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管理办法(试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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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

管理办法(试行)

陕教规范〔2021〕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及人工智能教育的战略部署,以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推动智慧校园示范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加强对智慧教育及智慧校园示范单位和培育单位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智慧校园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深化应用、融合创新、重点培育、引领示范、动态管理的总体思路,面向全省各市县、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遴选领导重视、理念先进、规划超前、特色鲜明、保障有力的市县或学校确立。

第三条 示范单位是指按照智慧教育发展理念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高教标准,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中小学标准,附件3,达到基础环境完备、校园应用丰富、建设与应用亮点突出、可推广性强,能够引领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的市县或学校。培育单位是指具备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距离《标准》有一定距离,但具有发展潜力,经过不超过两年的培育孵化,可以在智慧教育发展或智慧校园建设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市县或学校。

第二章 申报创建

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智慧校园示范校的程序及基本条件:

各高校根据办学实际,在开展智慧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对照《高校标准》,开展自评,总结特色,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申报书》(相关表格见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两年申报一次,对于智慧校园建设中的重大创新成果和具有时效性的成果,可随时申报。

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智慧教育发展,将智慧校园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了系统的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2.具有完善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设有专项建设经费,条件保障措施完善;

4.申报示范校要对照《高校标准》进行自查,基本达到要求,并在智慧教学、智慧管理及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果;

5.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

第五条 市县或中小学校申报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校园示范校的程序及基本条件:

各有申报意向的市县或中小学校应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和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201号)第五条遴选申报中相关要求,对照《中小学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智慧校园建设的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果,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每年515日前上报所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申报要求及相关表格见陕教信办〔20201号文件、附件4和附件5)。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年615日前,按照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并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推荐创建名单,提交申报材料。

第三章 遴选

第六条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专家组成员按照回避原则从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库中抽选,并邀请省外知名专家参与。

第七条 遴选过程一般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终评等环节,遴选程序将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具体实施。专家组遴选推荐结果需报请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授予智慧教育示范县区智慧校园示范校称号。

第八条 培育单位要根据培育完成情况,填报《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及智慧校园示范校培育认定报告》,在两年培育期内向省教育厅申报认定。认定工作参照示范单位遴选程序。若认定未能通过认定,则取消培育单位资格。

第四章 示范权责

第九条 示范单位培育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定期举办现场会、研讨会等交流示范活动,分享先进经验、先进做法、新思考和新问题。鼓励示范校联合举办活动。

第十条 示范单位培育单位须于每年10月底将本年度示范引领活动总结、优秀案例报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省教育厅负责总结示范单位培育单位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应用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十二条 示范单位培育单位可优先承担信息化专项课题和项目,省教育厅在考核评优、经验推广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示范单位的申报、遴选、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申报市县或学校要对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专家组要对创建评审质量负责。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撤销称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示范单位培育单位实行定期复查制度,原则上每两年复查一次。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的复查和对基础教育的抽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区或学校的年度复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经过复查,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称号;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标或者无具体举措的,由省教育厅撤销其示范单位培育单位称号。

第十五条 获得示范培育称号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教育厅核查属实,取消示范单位培育单位称号:

(一)未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生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三)未按期完成培育示范认定;

(四)对市级督查或省级抽查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

(五)复查评审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六条 省教育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等最新文件精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1

 

 

附件1

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1.智慧环境

1.1网络接入

接入能力:实现校园有线无线网络接入全覆盖,网络稳定流畅,校园网人均出口带宽不低于0.7Mbps(师生规模3万以上学校总带宽不低于20Gbps),校园骨干网带宽实现万兆到楼宇,千兆(百兆)到桌面。

网络技术:采用先进的智能网络技术。网络用户无感知认证,全网接入IPv6,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网,开展下一代5G网络建设。

专用网络:针对专门的业务开展专用网络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网、安全监控专用网、物联专用网、保密专用网等。

1.2服务承载

承载能力:具有稳定、安全、满足需求的数据与应用系统承载体系。

承载方式: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采用购买服务、自建等方式,自建机房至少达到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B级以上标准。采用云计算技术架构,统一提供服务器、存储等计算资源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具有在线申请、统一分配、动态管理、无缝扩容等功能。

1.3物理空间

1.教室智能化:建成具备教学内容灵活呈现、学习资源便利获取、师生深度交互、环境智能管控等功能的多样化教室,满足个性化教学和金课教学需要(高职院校满足在线开放课程教学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传统多媒体教室,主要实现多媒体展示功能;

2)具有交互功能的网络多媒体教室,师生、师生与资源可实现在线交互;

3)在前两项功能的基础上,还具有学情数据采集与可视化分析呈现等教学决策功能。

2.实验室智能化: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在实验室建设中得到应用,实验室的管理和实验过程的管理实现信息化,高职院校重点开展实训室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层次:

1)基于实验室管理系统实现实验室资源的信息化管理;

2)通过监测终端实现实验室环境参数的实时监控、采集和自动化控制,实现实验室环境层面的智能化;

3)基于物联网技术,实现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泛在智能感知,具备实验项目与设备自组织、实验顺序与能耗自优化、实验资源自匹配等功能,并配套虚拟仿真实验室,可开展线上实验教学和开放实验。

3.空间管控智能化:校园物理空间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和门禁管理、消防管理、能耗控制等智能化。门禁管理采用先进的感应读卡技术和自动识别控制技术,实现出入控制,支持刷卡、人脸识别、红外扫描等多种认证方式;消防管理通过实时监测,实现火情预警和消防联动处理;安防管理利用智能技术,形成人、物联动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安防视频监控网络接入省级平台;能耗管控可实现校园各类能耗精细计量、实时监测、智能处理和动态管控,能耗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等。

2.数据资源

2.1数据管理

数据平台:建设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分析、共享、应用、展示的数据平台。

数据体系:建立数据资源治理及应用组织体系架构;制定统一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数据标准规范的数据标准与技术规范;制定数据管理办法,形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与共享应用的完整体系与机制。

数据容灾:实现业务数据容灾、数据灾备的集中可靠管理,定期开展数据恢复性演练。

2.2内容建设

数据内容:建成包含学校各类业务信息的数据库,集成人事、财务、资产、教学、学工、科研、办公等各类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满足学校管理和各类信息服务的需要。

数据治理: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一致、动态更新。数据完整是指涵盖国标中教育管理数据的所有子集;准确一致是数据格式与编码符合规范要求,数据交换及时符合业务规律;动态更新是指数据可实现伴随式采集,及时反映业务的最新状态。

2.3数据服务

服务机制:形成数据共享与应用服务的发展机制,定期生成发布数据清单、数据资产报告、数据质量报告等。学校各部门按照完善的运行机制获得数据,根据需要利用分析工具,自主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数据应用:开展数据挖掘与分析,在学校管理决策和师生信息获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满足学校需要的数据应用服务,数据应用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发展监测、教育发展重点工作评价、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师生成长档案等。

数据共享:按照技术规范实现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与省级平台之间数据互通;校内平级部门数据实现共享。

3.智慧教学

3.1网络学习空间

教学服务集成:建成支持多终端访问,兼容主流认证模式的教育教学一站式服务门户,门户聚合所有信息服务、教学交互、电子图书资源、教学资源、教学工具及教学系统等,并具有消息提醒等智能化功能。

在线课程平台:建成支持课程生成、在线授课、课程考核与课程学分管理等功能的课程平台。课程平台覆盖学校主干课程,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文本、视频、图片以及常用软件的分享,提供资源自动生成、在线编辑、协同处理等功能。

空间应用:以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与评价等核心业务,为师生提供绿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实名制空间,师生学习空间注册率达到100%,实现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应用、教学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态化,在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3.2在线教学资源

资源建设:建成丰富的、适用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混合式教学的在线学习资源,包括自建或引进的国家或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公开课、视频公开课、微课、课程试题库、教学素材库、案例库、视频库等特色资源,满足师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开放共享:优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创新创业类在线课程实现免费上线面向社会开放,校内资源实现授权访问,满足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要求,在服务师生自主学习和辐射社会终身学习中发挥重要作用。

3.智慧教学

3.3教学应用

课堂教学:充分利用智慧教室等教学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混合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提高。

线上教学: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和教学资源开展大规模在线直播、点播教学,满足学生课外学习需要。

3.4教学管理

教务管理:实现学生培养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新生入学、学籍管理、排课、选课、考务管理、成绩查询、毕业离校等。

学业评价:具有实时、准确、完整的教学过程信息采集机制和大数据分析机制,实现基于大数据的学生学业水平过程性评价,有效解决期末考试突击应试等问题,提升学习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客观反映学生学业水平。

教学评价:具有教师教学行为分析、授课过程评价、教学技能评价等系统,能基于数据对教师的授课能力和成长过程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4.管理服务

4.1基础平台

统一身份认证:建设唯一的校园电子身份认证体系,实现自适应、多终端、多平台、多形式(用户名密码、虚拟校园卡、手机短信、二维码、人脸识别)的统一身份认证。

服务门户:建成集成校园信息化应用及信息服务和兼容多种终端的学校个性化智能服务门户,门户服务多终端融合,包括PC、平板、手机及自助服务终端等。

基础工具:实现完备的基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VPN等校外访问工具、网站群系统、一卡通系统、统一通信、统一支付等。

4.2智慧管理

管理业务信息化:实现学校办公、人事、教务、学工、财务、科研、资产、后勤等各类管理业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跨部门协同:以信息化推动扁平化校务治理改革,再造业务管理流程,实现跨部门的应用整合,实现科研、资产、财务、学科、教学、后勤等核心管理业务协同,且覆盖面不断扩大。

精准化管理:用数据支撑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精准化。高职院校要持续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的信息化支撑。

4.3智慧服务

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不断拓展线上服务业务流程,实现了网上办事最多跑一次,提供统一移动服务,开展校园事务办理、信息查询、生活服务等移动化应用,提供自助打印、缴费、借阅、查询、预定、报销、转递等自助服务。

5.网络信息安全

5.1技术安全

设施配置:常用安全防护设备配置齐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能够应对常见信息安全风险。安全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等层次。

安全策略:采用信息安全技术确保校园网络设施与应用系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身份认证、数字签名、渗透测试等技术。

5.2管理安全

定级备案:按照信息系统备案和等级保护要求,完成在用信息系统备案,开展学校关键网站和应用系统等级测评,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

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网络安全制度,组建校内网络安全专业队伍,与校外单位建立网络安全协同机制,开展常态化的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教育:面向师生开展常态化的网络安全教育,教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周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竞赛,开设必修或选修课程,开展安全相关学术报告等。

6.保障体系

6.1组织机构

管理组织:成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化建设管理行政部门,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达到每千人一岗,形成信息化部门统筹、全校协同的智慧校园建设体制机制。

6.2顶层设计

规划设计: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保障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科学性。

6.3规章制度

制度机制:制定并发布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章制度,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完备。

激励考核: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

6.4资金保障

经费预算:保障持续性智慧校园建设经费和日常运维经费。

7.特色创新

7.1特色示范

探索智慧校园支持下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实践应用,产生典型效果,在省内或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性,被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或应用。

7.2创新成果

人才培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科学研究:创新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方式,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社会服务:创新学校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式与内容。

文化传承:创新学校服务国家和区域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方式与内容,取得显著成效。

国际交流合作:创新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与内容,服务国家、区域国际交流,形成稳定的国际交流合作关系。

1

 


附件2

 

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

申报书

 

 

 

学校名称:                      

人: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二〇年制


一、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普通本科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学校地址

 

学校信息化

职能部门

 

分管校级领导

 

职务

 

信息化行政

部门领导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在校师生数量

教职工:      

学生:        

信息化专职人员

专职:          

兼职:          

是否成立智慧校园建设领导机构/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是否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

是(规划附后)

近三年教育信息化累计投入经费(万元)

 

申报类型

智慧校园示范校   智慧校园培育校

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标志性事件与成果

 

二、学校近三年智慧校园自评报告

包括建设理念、建设目标、建设过程、建设成果(涵盖智慧环境、数据资源、智慧教学、管理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特色应用等,8000字左右。)

三、建设实施方案

(阐述示范校培育校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措施和工作机制等,3000字左右。)

四、建设及运行保障资金方案

(总投资估算、分年投资计划、资金筹措来源等,500字左右。)

五、典型经验与案例

(典型经验或案例1-2个。)

六、推荐及审核意见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教育厅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1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试行)

建设指标

目标要求

一、智慧环境建设

(一)网络环境

实现高速校园网络全覆盖,学校出口带宽不低于1000M,按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光网建设,以适应5G环境下的应用。基于能源4.0,设计构建能源互联网络,将气、冷、热、电等能源相互关系,按互联模式运作。

(二)智慧教室

借助物联网、云计算等智能技术构建智慧教室。

1.通过智能设备,获取教室各种环境参数,实现智慧教室的情感感知和环境管理;

2.通过各类智能装备辅助教学内容呈现、便利学习资源的获取、促进课堂交互开展,例如提供一对一数字化教学、远程互动教研、录播教室、数字化阅读、教师数字化备课等。

3.教室集中管控,教室软件与线上空间、数据平台融合互联,教室成为学业测评、素质画像、教学评价等精准管理手段的重要数据来源。

(三)创新空间

1.人工智能+校园文化主线,配备相应的智慧学科教室、智慧心理辅导室、智慧图书馆、智慧书法教室、创客空间、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支持下的等各类功能部室。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特色融入人工智能元素,可面向智能制造、生命科学、智慧阅读、艺术创作等,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跨学科学习的支持。

2.基于物联网、互联网智能传感器搭建的科技信息空间:校园气象站、校园博物馆、校园历史展馆等。

3.学校文化作品展示、学校新闻信息、招生宣传的数字化宣传展示空间。

(四)可视化中心

对来自行政管理、教学、评价和基于物联等各种数据进行统一的存储、管理、分析和可视化展示的屏幕或可视化中心。

(五)智能安防

建设智能安防系统,监测和采集学校人流量及出入口的人员信息;实现视频监控、智能传感器和入侵报警系统覆盖学校重点区域;实现校园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等统一管理与控制。

二、智能管理

与智慧服务

(六)智能管理

建立智能化办公系统,实现行政办公、教务与考务、财务和后勤等智能化管理,提高行政办公的效率,并基于智能化管理系统,为师生提供课程分析、考试分析等智慧化服务。其中智能化办公系统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功能:

1.行政管理:实现文件流转、信息发布、审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学生与奖助管理、人事与档案管理、考勤与请销假等行政事务信息化,达到国家中小学数字校园标准,并具备高效、智能化特点。

2.智能教务管理与分析:实现教务智能化管理与分析、考务智能化管理与分析。

1)实现教务智能化管理:实现课时安排管理、教室管理、社团管理、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及考试设置、考场编排与资料批量打印等功能。

2)实现考务智能化管理:利用智能化的学科质量监控分析及考试阅卷系统,实现自动阅卷。

3)教务分析智能化:实现多维度的不同课程情况分析、教师授课情况分析,为提供个性化教务和考务管理提供智能诊断和评价,为针对性教学与个性化学习辅导提供数据支撑。

3.智能财务管理:实现财务的移动管理

1)学校各级人员管理绩效的工资管理、统计与审核;

2)实现学生缴费的移动支付管理。

4.智慧后勤管理:实现后勤智能管理与智慧服务

1)利用智能后勤管理系统,实现校产、场地、材料等智能管理功能,包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统计、分析学校教室、房屋、用地的信息管理学校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的管理。

2)利用智能后勤管理系统,为师生提供智慧服务。如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校园水、电、气运行状况感知监测,实现及时维修、节能控制等。对教学、教研、科研设备以及图书等感知监测,实现资产的智慧化管理

(七)智慧家校服务

在遵守国家对网络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打造智能化家校沟通平台,展示学校文化、教育教学成果,为家长提供学生作业、学业、德育、综合素养等方面的信息互动,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融为一体。

(八)管理数据汇聚

1.用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发推广的管理信息系统,建有学校人、财、物等基础数据,数据维护方便录入、导入和归档整理,数据完整、准确、可用。

2.确定数据来源,开展数据汇聚与治理,按要求实现各类管理数据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对接共享。

(九)应用与服务融合

1.建设或改造智慧管理系统时,须具有前瞻性、兼容性和融合性,能够保证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区域之间、学校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系统和数据的互联互通。

2.建立统一门户,聚合所有信息服务和功能系统,向校内师生、管理者和校外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智慧教学

与评价

(十)智慧学习资源

1.基于教育信息化2.0、面向核心素养建立校本课程体系。包含学校开设的基本学科及与当地文化背景相符的综合素质类、个性化能力培养类课程;

2.结合人工智能开发面向未来教育的校本课程;

3.汇聚、整合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构建校本资源库,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的支持服务能力。

十一)智慧学习服务

为学生泛在、灵活的学习方式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服务。

基于网络学习空间和资源平台,利用各种智能终端,将课堂延展到课前、课中、课后,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泛在学习模式,学生通过学习空间管理自己的学习资源、作业、错题、师生间互动等,提供可处处学、时时学的个性化学习服务,让个性化学习随时、随地可以发生。

十二)智慧教与学模式

探索新型教学模式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

1.推动应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提高教与学的效率,减轻师生负担。

2.开展互联网+”教学模式探索,例如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双师课堂教学模式等。

3.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增强和改善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服务新模式,促进课堂革命

(十三)智慧评价支持

1.实现学业评价智慧化:改变以考试为主要手段和教师为单一评价者的结果性评价,开展过程性、多元化评价。建立智能化学习分析系统,全面感知和记录学生学习全过程的大数据,对学生的学习进行个性化的分析,精准评估学习绩效,优化学习过程和学习目标。

2.实现综合素质评价智慧化:在学业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结合本地化办学理念,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利用智能系统,建立学生数字画像,从多维度对每一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实现智慧化诊断和分析:基于教育信息化2.0和核心素养,为学生提供学习诊断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智慧学习系统,按照教学目标和学生发展特点,智能主动推送适合学生学习能力、兴趣、进度的学习资源和学习任务,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助服务的自适应学习能力。学生能及时获取学习的评价反馈信息,弥补自身知识缺陷,为学生自主化学习活动提供支持。

4.实现教学督导智慧化:利用大数据技术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工作绩效,并实现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常态化督导。

四、智慧育人与教师发展

十四)智慧人才培育

1.为提升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开设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和实验项目;

2.为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开设信息化支持下跨学科的综合创新实践活动项目;

3.基于智慧学习系统,结合学校的特点,对学生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个性化教育方案和解决措施。

十五)智慧教师发展

1.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特别是人工智能知识水平,制定面向未来的教师专业发展策略;

2.利用智慧学习系统,从教学、教研、教师的成长和发展等维度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3.建立智慧教研团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支撑下的精准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的效益。开展教师专业能力诊断、分析,为教师提供差异化、按需的专业培训和指引,实现精准化的教研。开展主题化、系列化、课题化、项目化的发展性教研,构建基于项目、兴趣的教研协作社群,促进教师群体成长。

五、保障机制与社会效益

(十六)组织架构

1.成立校长牵头的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

2.单独设置中层管理部门或机构,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队伍。

(十七)经费支持

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建立信息化设备及资源更新、日常运维及安全设备系统的升级改造资金保障机制。

(十八)制度和机制

1.建立教育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和安全制度;

2.建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融合创新的表彰奖励和激励制度;

3.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确保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实现可管、可控、可用;建设智慧平台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达到国家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网络安全要求。

(十九)社会效益

形成面向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名校+”教育联合体资源共享创新应用模式。围绕破解教育均衡和公平问题重大战略,通过名校与“+间的在线课堂、同步课堂、专递课堂、同步教研等资源共享渠道,形成有效的问题解决模式,并产生实际效益。

 

1

 


附件4

陕西省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创建申报表

一、申报县(区)基本信息

县(区)名

 

学校数量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

在校生数量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

教职工数量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教育

5年教育信息化累计投入经费

万元

占教育总投入的百分比

%

区域内中小学信息化基本情况

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

%

校园无线网络覆盖率

%

互联网接入带宽大于100M学校数

多媒体教室占比

%

师机比

%

生机比

%

设置CIO的学校数

设置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学校数

信息技术教师人数

专职    

兼职    

市级以上优课资源数量

教师信息化教学培训覆盖率

%

校长教育信息化培训覆盖率

%

教师网络空间开通率

%

学生网络空间开通率

%

5年区域参与或承担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和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项目

 

 

 

 

 

 

 

 

注: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普通高中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按普通初中统计。   

二、负责人和联系人基本信息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三、申报书摘要

(概述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建设的基础、理念、目标、任务、方案、保障等,1000字左右。)

 

 

 

 

 

 

 

 

 

 

 

 

 

四、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建设的目标及任务

(参照建设的目标和重点,包括学习环境、教学模式、基于大数据的教学评价、信息素养培养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及任务,1500字左右。)

 

五、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建设实施方案

(阐述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政策保障、部门合作、工作机制等,1500字左右。)

六、智慧教育示范县(区)建设的管理机制与进度安排

(内容包括智慧教育示范县(区)的建设周期、实施进度安排、管理机制及评估等,1000字左右。)

 

 

 

 

 

 

 

 

 

 

 

 

 

 

 

 

 

 

 

 

 

 

 

 

 

 

 

 

 

七、智慧教育示范县(区)的建设及运行保障资金方案

(内容包括区域总投资估算、分年投资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500字左右。)

八、典型应用案例

(区域内学校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信息化教学模式和大数据等应用方面的案例;其它创新方面亮点。)

九、申报、推荐及审核意见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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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陕西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申报表

 

一、学校基本情况

县(区)名称

 

学校名称

 

   

 

   

 

   

 

联系方式

手机

邮箱

首席信息官(CIO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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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数

教职工人数

 

   

 

信息技术管理员

专职      

兼职      

5年教育信息化累计投入

万元

宽带网络接入带宽

M

班班通覆盖率

%

多媒体教室数

 

多媒体教室占比

%

师机比

%

生机比

%

交互设备教室数

 

每班信息化教学周课时数

 

教师网络空间开通率

%

学生网络空间开通率

%

智慧教学环境及应用情况:

 

学校智能管理环境及应用情况:

 

 

 

 

 

 

 

二、申报书摘要概述

(内容包括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理念、目标、方案、保障等,1000字左右。)

三、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的目标及任务

(任务包括学习环境、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教学评价、信息素养培养等方面的建设目标及任务,1500字左右。)

 

四、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

(阐述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措施、工作机制等,1500字左右。)

五、智慧校园示范点建设及运行保障资金方案

(总投资估算、分年投资计划、资金筹措来源等,500字左右。)

六、典型应用案例

(学校在人工智能、智能安防、智慧学习环境、信息化教学模式和大数据等应用方面的案例,其它创新方面亮点。)

七、申报审核意见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                                    

                                                  

 

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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