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延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延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2日在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延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凝心聚力,以干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2861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5%,下降3.8%。
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383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1%;增长5.1%,增收7914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714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6%,下降8%,减收84826万元;非税收入6669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6.3%,增长32.6%,增收163968万元。
2020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565367万元,增长2.1%,增支93606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621262万元,增长0.9%;城乡社区支出641240万元,下降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514万元,同比增长0.4%;教育支出641340万元,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343133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科学技术支出20412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节能环保支出159619万元,同比增长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40万元,增长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040万元,下降5.8%;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205813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交通运输支出278921万元,增长37.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249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4.8%;下降1.4%,减收1880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27103万元,增长8.9%,增支11709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68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4%,主要是由于石油开发费短收形成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355万元,增支135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942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9%;下降2.4%,减收1692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56375万元,增长2.5%,增支16243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884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7%;增长6.1%,增收338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321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8.4%,下降7%,减收24842万元;非税收入2563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7%,增长29.7%,增收58671万元。
2020年,市级财政支出完成1554561万元,增长5.9%,增支85947万元。主要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79439万元,增长4.6%;城乡社区支出375617万元,增长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28万元,同比增长9.5%;教育支出135401万元,增长2.3%;卫生健康支出134699万元,同比增长2.6%;科学技术支出10020万元,同比与上年持平;节能环保支出48990万元,同比增长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026万元,增长2.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615万元,下降16.3%;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01472万元,增长3.7%;交通运输支出136411万元,增长31.1%。
(1)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42238万元,财政支出完成1093226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730万元,财政支出完成34498万元。
(3)延安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2487万元,财政支出完成413467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20万元,财政支出完成133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923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7.5%;下降0.9%,减收10138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9156万元,增长0.6%,增支5304万元。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923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8153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6556万元。
(3)延安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82447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新区、延安南泥湾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缴入市本级国库,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执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55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3%,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4304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国企改革、“三大攻坚战”支出。
(2)延安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27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债务还本付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3148万元(市本级收入),占年初预算的110.2%;增长1.6%,增收7864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55732万元,增长1.8%,增支7891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省财政厅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中省转移支付下达情况
2020年,中省共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38387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656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18233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9340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2801万元,分配市级100054万元,转贷县(市、区)级72747万元;专项债券420600万元,分配市级293100万元,转贷县(市、区)级127500万元。
截止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810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703212万元,专项债务2277857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8469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58754万元,专项债务1988217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精准施策,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更加强化担当和责任落实。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财政预算执行造成巨大冲击,1、2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下降38.1%和22.9%。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财政部门积极担当作为,扛起使命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经济运行形势,及时跟进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能源产品价跌量减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措并举支持稳住经济基本盘。二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紧盯全年收入目标,逐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精准把握收入走势,持续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税费征管。同时,努力在政策上寻求突破、在争取上赢得支持、在清欠上挖掘潜力,争取省上将我市煤炭资源税税率由6%提高到10%,当年增收1.3亿元;积极协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征缴石油开发费和收益25.6亿元;加大税费清缴力度,收回历年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2.3亿元,查补税款2.1亿元,有效对冲了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支撑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逆势增长5.1%,位列全省市区第一,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下大力气向上向外争取。全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04.3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6.9亿元),增长62.4%,增加40.1亿元;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1.8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级财政运行压力,较好支持了农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别是针对志丹、吴起、安塞等三个石油大县受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滑、财政运行较为困难的实际,多次向上汇报,在省财政厅的支持帮助下,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18.7亿元,增长5.5倍,稳住了财力基本盘。
(二)坚持积极有为,加码护航“六稳”“六保”。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强化风险研判和监督问责,确保全面实现“三保”目标。坚持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建立实名制台账,依托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掌握资金流向,确保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全市共分配直达资金49.5亿元,分配率100%。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应免则免、应减尽减、应缓必缓、应退尽退”原则,全市减税降费13.8亿元,缓缴税款34.2亿元,办理留抵退税5.2亿元,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运行压力,有效实现了帮企纾困、助推发展和稳定市场主体的目标。三是全面支持稳岗就业。预算安排9000万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和新经济发展,下达就业、稳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5.9亿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14.5亿元,为868户承租户减免房租1136万元,极大缓解了市场主体资金压力和经营困难。四是全力支持稳投资。统筹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9.3亿元,增长49.4%,增加19.6亿元,较好支持了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公立医院、工业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19.3亿元参与全市污水、垃圾治理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五是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强化政银担合作、创新担保产品、降低担保费用及财政贴息撬动等方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市鼎源投资(集团)公司为69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7.4亿元,减免担保费387.5万元;与省农担合作开展“惠农e贷”,为5567户农户提供担保贷款8.5亿元。尤其是抢抓央行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政策机遇,市县财政贴息1818万元撬动银行投放贷款18亿元。
(三)坚持优化结构,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把预算关口,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全面压缩一般性支出和运转类专项资金,市级单位办公经费、会议费、车辆经费统一压减15%,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50%以上。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市本级压减专项资金28项、9.7亿元,取消超过五年、无政策支持专项资金1.7亿元,清理过度民生政策1.4亿元。严把项目预算评审关,审减投资2.7亿元,平均核减率12%,节支成效显著。二是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应急支付通道,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统筹,全面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等政策,全市累计投入抗疫资金3.6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阻击战。三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市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3亿元,其中市级4.5亿元;延长、延川、宜川县聚焦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8.2亿元;扶贫资金的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组织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310万元,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四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统筹安排环保资金4.5亿元,全力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认真做好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验收工作,获得中省财政绩效考评优秀等次。整合2017年至2020年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方面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有力支撑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五是全力保障公共服务支出。提高城乡低保、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划转3.8亿元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投入28.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保障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支持办好民生十件实事,安排7.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等民生项目,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服务创文工作,三年累计投入资金24.8亿元,助力我市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出台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文化旅游与传媒类预算绩效指标库并在全省得到应用推广。强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率先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坚持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压减绩效评价较差的专项资金1.5亿元。二是严格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在全省率先推动债务置换试点工作,实现债务监测和风险预警全覆盖。严格执行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加大违规举债问责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持续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在摸清资产“家底”,理顺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管理实施办法》,将市本级新增的52处闲置资产纳入集中监管范围,实现资产收益2767万元,增长34.9%。四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台《延安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夯实采购人对采购全过程的主体责任为主线,构建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电子卖场应用,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效益和透明度。五是扎实推进陕西“财政云”实施。不断创新财政业务管理模式,强力推进国库支付改革,全面取消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依托陕西“财政云”系统,实现了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六是全面恢复乡镇财政所设置。建立县级财政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财政为主体的管理体制,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打通了乡村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改革和发展步履坚实,硕果累累。一是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770.6亿元,比“十二五”增长3.5%;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98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40.7%。二是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顶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税费93.5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成效显著。保持适度的财政投资规模,全市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48.9亿元,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三是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4亿元,年均增长19.6%,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市累计投入生态环保资金54.5亿元,年均增长17.9%,支持打好打胜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全市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96亿元,年均增长3.7%;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累计完成375.5亿元,年均增长7.2%,支持“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目标实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四是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趋于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新突破,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国有资产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财政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财政政策、资金和管理绩效不断提高。
总结2020年及“十三五”财政工作,还需关注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运行矛盾愈加突出。从收入方面看,“油财政”收入格局没有改变,新的骨干财源拉动作用不够明显,受石油产量增长空间收窄和市场价格低迷影响,支撑收入增长的动力趋弱。从支出方面看,市县财政兜“三保”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环境治理、债务还本付息以及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压力不断增大,加上落实高速公路、高铁建设配套资金,财政形势异常严峻。二是向上向外争取方面力度不够。为应对疫情影响,中央财政采取提高赤字率、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基层平稳运行,机遇和力度前所未有,但个别县区、部门在项目及资金争取上交了“空白卷”,特别是在向上向外争取政策、市场方面意识还需强化。三是各级各部门对财政工作的认识程度有待提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对财政管理改革提出新的要求,但目前各级对此认识不够,对财税政策体制关注有限,在统筹财力、落实“以收定支”、处理举债与发展关系方面还缺乏系统思维。另外,部门单位财务基础薄弱,资金管理不够精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绩效理念还未牢固树立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三、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贯彻“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围绕“六稳”“六保”,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管理融合;加大向上向外争取力度,全力做好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考虑2021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计划、中省税费改革政策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20000万元,增长5%。
按照收入计划和财政体制匡算,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63146万元(含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4531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17053万元,下降53.4%,加上上年结余65760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280万元,收入总计68309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40963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130万元,支出总计68309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125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85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45万元,收入总计11283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30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2500万元,支出总计11283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6770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722684万元,收入总计1390389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43461万元,滚存结余746928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18500万元,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372000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246500万元,下降3.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省各类补助、新增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体制结算等,减去专项上解,收入总计1110388万元。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7860万元,补助县(市、区)级142528万元,支出总计1110388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是:农林水支出390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52万元,教育支出56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5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6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6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78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694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68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随着中省专款陆续下达及上年结转项目的执行,年底实际支出将超过年初预算安排水平。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69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31000万元,非税收入238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省各类补助、新增政府债券、调入资金、体制结算等,减去专项上解,收入总计10137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41222万元,补助县(市、区)级172528万元,支出总计1013750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4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3100万元,非税收入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000万元。
(3)延安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344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900万元,非税收入7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等,收入总计542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4297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1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00万元,非税收入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体制结算等,收入总计113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34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2103万元,下降58.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减少形成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26760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280万元,收入总计47914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10899万元,补助县(市、区)级50421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823万元,支出总计479143万元。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210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695万元、省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280万元,收入总计479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4607万元,补助县(市、区)级404471万元,支出总计479078万元。
(2)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14204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65万元,收入总计142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0687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423万元,支出总计142110万元。
(3)延安新区。上级补助收入202562万元,收入总计2025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2562万元,支出总计202562万元。
(4)延安南泥湾开发区。上级补助收入9443万元,收入总计9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443万元,支出总计944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9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85万元,收入总计261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县(市、区)级285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25900万元,支出总计26185万元。
(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85万元,收入总计25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县(市、区)级285万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25000万元,支出总计25285万元。
(2)延安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债务还本付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77520万元(市本级收入),加上上年结余572746万元,收入总计1050266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4193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8330万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强化担当,全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一是统筹抓好收入组织。聚焦年度收入预算落实,细化收入计划,夯实征管责任。科学研判经济走势,进一步完善财税库运行机制,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石油开发费征缴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持续做好非刚性、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管控,集中财力保基本、保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确保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切实做好向上争取。紧盯“两新一重”和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认真研究专项债券政策和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下大力气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争取工作,保障促消费惠民生、调结构增后劲目标实现,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四是抓好直达资金机制落实。做好中央直达资金分配,用好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对资金运行全过程监控,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更好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提质增效,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和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助推企业纾困减压。二是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筹资,规范有序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专项债券的投资带动作用。三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落实科技创新财税扶持政策,不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支持推进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建设,优化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新型产业加快发展,更好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大循环构建。
(三)统筹发力,多措并举做好民生保障。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坚持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消费扶贫组织协调,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及时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调整、优化及制度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支持生态文明和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抓住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支持黄河流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和沿黄防护林国土绿化建设行动。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持续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建设美丽延安。三是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适时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办学短板,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等问题,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承办的十四届全运会赛事圆满举办,办好各类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坚持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机制。强化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快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省财政改革方案,适时出台教育、交通、自然资源等市以下相应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三是抓好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常态化做好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充分运用财政部建制县区风险化解政策,持续推进风险化解工作。配合做好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大力支持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和推动市场化融资,促进经济稳健有序运行。四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坚持预算安排与执行、资金与资产管理并重,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约束机制,持续做好预决算公开、预算评审、资金清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