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延安市子长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子长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3月14日在子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子长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子长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形势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诸多不利因素,财政收入大幅提升,财政管理成效显著,可持续性明显增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720万元,较上年增长59.26%,增收35,6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203万元,较上年增长85.84%,增收37,96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3,517万元,较上年下降14.82%,减收2,352万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6,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42%,较上年增长20.58%,增支48,818万元,较好地完成了支出预算任务。具体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69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196万元,教育支出42,4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8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28万元,农林水支出49,72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45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76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2万元,金融支出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71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7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037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2,232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79万元,转贷再融资债券收入18,6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759万元,上年结余3,954万元,全市收入总计335,235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0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24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费上划492万元,法院、检察院基数上划1,759万元,石油钻采企业经营收益上解5,668万元,取消石油开发费后上解3,081万元,划解保基本稳定调节基金3,559万元,企业基本养老金上解362万元,扣缴水污染补偿费2,294万元,扣减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814万元,扣缴省级教育专项资金972万元,扣减部分租赁型保障房补助3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权划分基数507万元,金融保险业增值税及其附征、水资源税基数上划159万元,援藏资金上解26万元,其他上解25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6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全市支出总计327,99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7,24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18万元,较上年下降58.45%,减收7,4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0万元,转贷新增债券收入17,300万元,转贷再融资债券收入4,453万元,上年结余70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8,87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614万元,较上年下降12.95%,减支3,513万元。置换专项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4,45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8,0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0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708万元,上年结余16,60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0,1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20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728万元,较上年增长101.78%,增收1,3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7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2万元,较上年下降99.11%,减支1,340万元。调出资金2,75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2,771万元。
(五)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08,037万元,较上年增加20,781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1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2,232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7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2万元。
(七)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2021年,延安市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6,2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23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8,025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53,356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法定限额,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2,1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1,235万元。政府债务限额余额2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余额6,1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余额16,790万元。
以上数据为决算初步汇总结果,按程序报延安市财政局批复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动作为,财政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财政部门紧紧抓住原油、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的有利时机,狠抓组织收入,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247万元的125.54%,创我市历史新高。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疫情反复波动的严峻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坚持实字当头,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监管。同时,在挖潜提效上下功夫,破解非税占比较高难题,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税收收入完成82,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88%。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缴。有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2021年10月21日第一张“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开具成功,标志着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业务成功上线,实现了非税收入智能化监控,有力提升非税征管水平。同时积极与延安市财政局对接,清欠历年延长石油公司所欠石油开发费16,050万元,稳住了财力基本盘。三是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部门积极抢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机遇,会同经发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谋划包装了12个项目上报省财政厅,5个专项债项目发行成功。2021年,我市共争取专项债券17,300万元,更好发挥专项债对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四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范围和政策规定,对各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结余资金3,808万元全部收回,并结合我市实际全部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多措并举,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一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三保”预算支出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强化“三保”政策落实。截至2021年底,全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支出完成146,945万元,占年初预算(147,000万元)的99.96%,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061万元)的51.37%。二是积极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政策。2021年市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2,419万元,用于支持实施“班主任津贴”“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等项目,同时子长中学新校区正式投入使用,原子长中学改建成第一小学、第二幼儿园并投入使用,有效缓解我市“入学难”“大班额”问题。三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建立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财、库、银三方联系机制,确保防疫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渠道畅通。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对接职能部门经费需求,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合理筹集调度资金,确保疫情防控经费需要。2021年,筹措疫情防控专项资金967.9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812.48万元。四是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38万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061万元的17.07%,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社会救助等按政策标准执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就业、困难群众救助和社区建设等民生改善事业。
(三)迎难而上,高质量发展持续向好。一是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国家的战略部署从脱贫攻坚转到乡村振兴方面,我市共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16,379.07万元(本级配套资金4,80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充分的财力保障。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遵循“举债能力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对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确保全市每年的总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限额均保持在延安市下达的限额之内,与此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2021年我市不存在新增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三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力度。拨付12,005万元用于保障承担监管执法、宣传、监测、检查等生态环保工作职能相关部门的经费需求,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为全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四)精管善治,财政管理工作明显提升。一是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省人大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的建立,组织62个部门296个单位完成了2020年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对223个财政支出项目(涉及资金75,154.65万元)的自评报告进行复核复审和打分,40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级别为优秀。2021年,我市被延安市财政局评为全市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县区。二是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主动加强与项目实施部门联系沟通,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同时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资金下达、资金支付和项目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发现疑点及时整改,确保直达资金“用得快”“用得对”“用得好”。2021年,中省市共下达我市直达资金45,547.53万元,分配率100%,单位实际支付44,475.01万元,支付率97.65%。三是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基础上,印发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发挥资产效益,逐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321个单位纳入国资中心资产报表编制范围,其中行政(主管)单位74个、事业单位247个,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计提折旧后资产账面数总计126,089.54万元。四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建立完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2021年,“城乡低保”纳入一卡通发放,纳入“一卡通”兑付系统的项目资金达到了36项,确保“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实惠卡”。
(五)突出重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我市提前布局,精心部署,以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先手,全市联动,同步发力,印发《子长市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注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子长市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的意见》等五个文件,全面清查资产,剥离政府债务,打造旗舰平台,力争2022年底集团公司总资产达到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级。目前陕西子长瓦窑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正式成立,累计注入各类资产资金共28.31亿元,农村公路养护公司、城镇化公司、扶贫公司、林投公司、新能源公司5家企业完成并入。二是推进“阳光采购”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延安市财政局统一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及县级采购限额标准,通过面对面询价、会议议价和明确采购金额,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稳步推进,同时电子卖场上线运行也在积极筹措中,预计2022年6月份正式上线。三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年初财政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理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通知》,明确评审定位、评审范围、审批流程和职责分工,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更好地服务财政管理改革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2021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30个,送审金额82,377.20万元,审定金额70,334.85万元,审减金额12,042.36万元,平均审减率14.62%,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波动大,刚性支出逐年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防范化解债务压力较大。近几年,虽然我市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规模总量仍在安全区,但随着还债高峰期到来,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逐年增加,预算盘子安排捉襟见肘。三是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较慢,财政支出效益亟须提高。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以及结合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并充分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因素,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02,42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2,329万元,较上年增长12.3%;非税收入10,091万元,较上年下降25.3%。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90,739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增长1.64%。具体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45万元,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1,489万元,教育支出47,5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4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96万元,农林水支出49,0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9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7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7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77万元,预备费2,9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18万元,其他支出3,9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9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804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727万元,收入总计9,44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4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8,17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27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54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9,31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4,202万元,收入总计33,51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20,314万元,滚存结余13,19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000万元,主要来源于石油石化企业利润收入。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五)转移支付预算
2022年,预计中省市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186,116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4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0,00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04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2022年3月10日,一般公共预算提前下达部门预算指标116,786万元,支出完成37,149万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为了完成上述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盯抓实财政收支管理,提升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分析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强化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紧盯工作目标,聚焦重点税源,加强综合治税,全力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二是用好非税电子化平台。继续拓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缴费渠道,将更多非税收入项目纳入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
(二)紧盯抓实积极财政政策,护航“六稳”“六保”。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惠企助企等降低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前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统筹资产资源资金,提速投融资平台建设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好日子”,坚决压低和取消低效、无效、非急需支出,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领域。
(三)紧盯抓实财政管理,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防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中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支出结构,突出绩效导向,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强债务管理。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等系统,密切监控政府债务情况,同时通过借新还旧、处置闲置资源、出让土地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确保债务平稳、可控。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推动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发力,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政策跟踪问效。
(四)紧盯抓实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强化民生领域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80%左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二是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切实做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乡村振兴等资金保障工作,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三是加大惠民“一卡通”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运行、发放、公示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惠民补贴“最后一公里”工作,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责任重大。风正劲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快马加鞭。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赓续百年初心、践行使命担当,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打造延安北部副中心、不断开创新时代子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