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马尔康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20日在马尔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尔康市财政局局长 魏 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马尔康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财政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财税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公共财政职能凸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实践中贡献了财政智慧和力量,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预算收入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7年的20101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26354万元,增长31.1%,年均增幅为7.0%,增长到1.3倍,总量名列全州第二位。
五年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从2017年的16223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18606万元,增长14.7%,年均增速为3.5%,五年累计实现税收收入88125万元;非税收入从2017年的3878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7748万元,增长99.8%,年均增速为18.9%,五年累计实现非税收入29465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五年累计完成35698万元。五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36708万元,争取地方政府转贷收入23091万元。全市财政收入总计达到811027万元。
支出规模实现跨越,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财政支出率先实现“高增速”向“高质量”的转变,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完成“三保”兜底支出514273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规模从2017年的134407万元攀升至2021年的156377万元,增长16.4%,年均增长3.1%。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公共财政特征更加鲜明。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民生占比达到75.0%。
财税改革勇于破题,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和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征收改革,严格执行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和个税起征点等国家实施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将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实现统筹、统编、统管、统批,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初步建立;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扎实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改革,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资产负债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的实际状况;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公务卡支付范围持续扩大,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不断提高;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举债约束,形成政府性债务监管常态化机制;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财政税库银横向联网、预算指标纵向贯通等平台系统全面投入使用。
财政监管推进有力,财经秩序持续好转。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公开57项行政权力与服务事项,出台并执行《马尔康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马尔康市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审批权限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程序并进行全程监管;更加重视财政监督,积极开展“四项”扶贫基金、财政资金安全、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正风肃纪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资金总额达到20亿元以上。主动探索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新模式,及时将扶贫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更加重视绩效管理监督,选择政策所指、决策关键、群众关注的项目和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先后对137个单位159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58968.2万元。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送审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908个,送审金额267716万元,审减率13.2%。开展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结算评审1058个,送审金额23484.43万元,审减率9.8%。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实施政府采购金额75337.2万元,节约资金7899万元,节约率9.0%。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们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倾力支持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全口径收入47847万元,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预计完成14056万元;上划省级收入预计完成823万元;上划州级收入预计完成661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354万元,同比增加1251万元,增长5.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156377万元。八项支出预计完成86546万元,民生项目支出预计完成117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0万元;(2)国防支出72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9255万元;(4)教育支出13285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433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4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31万元;(8)卫生健康支出11420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10250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2692万元;(11)农林水支出34326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416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9万元;(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8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5424万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万元;(18)其他支出9895万元;(19)金融支出29万元;(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66万元;(21)预备费支出8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56377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029万元,浙江对口援建资金4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35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00万元,动用预备费80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结余1641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56377万元(包括债务还本支出17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29万元),当年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575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4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5万元,收入总计为27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79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87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0万元;其他支出21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完成1322.6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824.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09.34万元,滚存结余4238.1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支出完成3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审批流程,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申请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100万元,安排用于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8400万元,安排用于马尔康市停车场建设项目3200万元,安排用于干部周转房宿舍、基础设施建设及马尔康市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5200万元;再融资债券170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6429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力做好2022年新增地方债券121406万元申报工作。
以上向大会报告的财政收支预算数待上级决算批复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盯紧目标任务,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圆满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目标。
(一)抓主业、强谋划,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6354万元,位列全州第二位,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可用财力129548万元。一是坚持收入稳增长和优结构并重。全年共实现财政总收入156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54万元,同比增长5.0%。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1.2%,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经济结构稳中向优。二是坚持财源对内培育和对外招引并重,共组织税收收入18606万元,同比增长7.6%;非税收入7748万元;实现土地出让金入库17933万元,同比增长395.1%。三是坚持盘活存量资金与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并重。对全市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大起底,共统筹盘活资金18991万元,同时建立省、州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1029万元,并新增地方专项债券8400万元、一般债券2100万元、再融资债券1700万元,有效缓解收支矛盾。四是坚持援建资金、社会资金引导和民营经济培育并重。向新组建的马尔康嘉绒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本金4000万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到位浙江对口援建和省内对口帮扶崇州援建资金5348万元全部用于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
(二)履主责、惠民生,重点保障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基本民生倾斜,全年实现民生投入117283万元,五年来年均增长5.3%。一是稳步提高民生标准。重点关注群众休戚相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支出872.8万元。二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保障序列,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2021年“三保”纳入年初预算总额达到76842.65万元,占年初可供安排财力总额的95%。三是足额保障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认真落实“四不摘”政策要求,市本级财政安排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682万元,并统筹整合上级资金10440.6万元安排用于第一批、第二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项目293个,涉农资金规模达到14122.6万元。四是争取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548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民生保障、生态管护和城乡环境整治支出;统筹一般债券、项目资金近3000万元实施马尔康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安排资金6546.12万元全力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全力做好“五大攻坚”行动要素保障。突出保障功能,全力支持五大指挥部办公场地、车辆和工作经费,精心筹措资金保障“五大攻坚”行动项目前期工作,助力推动“五大攻坚”行动。六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助企发展工作。全力抓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2994户,普惠面达到100%。
(三)讲担当、促改革,财政建设打开“新局面”。一是优化技术,打造数字财政。率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围绕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8个模块,74个一级预算单位完成基础信息维护和会计核算账套并模拟实际操作业务,相继完成特定类项目登记入库、预算编制复盘、人员类项目预算编制复盘、用款计划操作和会计凭证录入、审核、记账、查询等系统操作,并完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录入等工作。逐步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有4家开票单位和4种票据实现电子化开票,共开出票据1465份。“一卡通”发放惠农补助3638.44万元,受益对象达40148人。二是优化模式,打造绿色财政。投入资金2.8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生态管护员、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支出。三是优化方法,打造平安财政。加大对财政涉农资金、直达资金的动态监控,按时间节点推动资金指标下达、动态监控、支付进度及绩效评价工作,共到位上级下达直达资金14592.04万元,实现支出13131.82万元,支出进度为90%;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持有人数3212人,公务卡消费1106.85万元;加强大平台支付管理,累计办理资金拨付业务34179笔,金额达20.01亿元,其中:办理直接支付12510笔,资金支出16.62亿元,占总资金的83.1%;办理授权支付21669笔,资金支出3.39亿元,占总资金的16.9%。四是优化导向,打造效能财政。以绩效跟踪监控信息化软件应用为抓手,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牢固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念,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五是优化理念,打造阳光财政。完善内控体系,建立内控制度,实施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财政管理制度、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顺利完成74个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实现财政预算与人大联网,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四)守底线、防风险,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强化库款保障管理。多举措强化库款保障率,月均库款流出19301万元,库款保障率尽力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二是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非税收入、事业收入等9个财政专户管理,其中社保基金2个专户5个基金分户活期存款4726.53万元,1个定期户存款600万元。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共备案政府采购项目203件,预算金额21548.2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9589.38万元,节约资金1952.44万元,节约率为9.0%。收到政府采购举报、投诉14件,办结14件。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送审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96个,送审金额29288万元,审定金额25834万元,审减金额3454万元,审减率11.8%。开展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结算评审284个,送审金额7973.43万元,审定金额7464.48万元,审减金额508.95万元,审减率6.4%。五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对76家行政事业单位、8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六查”专项行动,从账户设立、印鉴管理使用、账户资金往来、有价凭证、经费收支、财务人员配备等六个方面入手开展全覆盖穿透式检查。共检查违纪违规资金2224.31万元,查出问题36类82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管理风险。
今后五年财政工作
一、今后五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
财政部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为目标,以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源统筹,加强财会监督,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和财政制度支撑,坚定不移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马尔康,服务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和谐安定。
二、今后五年财政工作主要目标
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今后五年财政改革发展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财力保障再上新台阶。强化财政要素保障,夯实税基,加强财源建设,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条“腿”争取、多渠道筹资,进一步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坚定不移推动世界生态旅游文化名城建设。
(二)服务发展提升新水平。提升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财力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各项民生事业,履行好分配调节职能,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
(三)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科学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制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风险防控迈出新步伐。平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抓实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改善财政运行状况,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严格库款管理考核制度,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五)依法理财达到新高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财政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能力,切实严肃财经法纪。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财政工作
一、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可供安排收入为86848万元,同比增加1632万元,增长1.9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5万元,同比增加收入1581万元,增长6.0%。(2)上级补助收入5891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729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86848万元。按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62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5万元,资本性支出4700万元,对企业事业单位补贴支出51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620万元,预留费支出8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329万元。按功能分类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16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6029万元;(3)教育支出8696万元;(4)科学技术支出700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1万元;(7)卫生健康支出796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2387万元;(9)农林水支出10404万元;(10)交通运输支出217万元;(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万元;(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8万元;(13)住房保障支出4837万元;(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万元;(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6万元;(16)预备费800万元;(17)专项上解支出4329万元;(1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2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平衡,符合《预算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1570万元。遵循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7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为1612.41万元,上年结余4285.25万元,收入总额为5897.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924.52万元,全部用于落实社会保险支出,预计年末滚存结余4973.1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审查批准。
二、2022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主要工作目标
2022年,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抓收入保支出稳平衡。确保完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5万元,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4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二是保基本抓重点促发展。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州庆项目建设和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多措并举把“六稳”“六保”工作抓细抓实,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三是重民生强惠农促改革。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支出,及时、足额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二)主要工作方向和措施
——持续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收入质量。要准确把握财政政策全面提质增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涵养培植税源,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持续增强保障能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清单内的民生政策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继续纵深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制度+技术”财政运行监督机制,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持续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范围,规范财政支付行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扎实开展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拓展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不断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库款管理,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为把马尔康建设成为世界生态旅游文化名城作出不懈努力!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储备性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贫困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指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明确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以下简称整合试点)工作,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
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的预算。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和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个方面内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指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按照“奖”“补”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奖”是指通过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励,努力提高县级财政理财能力和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调动县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性;“补”是指通过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财政支出中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9项重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衡量公共财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