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叙州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宜宾市叙州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14日在宜宾市叙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局长 王 华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特邀、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紧紧围绕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第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稳步推进各项财政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72700万元;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会议批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684665万元。其中:区级648798万元,对乡镇转移性支付35867万元。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2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0%(税收收入完成1232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增长22.85%;非税收入完成494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4%,下降12.99%)。税收收入占比为71.3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67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86%,增长23.57%;结转下年支出14665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34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74%,增长25.24%;结转下年支出146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会议批准,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51054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452995万元,加上上级专款增加7833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短收4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变动为456246万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596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95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0%,增长86.39%。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45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增长53.22%;结转下年支出1082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30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93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变动为2793万元。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5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实现2273万元,完成预算的81.38%,增长158.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51333万元(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2551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23398万元(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1767万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2966万元,完成预算的88.08%。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22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6%,年终滚存结余127225万元。
特别说明: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未纳入上级统筹,也未纳入区级决算统计,为区级封闭运行。2021年全区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376万元,支出预计实现263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248万元。
(五)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区第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区级部门预算支出为208193万元,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增加,区级部门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47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3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0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8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267万元、对企业补助19134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75万元、其他支出542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尚未办理,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预计数,待决算办理完毕后,再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工作及过去五年主要成效
(一)2021年财政工作。2021年,全区财政工作紧扣区委“158”总体思路,认真落实“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财政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强化征管,千方百计抓收入。坚持总量和质量并重原则,有序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切实狠抓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规范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和综合治税,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落实税收保障措施,加大稽查和清欠力度,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重点非税收入跟踪管理,深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定期开展检查,强化依法征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三是主动对上争取。认真落实联动争取机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累计争取项目210个,争取资金384474万元,其中债券资金267363万元,无偿资金117111万元。四是盘活存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3742万元,统筹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
2.细化举措,全力以赴促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作用,支持区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上级下达直达资金106224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0284万元,全部用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二是认真落实复工复产专项补贴。落实支持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营困难政策补贴(减免)资金35297万元。三是加大项目投资。财政投入291563万元,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严格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累计完成PPP项目建设投资55903万元。四是深化财政金融互动。贯彻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继续深化财金互动助推乡村振兴信贷担保,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规模达到7300万元,累计发放专合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担保贷款683户56506万元。
3.优化支出,持之以恒惠民生。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一是全面落实保障乡村振兴政策。财政投入81547万元,全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建设,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林业、村级集体经济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支持教体事业优先发展。财政投入154431万元,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财政投入14282万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老年健康卫生事业。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财政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6072万元,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五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环境保护资金22402万元,推进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六是支持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财政投入10329万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和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七是做好城乡住房保障。财政投入43610万元,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深化改革,多措并举释活力。全面贯彻落实财税改革政策,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四本预算”,逐步建立统一完整、有机衔接的政府收支预算体系,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二是全面深化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从编制预算开始,同步开展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落实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三是全面深化支付改革。继续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范围,规范授权支付行为和国库账户管理,积极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四是加速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壮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实力,缓解企业“融资难”困境。
5.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严财纪。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预决算公开、财会监督、土地整治资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等专项检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查出违规资金1550万元,整改事项39个。二是切实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230个,送审金额424247万元,审定金额383819万元,审减金额40428万元,综合审减率9.5%。三是切实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完成备案采购项目283件,下达预算金额为22171万元,实施采购预算金额19445万元,成交金额18433万元,节约资金1012万元,节约率9.4%。四是切实抓好“两改”工作,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集中清理锁定全区镇(村)闲置公有资产共344宗(其中:镇级资产142宗、村集体资产202宗),清查率100%。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通过盘活镇(村)闲置公有资产助力乡村振兴,已盘活342宗,盘活率99.42%。五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努力化解债务存量,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48050万元、利息22653万元,化解隐性债务84348万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过去五年主要成效。过去五年,全区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三保一优一防”财政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运行。
1.财政实力显著增强。过去五年,全区经济与财政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104109万元,2021年完成172700万元,增长68591万元,年均增长10.65%;政府性基金收入从58902万元增加到505966万元,增长447064万元,年均增长53.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从55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增长2945万元,年均增长122.5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6年22648万元,2021年完成42966万元,增长20318万元,年均增长13.66%。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保持稳定,四大主体税种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稳定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财政自给率持续提高,隐性债务规模逐年下降,财政风险实现可控。
2.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区财政资源加大向乡村振兴、民生工程和农村地区倾斜,民生投入机制持续完善,提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坚实财力保障。过去五年,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稳定在70%以上,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支持建成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文化、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等大批民生工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3.服务发展效能突出。聚焦发展第一要务,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政策和复工复产专项补贴与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重点项目建设投入扩大,支持园区转型发展能力提升,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逐步强化。财金互动政策不断完善,有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激励机制更加健全,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技术改造和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培育科技人才。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力度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4.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攻坚计划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财税管理体制持续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序推进,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日趋健全,“四本预算”统筹力度逐渐加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顺利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乡镇(街道)所有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总结形成“五补五改”工作经验,产业发展基金建立并逐步壮大,财政贴息、资金股权量化、融资担保、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不断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更加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国企市场化转型有序推进。
5.依法理财水平提升。坚持党对财政工作全面领导,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法治财政建设步伐加快,财政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贯彻落实《预算法》,财政收入征管更加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监管、投资评审等不断强化,财政治理水平持续提高。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建成投用核算监管平台。财政监督和检查依法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涉农保险和扶贫资金专项核查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加强预决算等信息公开,财经纪律执行更加严格,财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三、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预算安排,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预算管理各项制度要求,紧扣区委“158”总体思路,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三保一优一防”财政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0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3560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54400万元,增长1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7501万元、调入资金2000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0万元)、外债转贷收入1243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4790万元,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573954万元。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573954万元,下降11.85%(区级548508万元,下降12.50%)。
按照省、市财政2022年“三保”支出预算编制要求及保障标准,全区“三保”预算已报请省、市审核,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三保”支出标准需求33825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8234万元纳入市级统筹,区级编制“三保”预算时纳入统计但不承担实际支出),“三保”支出预算安排350847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8234万元)。其中:保工资需求143653万元,预算安排154714万元;保运转需求5327万元,预算安排5985万元;保基本民生需求189276万元,预算安排190148万元。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三保”项目每项预算安排数均大于或等于支出标准需求数,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安排足额保障到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85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0万元。减去调出资金2000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支出10100万元,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19845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450万元。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9900万元。列入自规局年初部门预算1500万元、高新区管委会1000万元;列入政府预算预安排187400万元,其中:农业板块8044万元(含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区级配套1785万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区级配套1719万元、区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840万元、中心镇试点配套资金1200万元)、已征地超龄人员生活补助460万元、乡镇出让金收入返还1000万元、成宜高速资本金10000万元、支付屏山土地指标欠款6826万元、直管公房维修300万元、区城管局城市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区自规局国土空间规划1000万元、“四个一批”及“幸福宜宾”等项目资金25083万元、专项债付息支出25299万元、化解隐性债务35000万元、偿还市区建管体制下划债务30000万元、征拆成本及报批费用44000万元(含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0万元);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500万元;三是污水处理费支出10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245万元(其中: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预算收入27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817万元(其中: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预算支出2712万元)。
(五)区级部门预算
按照“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编制口径以及“二上二下”程序编制,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655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5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32万元、资本性支出268万元、对企业补助48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99万元、其他支出167万元。53个区级部门、6个一次性单位及3个街道办事处的部门预算草案,已经单独编制并报送本次大会审查。
以上全区预算草案和区级部门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六)其他预算情况
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情况。按照随区级部门预算同步编制的乡镇部门预算,2022年对乡镇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25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5万元、村(社区)级保障经费8144万元、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资金4447万元。
重大项目预算情况。共安排“四个一批”及“幸福宜宾”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预算250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交通、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债务预算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开始,市、区(县)地方政府债务只能通过省级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根据往年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一般在每年上半年由省政府批准和转贷,现无法预计2022年全区新增债券的具体数据,待省、市政府批准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预算情况。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数据中,除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外,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的执行数及预算数与全区数据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省、市财政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保”支出预算要进行审核,如果省市审核批复后有调整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未来五年财政工作思路及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未来五年,全区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区委“158”总体思路,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三保一优一防”财政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引导保障作用增强、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财政协同发展水平提升,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同步增长,为加快建成全国百强区奠定坚实财政基础。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财政职能,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产业税收贡献评价和分析机制,推动税务部门、产业部门共同参与产业税收预期管理,促进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培育高效支柱税源,积极培育壮大财源税源。统筹涵养基础税源与培育新型财源,把财源税源建设与经济体系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培育、乡村振兴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打造多元财税收入增长点。抓实抓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强产业税收贡献评价和预期管理,健全税源监控和综合治税机制,提高财税征收效能。健全非税收入增长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接中、省、市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重点项目,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最大限度争取专项资金和债券项目并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配置,持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实加强预算管理,着力提高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的财政保障能力。
(二)融入发展大局,助力经济发展。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重大战略机遇和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重要契机,统筹用好用活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和减税降费政策,创新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强财政金融互动现有政策梳理、评估、整合与清理,聚焦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产业发展以及国内国际双循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促进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健全科技创新领域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引导和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财政资金整合,建立财政分担机制,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财政奖补等方式,加大风险补偿和财政贴息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资产整合,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建立国有资本投入与退出机制,引导国有资本逐步向支柱产业、核心主业、战略产业领域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集中,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投资,推动政府和市场形成有效投资合力,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三)坚持共治共享,全力保障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支出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保持稳定,认真谋划和实施好大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打造“四园两带两基地”,加快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质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加大教育事业财政投入,将教育事业作为重大民生事项优先予以保障,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保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扩大财政养老保险支出规模,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兜住基本生活底线政策,继续完善残疾人、特困供养对象、退役军人等保障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的均衡发展。继续坚持把就业创业摆在首位,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稳定和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健全城乡均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程,加大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服务网络等项目投入,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公共文化繁荣发展。坚决践行绿色发展基本理念,加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继续加大支持城乡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稳步改善。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围绕财政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定位,紧扣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署,坚决落实“以政统财、以财保政”要求,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确保财政运行持续健康平稳。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法定理念,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三挂钩”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优化调整税收结构,积极培育地方税源,适度加强地方税权,推动理顺税费关系,逐步建立统一、公平、稳定、可持续的叙州税收体系。统筹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快非税收入法治规范管理进程。切实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积极发挥乡镇(街道)财政职能作用,推进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完善构建资金运行高效、控制体系完整、财务报告全面、单位权责清晰、绩效导向显著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财政国库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五)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责、权、利”相对等,“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稳妥处理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隐性债务问责机制,通过组织资金偿还、依法规范转化、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逐年减少隐性债务余额。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逐步厘清政府和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严格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着力做好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和到期本息偿付。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增强财政和金融政策协同效应。强化库款保障管理和运行动态监控,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实施财政暂付款暂存款精准清理,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强化“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和支出执行监控,强化库款运行跟踪监测,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六)强化财政监督,建设法治财政。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持续完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依法预决算公开、依法接受监督,构建共同建设法治财政新格局。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集中采购管理,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完善采购人内控管理,提高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风险控制办法和内控操作规程,健全财政工作行为基本规范。强化监督检查评价,加快建立财政政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运作“大监督”格局,坚决查处和问责各种财经违纪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