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人发〔2025〕28号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天然水域野生鱼类保护
议案〉的决议》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天然水域野生鱼类保护议案〉的决议》已经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现予印发,请县人民政府按照决议要求贯彻落实。
平利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7月18日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县天然水域野生鱼类保护议案》的决议
(2025年7月17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全县天然水域野生鱼类保护的议案》。
会议认为,平利县作为长江流域汉江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加强天然水域野生鱼类保护,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更是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的内在要求。当前,全县野生鱼类保护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保护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管有短板、宣传教育不深入等突出问题,制约了水生生态系统稳定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破坏水生生态的行为反映强烈,呼吁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要求完善保护机制、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垂钓活动,对“河清水净、鱼虾成群”的水生生态环境充满期待。议案提出的保护思路和措施符合我县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议案为抓手,全面落实野生鱼类保护各项任务。一是压实责任体系。尽快成立“平利县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专班”,细化部门职责和乡镇属地责任,明确县镇村三级河长及护河员的护渔职责,构建“村(社区)日常巡查、镇预警上报、部门联合执法、社会共同监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健全保护机制。尽快依法科学划定禁渔期和禁渔区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出台《平利县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同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基金,拓宽线上举报渠道,明确奖励标准和信息保密措施。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农家乐非法渔获物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执法刚性,加大累犯惩戒力度。有计划充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业人才,不断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力量,有效提升渔政执法工作水平。统筹整合水利、公安、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监控设备资源,强化经费保障在禁渔区及其他重点水域增设监控设施,实现“人防+技防+物防”全方位监管。四是深化宣传引导。编制重点保护鱼类识别手册和短视频,在县域内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重点保护鱼类、珍稀鱼类的辨识能力和保护意识。采取依法公开曝光涉渔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组织干部群众旁听相关案件审理等方式,加大对涉渔案件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以案说法,有效发挥法律法规震慑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村级组织将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决议要求,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6个月后听取决议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决议落实情况和测评结果将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