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
[土壤污染调查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4-06-11 16: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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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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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惠市环【202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了《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