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2024〕006—民政局002
安民发〔2024〕26号
关于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巩固我市违规坟墓排查整治成果,不断推进移风易俗,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整治制造、销售封建迷信和超规格殡葬用品行为,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殡仪用品的违法行为;
(二)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三)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四)严禁制售不符合标准的墓碑、石坟等。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4年5月-6月)。加强殡葬改革宣传,让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对辖区内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单位逐户逐点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7月-8月)。各经营单位自行停止制售棺材、超规格墓碑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对成品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9月-10月)。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依法予以处罚。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开展,各县(市、区)每年开展专项行动不少于4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康市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县(市、区)要教育引导殡葬用品经营单位破除丧葬陋习,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生产、销售,坚决打消一些经营户的侥幸心理与观望态度,使其自觉配合殡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分别报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