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局长 孙昕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遵义市红花岗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疫情性、经济性、政策性减收“三叠加”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红花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红花岗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以及人大关于预算的有关各项决议,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2020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11,496万元,为调整预算685,536万元的89.20%,比上年实绩685,536万元减少收入74,040万元,下降10.80%。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876万元,为调整预算170,908万元的94.72%,比上年实绩195,212万元减少收入33,336万元,下降 17.0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0,545万元,为调整预算404,338万元的99.06%,比上年实绩435,243万元减少支出34,698万元,下降7.97%。
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980万元,为调整预算318,292万元的55.29%,比上年实绩204,362万元减少收入28,382万元,下降13.89%。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0,112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支出22,177万元、专项债券支出83,730万元),为调整预算314,768万元的60.40%,比上年实绩154,419万元增加支出35,693万元,增长23.11%,主要是由于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支出增加形成。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88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973万元),为调整预算5,500万元的125.09%,比上年实绩68,215万元减少收入61,335万元,下降89.91%。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4,400万元,为调整预算4,400万元的100%,比上年实绩29,000万元减少支出24,600万元,下降84.83%。
(3)国有资本结余1,380万元(实际结余为2,48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结余1,38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调入本级平衡预算1,100万元)。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5,893万元,为调整预算36,670万元的97.8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092万元,为调整预算35,769万元的100.90%。收支滚存结余为7,221万元(其中:上年滚存结余为7,420万元,本年结余为-199万元)。
(二)其它情况说明
1.债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红花岗区政府债务法定余额为173.73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2.353亿元,专项债券81.384亿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共8.373亿元(6月新增3.58亿元,8月新增4.793亿元),涉及项目7个,项目建设投向主要为教育0.288亿元、文化旅游3.44亿元、医疗卫生1亿元、基础设施建设2.645亿元、公共卫生设施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0.055亿元;新增抗疫国债2.218亿元,涉及项目5个、项目投向主要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9亿元、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0.116亿元,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0.194亿元、其他方面支出0.008亿元;新增地方再融资债券15.85亿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我区年初预算编制的预备费为6,720万元,已使用6,67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2,000万元,解决教师薪酬待遇支出4,670万元。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完成2,093万元,占预算数2,315万元的90.41%,比上年同期2,423万元下降13.62%。
由于部门决算正在办理中,上述各项完成情况根据上级财政要求仍可能存在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落实区人大决议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措施保障,确保收支平衡。一是科学落实任务。及时联合税务部门,对减税降费后尤其是疫情影响以来,影响我区区级收入的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提前做好谋划,科学合理调整全年财政收入预算,并逐一细化分解目标计划到财税部门及各征收单位,努力缩减财政收入减收规模;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国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各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减税降费透明度和知晓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打牢坚实基础。全年累计减税降费3.574亿元;三是强化非税收入。严格拟定非税收入计划,对全区非税收入全面预测和分析,掌握单位收入动态。全年完成非税收入3.305亿元,占全年收入预期3.133亿元的105.49%;四是积极争取资金。一方面加强政策研读,全力推进政策、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工作。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补助资金19.511亿元,占年初预算13.839亿元的140.99%。另一方面通过对接省财政厅,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020年获得专项债券资金8.373亿元、获得地方再融资债券资金15.85亿元、获得一般债券资金0.055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区的债务压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一是上下发力,助推脱贫攻坚。2020年脱贫攻坚投入资金2.362亿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扶贫、教育扶贫等;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启动财政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开通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的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年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513亿元,用于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疫情防控资金、物资采购公共卫生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等;三是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一方面加大城市人居环境投入。全年拨付棚户区改造及征拆成本支出9.961亿元,拨付环保资金0.733亿元;另一方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0.2亿元;四是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全年投入教育经费11.337亿元,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完善学校基础设施,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是社会保障支出有力。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4.04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等。
(三)提升工作效能,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提升。一方面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实现收入1.936亿元;另一方面对区属涉及国有资产(包含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出借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查出应缴未缴租金收益0.089亿元,联合区商务局、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对苟家井国有市场租赁户欠缴5年租金依法开展追收,现已追缴入库租金收入0.11亿元;二是财政绩效管理稳步提高。一方面注重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区纪委、审计部门开展各项民生类资金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有效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另一方面财政评审效率稳步提升。全年完成预算审核下达预算批复的项目168个,工程预算批复金额9.891亿元,审减预算金额为0.703亿元,综合审减率为6.64%;三是认真做好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工作。全区有收费项目136家单位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四是按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全区实施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365亿元,采购成交金额2.312亿元,节约资金0.053亿元,节约率为2.24%;五是为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全区187家单位填报了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积极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而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
(1)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672,064万元,比2020年实绩611,496万元增加收入60,568万元,增长9.90%。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78,066万元,比2020年实绩161,876万元增加收入16,190万元,增长10.00%,其中:税务部门收入预算安排152,666万元,比2020年实绩135,008万元增加收入17,658万元,增长13.08%;财政部门收入预算安排25,400万元,比2020年实绩26,868万元减少收入1,468万元,下降5.46%。
(3)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38,349万元,比2020年实绩175,980万元增加收入362,369万元,增长205.91%。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593万元,比2020年实绩6,880万元减少收入6,287万元,下降91.38%。
(5)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9,7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38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428,457万元(含转移支付和上级专项支出21,052万元),比2020年实绩400,545万元增加支出27,912万元,增长6.97%。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预算421,080万元,比2020年实绩190,112万元增加支出230,968万元,增长121.49%。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不作安排,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8,3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32万元,滚存结余8,617万元(其中:年初滚存结余7,221万元、本年结余1,396万元)。
(上述数据详细情况见附表)
3.财力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428,45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887万元+调入资金118,468万元 -上解支出32,964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457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可安排财力421,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8,349万元+上年结余606万元-调出资金117,875万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080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保障水平。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目标计划,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克服组织收入过程中的一切困难,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计划。同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二是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零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监管体系。盘活存量资产,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着力化解存量债务,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三是随年初预算同步开展项目绩效目标、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并同步报人大审议。在往年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基础上,2021年编制年初预算时对专项预算资金的申请嵌入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更有效合理地使用;四是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严守“三保”底线,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着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省、市、区要求,职能部门应精心组织实施2021年各项民生工程建设。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增强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切实做好民生工程后续管养,使之发挥效益。同时做好项目资金来源测算,充分发挥财政社会保障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绩效管理。继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审各项措施,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加强财政监督。逐步健全覆盖财政日常管理、资金走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融入到预算编制和年度考核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特别是加强中央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和扶贫领域资金的监管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深化各项改革发挥财政应有的职能作用。
(四)严守底线,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盯紧看牢债务限额,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发生。一是用好地方专项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投向结构,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二是通过盘活资产、加大土地收储和拍卖力度和速度、拉长还款期限等举措及时化解预到期债务(含隐性债务),科学谋划偿债工作,精准掌握偿债时间,做到措施跟得上,用得着。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继续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担当的品质、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确保2021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