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德宏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德宏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2月16日在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德宏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德宏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全州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州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收入,严管支出,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夺取疫情防控工作胜利、德宏全面加快“三个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2021年全州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2,22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50,585万元的102.6%,较2020年决算数423,084万元增收39,140万元,增长9.3%,增幅在全省排名第3位。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5,19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31,908万元的112.9%,较2020年决算数1,827,489万元增支127,702万元,增长7%,增幅在全省排名第2位。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2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1,573万元,上年结余27,347万元,调入资金246,5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20万元,收入合计2,299,6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5,191万元,上解省级支出41,3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0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101万元,支出合计2,115,6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3,9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1,79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77,987万元的93.1%,较2020年决算数392,665万元减收40,866万元,下降10.4%。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0,51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52,467万元的116.5%,较2020年决算数693,819万元减支283,306万元,下降40.8%。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7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70万元,上年结余51,6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29,000万元,收入合计845,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0,513万元,上解支出107万元,调出资金184,6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700万元,支出合计795,9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29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96万元的68.9%,较2020年决算数5,473万元减收2,581万元,下降47.2%。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8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995万元的29.4%,较2020年决算数4,305万元减支3,719万元,下降86.4%。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收入合计2,9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6万元,调出资金2,329万元,支出合计2,9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0,4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10,625万元的107.3%,较2020年决算数371,074万元增收69,342万元,增长18.7%。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9,32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04,296万元的98.8%,较2020年决算数364,281万元增支35,040万元,增长9.6%。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0,4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196万元,上年结余352,977万元,上解收入91,943万元,收入合计1,115,5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9,3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4,017万元,上解支出186,498万元,支出合计699,83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15,696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62,720万元。
(二)2021年州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8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2,256万元的75.7%,较2020年决算数141,092万元减收18,235万元,下降12.9%。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1,3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35,420万元的98.8%,为调整预算数365,357万元的90.7%,较2020年决算数329,805万元增支1,562万元,增长0.5%。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8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89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175万元,上年结余6,152万元,调入资金64,06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11万元,收入合计417,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367万元,上解省级支出41,3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1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8万元,支出合计399,3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948万元(专款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98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0,609万元的37.2%,为调整预算数156,192万元的19.2%,较2020年决算数52,112万元减收22,126万元,下降42.5%。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2,97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7,594万元的62.1%,为调整预算数75,125万元的97.1%,较2020年决算数258,523万元减支185,548万元,下降71.8%。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9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47万元,上年结余3,080万元,上解收入19,2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收入合计107,9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975万元,上解支出107万元,调出资金31,104万元,支出合计104,1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4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2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337万元的106.9%,较2020年决算数2,592万元减收1,163万元,下降44.9%。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36万元的16.9%,为调整预算数70万元的57.1%,较2020年决算数1,924万元减支1,884万元,下降97.9%。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1,389万元,支出合计1,429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7,2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7,658万元的99.8%,为调整预算数216,228万元的95.8%,较2020年决算数196,757万元增收10,451万元,增长5.3%。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4,3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8,360万元的97.8%,为调整预算数175,346万元的99.5%,较2020年决算数158,450万元增支15,937万元,增长10.1%。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7,2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5,395万元,上年结余246,301万元,上解收入91,943万元,收入合计660,8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4,38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4,017万元,上解支出93,778万元,支出合计382,18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78,665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32,366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与省财政结算后,如有变动,再专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1年省财政核定我州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为296.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2.88亿元,专项债务183.64亿元。分地区情况:州本级56.69亿元、芒市114.6亿元、梁河县18.64亿元、盈江县29.47亿元、陇川县26.21亿元、瑞丽市50.91亿元。
2.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2021年,省财政转贷德宏州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4.34亿元,提请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安排州本级6亿元、转贷县市18.34亿元(芒市7.14亿元、梁河县2.5亿元、盈江县5.83亿元、陇川县0.65亿元、瑞丽市2.22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1年省财政核定我州政府债务余额为277.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8.18亿元,专项债务179.30亿元。分地区情况:州本级54.86亿元、芒市109.62亿元、梁河县17.06 亿元、盈江县26.24亿元、陇川县23.54 亿元、瑞丽市46.16亿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情况。2021年省财政下达我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27.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5亿元,专项债券18.56亿元。一般债券分配情况:州本级2.13亿元、芒市2.1亿元、梁河县0.14亿元、盈江县0.83亿元、陇川县0.59亿元、瑞丽市2.71亿元。专项债券分配情况:芒市12.6亿元、陇川县
0.09亿元、瑞丽市5.87亿元。
(四)2021年全州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全州财政部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着力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勇毅前行。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纲”和“魂”,作为新时代财政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2.着力强化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1年全州财政部门加强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财源培植,依法税收征管,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增幅在全省排名第3位。
3.着力争取资金支持,强化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1年累计获得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体制补助资金23.95亿元,争取到省政府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4.34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7.06亿元。
4.着力抓实疫情防控,全面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责任,自2020年来全州共筹集投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44.07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面规范疫情防控资金管理,抽调150余名专业人员赴各县市按照“边检查、边反馈、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发现违规使用资金问题300余条,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已督促县市及时整改。这一做法得到省财政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财政系统进行推广。
5.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州累计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1.97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787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604万元,补贴面积134.32万亩,受益79.45万人。投入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4,830万元,受益3.27万人。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累计交易额1,470万元。
6.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4,000万元,支持全州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10,415万元,推动芒梁高速、瑞孟高速德宏段、大瑞铁路德宏段加快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开通芒市-曼德勒、芒市-仰光、芒市-浦东以及省内环飞航线。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环境保卫战,拨付环境保护资金3,18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国土空间规划资金6,761万元、林业草原资金15,341万元,加快推进森林德宏、国土绿化,努力建设美丽德宏。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大民生保障投入,2021年全州民生支出137.33亿元,占当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疫情期间税费优惠和对企业的扶持补助政策,2021年1-11月全州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4,669万元,全年减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930万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4至12月房租3,837万元。落实一揽子援企稳岗就业补贴政策,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企业稳岗资金389万元,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各类教育补助资金31,115万元,受益学生20.62万人。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3,409万元,受益8.29万人。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平安德宏建设,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8.着力完善保障机制,提升财政治理水平。突出“三保”在预算编制中的优先顺序,着力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将“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体现在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中,做到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扎实推进分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强化会计监督,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完成暂存性款项清理消化248,428万元、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112,778万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州本级对6个重点部门和8个重点项目实施了财政再评价。严格开展预决算公开考核,全面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自觉接受并配合人大、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从严从实抓好监察、审计等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
9.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构建国有资产管理新格局。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改革,首次开展核定监管企业初始工资总额基数的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州属国有企业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加强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扎实抓好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促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上水平。
10.着力提升金融综合服务水平,推动地方金融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履行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工作职责,持续强化地方金融企业监管。协调人行、银保监、税务等部门,制定疫情期间财税金融领域支持复工复产六条扶持政策。推动政银合作,州政府与3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组建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1.着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全面强化财政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突出专业部门权威性和话语权。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磨练,强化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锻造干部实践能力、实干作风,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要求,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2021年,德宏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上述成绩实属不易,是州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州人大、州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州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疫情和经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二是县市隐性债务化解能力不足,还本付息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形势较为严峻。三是依法行政还有差距,“过紧日子”的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四是零基预算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着力搭建“一体四翼”的全新预算编审体系。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全力支持德宏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发展。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可能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保障好民生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统筹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提升财政统筹服务保障能力。四是坚持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打破预算安排固化格局,提高财政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提高效率。
(二)2022年全州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393万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942万元,较上年增长8.7%。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3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7,492万元,上年结余183,973万元,调入资金506,9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7,520万元,收入合计2,347,3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942万元,上解省级支出41,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9,814万元,支出合计2,347,30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4,7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71万元,上年结余49,2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1,922万元,收入合计1,182,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0,505万元,调出资金279,1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9,000万元,支出合计1,178,6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7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65万元,收入合计4,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1万元,调出资金4,499万元,支出合计4,95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3,7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183万元,上年结余425,648万元,上解收入95,408万元,收入合计1,246,9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0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6,092 万元,上解支出193,203万元,支出合计745,31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01,631万元。
(三)2022年州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281万元,较上年增长19.1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574万元,较上年增长26.6%。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2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555万元,上解收入27,584万元,调入资金219,7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050万元,上年结余17,948万元,收入合计663,1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574万元,转移性支出193,098万元(上解支出41,54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1,550元),债务还本支出50,495万元,支出合计663,167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8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86万元,上年结余3,7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00万元,收入合计63,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6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518万元,调出资金18,215万元,支出合计63,363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1,534万,支出合计1,734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9,7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092万元,上年结余288,835万元,上解收入95,408万元,收入合计740,1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0,08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6,092万元,上解支出97,795万元,支出合计403,97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36,152万元。
(四)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额度情况
2022年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州专项债务额度17亿元。分地区情况:州本级2.39亿元、芒市5亿元、梁河县0.38亿元、盈江县3亿元、陇川县0.96亿元、瑞丽市5.27亿元。
(五)2022年州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及保障政策重点
1.强化财税政策支持,支持沿边开发开放。全面落实省级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上划省级税收入增量返还部分全额补助县市,支持基层加快发展。安排沿边开放示范区专项经费1,000万元。安排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财力补助,完善试验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贯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德宏片区税收州级分享超基数部分全额留存片区。支持“英才兴边”计划,设立自贸区人才发展基金,安排缅语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安排乡村振兴示范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安排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促进蔗糖产业提质增效。扶持特色农作物绿色品牌,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稳定农民增收。安排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34万元,保障粮食安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供水工程维护,对耕地保护给予奖励,支持土地整治项目,切实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3.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支持教育协调发展,落实教育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914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补短板,支持乡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安排重大疾病防控和特殊困难病人医疗救助234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1,497万元。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1,141万元,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和其他保险进行补助。增加对社会福利收养人员、城市贫困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救助经费的投入,完善老干部经费保障,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支持残疾人、红十字事业发展。
4.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期间税费优惠和对企业的扶持补助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安排航空旅游市场培育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大滇西旅游环线开发。安排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企业稳定用工给予补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企业升规纳限奖励资金,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政采贷”平台建设,切实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5.加大强边固防投入,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安排疫情防控专项经费7,182万元,支持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确保边境安全。加快“数字德宏”建设,安排城市大脑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助推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禁毒反恐经费保障。
6.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专项经费,安排美丽河湖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着力打造“美丽德宏”。安排环保专项经费,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支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实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保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7.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经费1,000万元,促进全州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少数民族体育发展、安排宗教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补助,推动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支持民族学会工作,加大非遗传承人补助,开展民族古文字抢救等。
(六)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2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州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本次人代会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
1.全力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和助企纾困政策,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趋势,及时掌握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积极推进国有存量资产变现,持续推进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加快财源建设,注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涵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2.严格支出管理。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具备实施条件、实施后会进一步加重财政负担,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和项目一律不得出台实施,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开工,全面清理并压减支出标准过高、执行效率较低的支出,一律不得违规出具财政承诺函、担保函。
3.规范债务管理。严格遵守新增债券资金发行、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精准掌握全州债务基本情况,研究制定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各项工作机制和应对措施,层层压实债务化解责任,切实降低债务风险。
4.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分类管控,精准施策,兜牢兜实“三保”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底线。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5.推进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投融建管营能力。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存量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全面摸清底数,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防范债务风险发生。
6.强化金融服务。加强统筹协调,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投入,为全州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依法合规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加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处置好各类风险事件,确保经济安全、金融稳定。
7.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增强纪律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办事的能力。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一条不敢碰的带电高压线。
各位代表,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只争朝夕、奋勇争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自觉以绝对忠诚理财、以绝对担当管财、以绝对干净用财,全面建设“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为把德宏建设得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持续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德宏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注释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六保”、“六稳”】“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情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一体四翼”预算编审体系】“一体”即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四翼”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的预算编审体系。
【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直达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流程,不改变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资金管理和保障主体责任,让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