移支付24.53亿元,纳入市级预算21.53亿元,提前安排下达县(区)3亿元。全年对县(区)转移支付准确情况将根据国家、省各类配套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各类补助政策测算确定。
(五)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目前省政府尚未批准下达我市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额度,待省政府批准下达后再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市级政府债务到期需要偿还的额度为12.95亿元,根据中省政策和债务类型,2022年预算安排3.05亿元偿债资金,拟争取再融资债券9.9亿元。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共宜宾临港新区工作委员会、宜宾临港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办〔2019〕148号),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共宜宾三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办〔2020〕60号),三江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收支预算已在附表中单列报告。
四、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多作贡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努力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有感受的发展、有实物量的变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把握发展型财政要求,培育支撑发展新动能
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明确的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400亿元的总体目标,明确发展路径,在加大资金投入培植财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有效挖潜增收。一是扎实推进财税收入稳增长工作机制。坚持精细化服务导向,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发展服务,指导企业税费解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系统化培育税源,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平台、科学化分析模型、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准把握税源税收运行态势,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维护公平的纳税环境;着力市场化经营资产,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培育、增值、划转、处置等统筹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深化经营城市理念,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冠名、广告、特许经营等方式,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二是探索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按照有助于发展、有助于调动积极性、有助于激发内生动力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研究现有扩权县体制下市县共建共享新机制,加快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财税利益分享机制,以及三江新区与其他县(区)协同招商、发展总部经济和飞地园区的跨区域合作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支持三江新区与各县(区)合作共赢。三是增强向上争取合力。进一步强化向上争取意识、强化中省政策研究、强化项目包装与基础工作、强化部门联动与县(区)联动,全力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全国全省各类发展建设政策等重大政策窗口机遇。
(二)聚焦重大战略任务,建立支持高质量发展新机制
围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战略目标,市政府将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创新发展资金筹集机制,全力支持“六个中心”加快建设。一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副中心。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以及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围绕我市现代农业“5+2”、现代工业“5+1”、现代服务业“5+1”产业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体系。加快转变产业招引发展投入机制,着力强化财政、国资、金融互动,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发展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服务于三江新区以及全市园区产业招引发展,加快推动现代工业强市、现代农业强市、现代服务业强市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全国性交通枢纽中心。综合运用政府债券、PPP等模式推动高速、高铁加快建设,落实支持各县高速高铁建设政策性补助,加大航线、高铁、公交等运行补贴力度,降低人民群众出行成本。三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区域科创中心。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全面保障人才引育政策,支持区域创新承载能级提升、科技创新供给、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四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区域教育中心。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加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教育“三名”工程建设,支持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来宜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升科研水平。五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围绕“健康宜宾”行动,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强市建设、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李庄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六是全力支持高质量建成区域文化旅游体育中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重点文化场所、体育设施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支持两海示范区、李庄景区发展建设,提升旅游产业市场化运作能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保障水平新提升
坚定践行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全面保障中省市民生政策和民生实事。加大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粮食储备、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资金奖补机制,补齐最紧急、最突出的短板。大力支持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优抚安置配套政策,优化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制度。二是坚决落实农村优先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对农业农村投入总量增加、占比提高。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政策举措和财政投入总量“两个不变”,做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要求,重点支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村振兴先进县乡村打造现代农业建设样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建设、县乡公路护栏建设。继续支持、创新乡村振兴投入多元保障机制,运用乡村振兴分险金、农业担保等方式撬动金融资金支持。三是全力支持城市品质提升。支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整体规划,支持江安县撤县设区,加大“三江六岸”生态综合治理和沿长江生态修复投入力度,全面实施“电动宜宾”工程,继续支持五粮液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支持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及品质提升工程、旧城雨污分流改造、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成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风险防控新格局
市政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指导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坚决按照化债计划落实债务化解任务,坚持未雨绸缪、心中有数,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规模、“三保”支出、偿债支出、发展建设支出做好统筹安排,加强财政资金跨年度平衡和统筹,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隐患。二是切实筑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强化“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和支出执行监控机制。强化惠农政策“一卡通”管理机制。坚持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杜绝无预算支出挤占正常预算资金的情况发生。强化库款运行跟踪监测,严防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强化“三条底线”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资金保障,按政策继续支持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问题整改。支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强化信访维稳工作保障。
(五)提升财政治理水平,着力管理改革新突破
当前我市正处于历史性发展新阶段,收支规模已迈上新台阶,必须加快推进财政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更加关注受益群体满意度和实际效果。严格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各级各部门绩效理念。二是完善财会监督制度。财会监督是维护正常财经秩序、保障党关于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的制度性安排。着力构建部门协作、中介协作机制,注重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率,着重对落实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三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细化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清单,防止政府购买服务泛化,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实施。四是推进信息技术支撑。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综合治税平台高效运行,推进非税收入和医疗票据管理改革,强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信息化支撑,着力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各族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创新争先,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新增减税降费:指当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上年政策到期后延续执行的减税降费政策等。
6.资金直达机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中央财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1年中央财政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
7.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按照现行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应偿还本金,可以发行再融资债券进行“借新还旧”。
8.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全过程,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支出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应用全链条的预算管理机制。
9.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做好“三保”工作,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确保基层“三保”得到有效保障。
1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由财政部统一部署,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依托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而建立的集约化财政信息系统,实现各级预算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上下贯通,是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基础性建设。
11.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12.一卡通:将符合条件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张卡发放,以减少拨付环节、提高发放效率、便于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