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黔南州都匀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都匀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都匀市财政局局长 张建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都匀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十三五”期间财政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十三五”目标任务要求,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以及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壮大。“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和收入征管力度不断加强,全市本级财政收入规模跃上新台阶,五年累计完成85.48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18.58亿元,增长27.77%,财政收入的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壮大,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支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财政支出规模明显扩大。“十三五”时期,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88.14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56.58亿元,增长43.01%,2020年我市人均财政支出达到7,245元,比2015年人均财政支出增长9.19%,在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力而为。
三是民生支出政策保障有力。“十三五”时期,我市多项民生保障政策标准都得以提高,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640元/人提高到4332元/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95元/人提高到675元/人;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00元/人/月提高到1050元/人/月;精简退职人员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由1825元/人/月提高到2475元/人/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标准由12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真正做到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民生领域,是民生政策出台最多、民生投入力度最大,群众得到优惠最多的时期。
四是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有成效。“十三五”时期,我市共计投入扶贫资金9.13亿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9亿元;本级扶贫资金6.84亿元。扶贫资金监管更加规范,通过建立项目公告公示、“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扶贫资金专户封闭管理、扶贫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定期清理、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等制度,真正实现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取得脱贫攻坚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是财政调控职能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多元扩展筹资渠道,充分发挥调控职能,五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7.34亿元,累计收回存量资金9.23亿元,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是财政管理改革明显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市多项财政政策实现有效改革。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实现大跨步,公开范围更广泛,政府债务信息、转移支付信息等都纳入了公开范围,且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公开都实现了细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地,以普惠性减税、结构性减税和各项收费减免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实体经济轻装上阵;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政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等方式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初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之年,全市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六个之城”打造及“六个都匀”建设,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643万元,为预算的100.08%,同比增收4,653万元,增长3.08%。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8,790万元,同比减收5,562万元,下降6.59%;非税收入完成76,853万元,同比增收10,215万元,增长15.3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8,545万元,同比减支4,561万元,下降1.2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643万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等上级补助223,42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1,254万元,收入合计451,96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8,54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1万元,专项资金结转4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71,254万元,支出合计451,965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787万元,为预算的89.33%,同比减收6,730万元,下降4.02%(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无力竞买,导致土地出让流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3,244万元,同比增支 536万元,增长0.3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78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298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9,71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84万元,新增专项置换债券收入36,0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567万元,收入合计232,08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3,24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802万元,结转下年24万元,新增专项置换债券支出36,04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4,567万元,支出共计231,68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9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354万元,为预算的99.38%,较上年完成数增收2,951万元,增长8.34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12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支2,855万元,增长8.5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354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4,659万元,收入合计53,01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6,12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884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收3万元,增长2.0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0万元,同比增支74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08万元,收入合计86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0万元,调出资金42万元,支出合计78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6万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3,42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6,2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5,3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到上级补助20,298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补助19,715万元,其他普通政府性基金5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到上级补助310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2.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4.8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7.21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2020年,收到省政府转贷地方新增专项债券36,049万元,主要用于市郊水厂一期工程项目10,374万元、沙包堡办事处观澜轩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20,675万元、贵州山地特色农业加工园区一期建设项目5,000万元。
(四)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收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9,715万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都匀市外环东路一期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4,000万元;都匀市匀东城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2,500万元;都匀西客运站工程建设项目(一级站)2,500万元;黔南州都匀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3,740万元;城乡低保金752万元;援企稳岗补贴1,559万元;防疫体系建设2,497万元;补助市场主体2,167万元。以上项目资金获得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均已及时拨付到位。
(五)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0年,为加大科学技术投入,我市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了11,111万元到“科学技术支出”科目,调整后,科学技术支出为11,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6%。
三、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保收入,实现经济发展更稳定
2020年初,我市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冲击和复杂经济形势,科学研判、积极应对,经艰苦努力,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从第一季度的同比下降38.08%,到年底实现了同比增长3.08%。一是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搞好分析预测。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分析与监控;强化综合治税,畅通信息收集渠道,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筹措资金落实好我市及上级出台的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稳定我市经济大环境,全年本级财政直接投入企业应对疫情帮扶资金2,285万元。
(二)控支出,实现支出结构更科学
2020年我市为更好实现预算收支平衡,结合我市疫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资金统筹,积极保障我市民生需求、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需要。一是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紧日子”“穷日子”的思想。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支出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紧急、非必要以及低效无效支出,2020年年初压减本级公用经费657万元,压减本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1,280万元,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再次对本级各预算单位经费进行压减,压减金额为8,455万元,两次压减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我市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确保不留“三保”缺口。二是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工作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1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7万元,降低0.57%。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弥补财政减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2020年市本级共计收回存量资金45,573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保障重点民生项目等方面支出,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四是坚持重点支出保障原则。紧紧围绕上级政策规定和市委决策部署,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上,市本级全年民生支出达272,204万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86%,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文峰街道、广惠街道、绿茵湖办事处等老旧小区改造。
(三)多举措,实现脱贫攻坚更有效
2020年我市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扶贫资金管理,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子,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主、效益持续扶贫格局,同时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2020年共拨付财政扶贫资金21,526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5.84%。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都匀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都匀市财政局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都匀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等文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制度监管。三是推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对重点扶贫项目进行事前调查、事中督促、事后验收,实现当年扶贫项目均编制绩效目标,上年扶贫项目均开展绩效自评。四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对扶贫资金实行日常督查机制,且定期组织项目主管单位、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四)惠民生,实现人民生活更安康
2020年我市坚持把保障民生支出摆在首位,保障疫情防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资金落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投入资金9,712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疫情防控和医疗救助物资资金需求。二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92,567万元,保障了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改扩建凤凰幼儿园、九小、二中等一批学校。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24,940万元,形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政策良好实施。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51,108万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及时发放,积极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稳定,2020年惠及城市低保对象2,845人、农村低保对象11,465人、临时救助对象2038人、孤儿68人;同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共计拨付补贴资金1,24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五是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资金12,354万元,有力推进了危房改造、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六是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投入资金48,521万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养殖积极性。六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投入资金19,340万元,完善相关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社会法制和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力推进了“平安都匀”建设。
(五)重绩效,实现资金效益更突出
2020年我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作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等四个环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0年相继出台《都匀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并印发《都匀市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都匀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办法;二是积极开展工作。在2020年预算编制中共有84个部门编制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目标部门全覆盖,达到了预算与绩效目标同时批复;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事中”预算绩效监控,及时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部门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并选取58个项目支出和3家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61个单位,最后将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预算安排参考依据。三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实现79家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年度预算时同步公开部门绩效目标;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设预算绩效管理专栏,公开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加公众对绩效管理的认知度,共计公开14条管理信息。四是强化部门责任。将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出台了《都匀市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六)防风险,实现债务管控更有力
2020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在工作中以债务风险防范为己任,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强化专班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债务化解工作专班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债务风险稳定可控。二是多渠道化解债务风险。通过统筹财政资金、出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利用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措施偿还14.51亿元;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借新还旧等措施展期重组31.62亿元;通过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成功申报并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亿元。三是加强债务舆情风险防控。以年度、季度、月份和周为时间节点,分类建立债务统计工作台账,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对网络舆情实施动态监控。四是加强机制建设。围绕“八个一批”、“十四条化债措施”、“新十条化债措施”等思路制定了《都匀市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都匀市2020年防范和化解债务工作实施方案》、《都匀市债务违约风险应急预案》及《都匀市债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债务管理制度。
(七)强管理,实现直达资金更有效
2020年我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迅速安排,聚焦关键环节,全力做好“两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具体管的格局。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0年共争取到直达资金92,522万元,剔除37,503万元由省级统筹拨付外,已支付到位54,594万元,余425万元结转下年待符合支付条件后支付,实现资金直达困难企业及群众。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严格做好台账登记,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并依托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情况,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八)严监管,实现财政管理更规范
2020年我市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坚持以“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为目标,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对财政内部账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积极防范内部风险;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生态环保企业进行抽查,促进会计法的有效落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及贵州山地特色农业加工园区(一期)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安全。
(九)善改革,实现财政制度更完善
2020年我市坚持把落实好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深化改革引领财政事业发展,在多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财政信息公开更透明。在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部门绩效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公开、扶贫资金公开、财政相关工作动态公开等工作上下足功夫,2020年完成部门预算公开79家、部门决算公开84家、扶贫资金公开六批、政府预决算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增设预算绩效管理专栏等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二是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2020年我市共进行政府采购活动104次,政府采购预算21,97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0,617万元,节约资金1,362万元,节约率6.2%,并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有效提高了我市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三是稳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实现全面上线和实行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逐步取消纸质单据流转,建立起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四方之间高效运行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实现全面上线和实现电子票据的网上领、用、核、销模式,取消纸质财政票据使用,切实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秩序,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四是积极进行暂付性款项清理。财政部门通过下发《关于清理财政往来款项的通知》,加强预算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2020年消化以前年度借款共计38,489万元。五是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组织专业造价咨询公司依法开展评审工作,2020年共接收送审项目114个,已出函97个,送审金额66,907万元,审定金额61,677万元,审减金额5,230万元,审减率7.82%,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六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大力推行资金动态监控,全年实现国库集中财政支出42,450笔,监控支出资金570,123万元,共预警4,724笔支出,涉及金额5,859万元,占监控资金的1.03%,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拨付。
过去一年,全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类减免税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造成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增收难度增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还需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较大,隐性债务风险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新的一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四、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稳中求进做好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至关重要。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 “一四五六六”的总体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1年预算编制原则
零基预算、量入为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预算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加强统筹,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财政收支压力,抓好“四本预算”的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摆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对市委重大决策及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强化约束、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合理保障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将“过紧日子、过苦日子、过穷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能不花的钱不花、能少花的钱少花,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预算追加调整。
科学预算,提升效益。将绩效评价结果、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结果、巡视巡查组检查结果及巡视巡查出的问题整改效果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根据以上检查结果或整改效果,对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及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进行扣减或取消,提升部门预算规范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158,75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收3,113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98,42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6.69%;非税收入60,32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9.47 %。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369,795万元(含预安排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0,0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22万元,公用经费5,487万元,专项经费190,38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按照上述收支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756万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上级补助108,707万元,专项上级补助收入70,000万元,调入资金46,45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6,300万元),收入合计383,91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7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118万元,支出合计383,913万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180,816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99万元,收入合计181,21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119,816万元,调出46,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700万元,支出合计180,81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9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41,554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16,884万元,收入合计58,4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41,55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88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为500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86万元,收入合计58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436万元,调出资金150万元,支出合计586万元。收支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重点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三保优先的支出原则及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全力保障我市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为:保障工资、机构运转方面安排资金179,409万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安排资金46,300万元;支持民生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25,195万元;脱贫攻坚巩固及乡村振兴方面安排资金15,193万元;安排预备费3,698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1,206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同比下降0.9%,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567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0.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预算安排639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同比下降1.16%;因公出国费用无预算安排。
五、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各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一是按照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在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影响,抓好本级财政收入,同时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加大向中央、省、州争取资金的力度,多渠道开源节流挖潜筹集资金。二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各项经费标准,严把支出政策关口,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继续按比例压减公用经费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的资金在确保“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前提下,全部用于积极财政政策的进一步提质增效。三是积极落实好 “财源建设提升年”相关工作,硬化各部门抓财源建设和财政增收的责任,确保财源建设和开源增收工作取得实效。
(二)继续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继续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一是组织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努力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增强部门的绩效意识。
(三)继续做好防范债务风险工作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债务风险研判,围绕多管齐下的创新化债思路,对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提前商定风险应急预案,千方百计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二是积极对化解债务渠道再扩宽,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发挥政策性银行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优势,置换我市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务,同时加强与大型证券公司的合作,通过资本市场资金缓释我市近三年即将到期债务风险,积极调整债务结构。三是继续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债务展期谈判,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四是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专项债券,缓解支出压力。
(四)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准确把握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机制创新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二是促使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加大市级财力保障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巩固、农民教育等领域的补贴和扶持力度。四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管,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选择专家、研究机构等对涉农资金政策进行评,完善决策程序。
(五)持续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继续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大力推进“1510”教育强市工程建设,支持新十中、五小新建及改扩建,加快推进十四小、十五小及五幼等4所幼儿园配套建设。二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住就业基本盘,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为企业稳岗纾困解难。三是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全覆盖,支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和防疫基础体系建设,推进市妇幼保健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继续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线,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砥砺奋进,改革创新,不忘初心,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科目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留存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7.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8.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安排使用的资金。
10.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11.三保支出: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12.一般性支出:主要是指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是履行职能所需的费用,不仅包括“三公经费”,还包括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格落实,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出台,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
13.盘活存量资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明确,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14.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
15.直达资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16.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决策部署,财政部搭建了从直达资金源头贯穿到末端的监控系统,掌握每笔资金的下达、分配和使用情况。
17.预算绩效管理: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18.暂付性款项:指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且应按自己性质和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