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个旧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个旧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5日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局长 聂 睿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组织,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较好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0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同比增长8.3%,增收11,1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5,548万元,同比增长39.3%,增收26,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9%;非税收入完成49,547万元,同比下降24.2%,减收15,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0,7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1%,同比增长9.3%,增支32,245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29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300万元,调入资金64,2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1万元,收入方总计448,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7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4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45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352万元,支出方总计448,041万元。收支相抵,与州级结算前净结余为7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0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2.3%,同比增长116%,增收61,254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3,8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5%,同比增长0.5%,增支781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0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8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4,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305万元,收入方总计259,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8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100万元,调出资金64,2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38万元,支出方总计259,42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64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9,9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同比增长25.9%,增收65,7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3,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9%,同比增长32.2%,增支83,83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3,9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9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7,7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8,158万元;失业保险结余3,345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0.5亿元。2021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3.4亿元,截至2021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6亿元,专项债务27.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7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与州级结算后,2020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0。
上述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21年财政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21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突出保障支持重点,财政运行开局良好、起步扎实,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1. 助力实体经济企稳回升。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全年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负5.42亿元,其中:税收减免达5.03亿元。二是加大政策保障。安排2,135万元对为全市2020年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作出贡献的有色金属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奖励,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有效有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出台《个旧市有色金属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扶持办法(试行)》,加大有色金属行业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延链、强链、补链。三是加强财源培植。安排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加快推进云锡锡冶炼退城入园、冲坡哨冶金加工园区、戊电靶材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上级产业发展资金2,318万元,引导工业转型升级、继续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全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39.3%,创2008年以来最高增幅,从税种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几个税种增幅明显,其中增值税同比增长40.4%、资源税同比增长71.6%,成为拉动税收高速增长的主力。
2. 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盘活政府公共资源,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强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有效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的财力缺口。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省、州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0.83亿元,同比增加1.87亿元,有效缓解财力缺口。三是依法用好债券资金。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4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争取规模排名全州第一,有力推动水利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供排水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四是继续盘活存量。全面清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0.8亿元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着力兜牢“三保”底线。通过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加强预算执行、库款调度等措施优先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全年“三保”支出22.37亿元,占本级可用财力的83%。其中:基本民生支出4.39亿元、工资支出16.25亿元、运转支出1.73 亿元,较好落实了“三保”支出责任。二是聚焦乡村振兴,积极筹措资金8,291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农村饮水安全和产业扶贫项目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投入生态环保资金5.71亿元,重点支持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管护等。2021年我市荣获“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称号。四是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6.99亿元,确保如期偿还政府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及动态跟踪监测,全年共收到并拨付直达资金7.99亿元、参照直达资金1.3亿元,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4. 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投入。全市重点民生支出31.8亿元,同比增长1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7.55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19.8%,确保生均经费和学生国家资助等政策落实到位,为全市10,275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36,75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积极支持和平小学大屯分校建设,促进各阶段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市安排就业资金1,800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62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5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1%;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惠及企业200户,稳定就业人数2.66万人;安排贴息资金594万元支持新增发放325户创业担保贷款5,649万元,吸纳带动就业人数906人;安排资金1.25亿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支持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提高至人均每月397元,农村最低生活补助提高至人均每月313元,足额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2.4万人低保金领取;安排4,875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8元;安排19.17亿元保障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75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清算补差917万元;安排高龄保健补助678万元、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360万元,切实保障老年人福利。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筹措安排资金1,082万元,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资金3,416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政策,人均补助标准从69元提高至79元;筹措资金723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补短板;加大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从550元提高到580元;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四是致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争取上级剥离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财政补助资金1,688万元;安排1,640万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中央、省和州驻个旧国有企业共82户、36,196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属地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五是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安排资金3,102万元,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待遇、持续做好资助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足额兑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离任干部补偿费;做好调整全市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准备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5. 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农林水事业。统筹投入农林水资金2.3亿元,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切实落实各项惠民补贴政策,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4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6万元;争取彩票公益金1,178万元,支持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养老服务机构等58个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二是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投入1.3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对28个社区,217幢住宅楼,共37.3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惠及6,077户居民;发放2,329户租赁补贴500万元,切实缓解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投入4,377万元,支持主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行及污水处理管网完善、道路绿化管养、公厕免费开放等,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支持基层保运转。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确保基层工资发放及机构运转;新增下沉财力1,260万元,将在职人员绩效奖励、村(社区)人员绩效奖励、丧葬抚恤费、公安辅警、专业扑火队员工资等纳入市级保障范围,减轻基层财政收支压力,促进区域财力均衡协调。
6. 助推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一是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筹措资金1,442万元,重点支持“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博物馆提升改造、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云庙庭院话剧演出等项目。二是推进平安个旧建设。落实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公安辅警待遇;安排资金470万元用于综治维稳及禁毒工作。三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安排民族宗教经费1,640万元,保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四是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开展“金融产品送到家”活动和“金种子”企业遴选,强化政银企合作,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效。
7. 积极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市本级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全覆盖;进一步理顺市乡两级财政关系,修改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完善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二是稳步推进财政国库改革。实施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推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7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58亿元,节约资金1,302万元,节约率3.5%。四是完成市政道路车辆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电子化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初步实现对主城区和大屯新区17个路段1,477个停车泊位和2个政府投资建设的立体停车场539个停车泊位的智慧停车管理全覆盖。五是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维护金融稳定,净化金融环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六是国有企业改革有新进展。按照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完成全市67户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及2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化改制工作,组建两大集团公司。七是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围绕疫情防控资金、直达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政府采购、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资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多个方面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和问题整改。八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各位代表,在迈入“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正逐步向可持续财政迈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财政收入持续高速恢复性增长难度加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三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还需加快,资金使用绩效仍然不高。四是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债务风险化解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国企改革亟待深化,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监督、指导与支持。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兜牢“三保”底线,大力支持“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 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中央、省、州、市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建立不同预算、不同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不折不扣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落实落地。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人民性,不断增进人民福祉。预算安排突出重点,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3. 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注重提高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对冲疫情等不利影响。
(二)2022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4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4,30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1,000万元,同比增长5.7%,增收5,452万元;非税收入48,400万元,同比下降2.3%,减收1,1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2,1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1,36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1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352万元,调入资金70,1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万元,收入总计430,2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571万元,支出总计430,271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1,850万元,同比增长15.6%,增收17,812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30,000万元,同比增长15.9%,增收17,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4,321万元,同比下降60.7%,减支99,53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债券尚未明确分配额,暂未纳入预算,待分配额确定后再予以专项调整。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8万元,收入总计135,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21万元,调出资金7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7万元,支出总计135,188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主要是组建后的两个集团公司上缴经营利润,其中个旧市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0万元,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29万元,同比下降49.5%,减支81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收入总计9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9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支出合计92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5,757万元,同比增长8.1%,增收25,81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5,441万元,同比增长0.4%,增支1,541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1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28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4,777万元;失业保险结余4,6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64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正常运转。
(三)2022年全市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1. 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应保尽保,兜牢兜好“三保”底线。在编制预算时,按照中央、省、州“三保”支出清单,对人员工资、单位运转、基本民生进行全面测算、足额保障,从严控制新增非刚性支出,把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2022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3.01亿元,占本级可用财力的84%。其中:基本民生支出4.37亿元、工资支出17.82亿元、运转支出0.82 亿元。
2. 着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强化成果衔接保障。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0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及低收入户补助资金等354万元、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194万元、“乡村振兴大擂台”和“好书记大比武”专项经费40万元、干部规划家乡组织建设专项经费15万元,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安排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工作经费120万元,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大现代农业财政保障力度。安排粮油储备风险基金专项资金495万元、农业发展补助资金108万元、动物防疫检疫经费23万元,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386万元、大屯新区基础设施管养维护经费100万元、红河大道公路养护经费20万元、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经费20万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城乡共享共赢协调发展。
3. 着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扶持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3,00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及招商引资经费60万元,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全产业链重塑有色金属新优势。二是助推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500万元,围绕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领域,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安排绩效评审服务经费200万元,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专项资金稳投资、促发展、保民生的积极作用。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美丽县城灯光亮化专项经费322万元、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300万元、城市公厕免费开放专项经费200万元,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90万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5万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万元、防汛抗旱等水利专项经费60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林长制专项经费30万元、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经费20万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五是推进数字个旧建设。安排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069万元、宜居城市和天然氧吧专项经费10万元,重点培育数字赋能、健康服务、旅游文化等产业,提升城市品位。六是助力构建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安排国企改革经费200万元,健全完善“2+N”框架结构三级法人治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4.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经费240万元、强边固防经费20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45万元,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支持边境疫情防控。二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市级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4万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教育领域配套6,669万元,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四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安排卫生领域配套1,061万元,着力支持加快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五是兜牢民生底线。市级安排社会保障领域配套支出11,588万元、安排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补助资金360万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事业保险、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各项民生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六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补助经费500万元,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豪感;安排两馆运行维护及文物保护经费50万元,继续实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抢救性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 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整合各类财政资源,持续加大对公安装备的投入,安排公安辅警人员经费2,742万元、公安、政法等部门业务装备费1,557万元、公安特警维护社会治安专项经费539万元,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二是支持平安个旧建设。安排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219万元、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179万元、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等经费59万元,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环境。三是支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安排民族宗教经费1,105万元,全面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四是积极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大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五是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消防救援经费690万元、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84万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50万元,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6.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84亿元用于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
7. 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落实党建经费保障。安排全市党建经费及基层党建示范建设经费等320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60万元,确保党建工作机构平稳运行;二是落实履职经费保障。安排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经费、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等408万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三、确保完成2022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2 年是聚力“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财政规律认识,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积极争取上级政策红利,抢抓发展机遇,克服风险挑战,为个旧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管好家、理好财、服好务。通过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推动财源培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不断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提质增效,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切实为实现个旧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积极支持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项目建设,落实落细有色金属全产业链招商引资扶持办法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收增长极,持续增强内生动力和财政保障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税源监测分析,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依法依规足额征收,确保完成收入目标。坚持“挖潜”与“扩源”并重,在狠抓收入征管的同时,紧盯资金支持方向和领域,提早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支持解决好教育、文化、医疗、养老、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投入规模总体稳定。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原则,统筹财政资源,合理调度资金,切实保障重点支出。
(四)强化预算体制改革,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实编细三年财政中期规划,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不断打造阳光财政。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数字化水平。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执行分析和运行监测,督促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规范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以绩效为导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抓住《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新机遇,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的责任,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二级、三级公司重组整合,进一步理顺政企、政资关系,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从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五)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定期进行化债核实,确保锁定隐性债务及时化解。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六)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确保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的审查监督,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日常沟通服务,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着力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 2022 年财政预算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等各方面的指导监督下,抱定信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以更加稳定良好的经济社会大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