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大理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大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理市财政局局长 马靖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主要工作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组织实施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地方财政预算,全面落实提质增效、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理财,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47.7%,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完成372,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198,352万元,同口径下降23.7%;非税收入53,864万元,下降50.3%;省财政调库收入120,56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5%。财政收支圆满完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法定目标。
分级次收支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市本级233,636万元,同口径增长14%;经开区-46,219万元,同口径下降24.5%;海开委5,376万元,同口径下降8.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9月末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我市留抵退税调库资金120,561万元,要求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全额在市本级反映;二是2022年实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市共退税390,860万元,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984万元,其中:市本级29,351万元,经开区144,178万元,海开委6,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市本级383,881万元,增长3.1%;经开区69,251万元,增长15.4%;海开委12,677万元,下降28.4%。
全市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793万元,税收返还46,7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59,2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9,104万元,调入资金10,5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464万元,上年结余178,263万元,收入总计1,001,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809万元,上解支出214,040万元,调出资金15,8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4,465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00万元,支出总计838,64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62,48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9,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57.1%。其中:市本级33,196万元,经开区39,145万元,海开委6,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2,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75.9%。其中:市本级42,211万元,经开区23,505万元,海开委6,343万元。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0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4,5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44万元,调入资金15,830万元,上年结余7,251万元,收入总计168,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059万元,上解支出4,24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8,937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支出总计165,23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68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使用2,015万元,净结余1,67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2%。其中:市本级567万元,经开区8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46.3%。其中:市本级709万元,经开区572万元。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5万元,上年结余671万元,收入总计2,3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81万元,调出资金506万元,支出总计1,78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53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1,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6.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81,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5%。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2,272万元。
以上数据为按现行州对市财政体制初步结算数,待州财政局批复决算后,数据若有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直达资金情况。2022年,上级共下达我市直达资金25.69亿元,其中:直达资金25.62亿元,参照直达资金0.07亿元。全年支出23.94亿元,支出进度93.2%。
2.“三保”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26.03亿元,其中: 保基本民生支出8.31亿元, 保工资支出16.29亿元,保运转支出1.43亿元。
3.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9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7.38亿元,专项债务100.6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本级和“一区一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均未突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1,283万元,预算执行中增设18,500万元,年末余额19,783万元。2022年未动用预算周转金。
5.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大理市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获通过,完整反映四本预算调整事项。
6.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全市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408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年内动支3,408万元。其中:用于疫情防控支出2,139万元,护林防火及森林火灾应急支出1,152万元,宾川路防汛应急支出17万元,海开委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0万元。
7.“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下降3.0%。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完成1,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0.6%。
(三)2022年主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以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财政改革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1.坚持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质效。扎实推进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共筹措洱海保护治理财政资金10.4亿元,围绕“6个两年行动”收官战,扎实推进洱海湖滨带近岸污染底泥清理及生态治理示范点工程、增殖放流等项目,洱海全湖水质连续3年为“优”。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全年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49.50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8.90亿元,有力支持洱海保护治理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渠道,引导辖区各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信贷,2022年末绿色金融贷款余额188.93亿元。全力打造“两山”实践大理样板,成功申报国家“无废城市”试点,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二批项目清单。四是整合洱海流域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支持组建“苍山卫士”、“洱海卫士”,实现“一支队伍”统管苍山洱海。
2.坚持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落实各项减免缓退税费支持政策,统筹财政资源资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动服务企业,2022年全市共减税降费43.26亿元,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二是加大助企纾困政策帮扶力度,全年共争取和筹措企业补助资金14,476万元,累计为1000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21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三是加大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到10%-20%,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由30%提高到40%。四是加大企业融资帮扶力度,建立动态项目融资库,完善政银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全年向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需求151项,获得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财政贴息贷款额度2.55亿元。
3.坚持以人为本,聚焦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年民生支出完成37.4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一是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抓实科学精准防控,筹措疫情防控经费6,418万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着力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共筹集财政衔接资金7,074万元,开展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创建海西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园。三是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各教育阶段经费投入机制,全年教育支出完成9.59亿元,支持中心幼儿园及“一村一幼”建设,城市中心厨房投入运营。四是全力支持城市品质提升大会战,全年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15亿元,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棚改、城改及老旧小区“改扩翻”等项目建设,依法拆临拆违,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4.坚持改革发展,增强财政服务效能。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依托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平台,提升财政工作效率和资金监管效能。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和控制规则,动态反映预算安排和执行,推动数据共享。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按5%比例压缩预算公用经费,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42,562万元,统筹用于事关民生福祉的各项重点支出。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筹集527万元开展13个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全力打造新形势下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现代化乡镇财政所。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对大理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对大理镇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体制,精准释放经济发达镇改革红利。四是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机制,优化市国投集团资本布局和组织架构,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全面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国有资本投融资和产业发展带动能力。
5.坚持底线思维,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增强财政安全意识,扛牢财政金融风险防范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建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综合研判财政金融、海东停建、国资国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二是扎实开展“财政质量年”行动,围绕“三保”保障、国库管理、政府采购和防范债务风险等8个方面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有效增强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意识。深入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控制规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偿还意识,做好存量债务缓释工作,确保债务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及政府财力相适应。四是推进地方金融业态规范发展,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全年共排查市场主体1100多户,通过开展约谈、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
各位代表: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支柱性产业和龙头企业不够,产业基础薄弱,稳固财源缺失,财政增收困难。二是防风化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落实“三保”责任、还本付息、洱海保护等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预算硬平衡、紧平衡特征明显。三是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库款长期低位运行,产业培育资金严重不足,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加快发展的瓶颈。四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资金短缺和资金滞留现象并存,部分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加以克服。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直接更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合力。
按照《预算法》规定,经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共同编制、市人民政府审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初步审查,建议对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4,800万元,较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32.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0,0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0%。
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800万元,税收返还46,7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4,91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2,600万元,调入资金28,6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00万元,上年结余162,484万元,收入总计941,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000万元,上解支出97,2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2,600万元,支出总计759,824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81,37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7,500万元,较上年实际执行数下降36.9%,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9,1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0%。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500万元,税收返还31,1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4,4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8,6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674万元,调入资金20,3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00万元,上年结余157,523万元,收入总计646,3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100万元,上解支出28,21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674万元,支出总计464,98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81,37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9,000万元,较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314.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0,6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0%。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00万元,税收返还10,7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2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810万元,调入资金8,305万元,上年结余4,461万元,收入总计155,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00万元,上解支出63,61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810万元,支出总计155,022万元。收支平衡。
(3)海开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300万元,较上年实际执行数增长54.4%,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30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19.0%。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万元,税收返还4,7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1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116万元,上年结余500万元,收入总计139,8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00万元,上解支出5,3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4,116万元,支出总计139,81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3,7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81.8%。其中:市本级96,500万元,经开区39,080万元,海开委8,1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1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43.2%。其中:市本级73,455万元,经开区21,770万元,海开委7,933万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97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36.2%。其中:市本级1,100万元,经开区8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7.8%。其中:市本级1,456万元,经开区566万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19,3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0.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08,1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5.6%。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5,258万元。
(二)2023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力提效、精准施策,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构建财政发展新格局。
1.突出绿色优先,全力推进生态治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精准推进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治理。一是切实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紧贴政策导向做好项目前期和竞争立项工作,积极争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资金,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创新筹融资模式等方式,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项目、无废城市配套项目和绿美大理示范点建设,为高水平生态治理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改革,探索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大“一水两污”费用征管力度,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三是探索可持续生态保护治理模式,建立洱海保护治理基金,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动经营性活动阶梯水价收取,提升生态廊道市场化运营水平,开拓“以湖养湖”治理新模式。四是积极拓展绿色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信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建设绿色生产低碳发展先行先试区,积极创建零碳城市。
2.强化要素保障,全力助推财源建设。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打好推项目、兴产业、强企业“组合拳”,促进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一是全面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减税降费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规模性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二是积极培植新兴财源,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面落实企业发展奖补政策,支持招商引资、招商引税,推动文化旅游、数字经济、绿色工业等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达产,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财源体系。三是全力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紧盯上级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充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找准结合点和突破点,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家、省、州“资金盘子”。四是加快推动市场化筹融资,充分利用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窗口期,重点围绕停车场特许经营权、保障性租赁住房、双廊艺术小镇、智慧租车平台、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有效盘活不同类型存量资产,形成资产盘活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3.加强财政统筹,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优先顺序,保持民生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出力度,稳定经济基本盘。二是提高卫生健康水平,正确理解和把握疫情防控转段要求,支持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启动市二院和市中医院迁建前期工作,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深化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三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组建教育集团,放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推进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四是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资源,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三农高质量发展。
4.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提升理财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着力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实施“三保”支出分类改革,通过支出保障分类科目代码,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现有业务流程,实现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等与“三保”工作有机衔接。二是建设节约型财政,落实党政机关长期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较上年压减5%,一律停止新建、改扩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确保编外人员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以最小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的资源配置。四是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紧紧围绕市国投集团AA评级授信目标,优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通过“基金+产业”模式,撬动多元化社会资本向实体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持续提升集团投融资能力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将集团打造成为我市城市更新、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主力军。
5.树牢法治理念,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防范风险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把防风化债摆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坚决防范化解“三保”风险,确保“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二是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零容忍”。三是坚决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开源节流并重,增收节支并举,进一步降低暂付款规模,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切实维护预算法法定性和权威性,逐步缓解财政支付风险。四是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落实处非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围绕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等重点领域,切实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吸收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