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蔡家嘴遗址等64处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汉川政办发〔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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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养殖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蔡家嘴遗址等6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高质量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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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汉川市蔡家嘴遗址等6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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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汉川市蔡家嘴遗址等6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蔡家嘴遗址(南河乡天鹅村)保护范围:蔡家嘴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29′26.3858″东经113°45′32.6875″,西北角北纬30°29′26.4107″东经113°45′31.4033″,东南角北纬30°29′24.0810″东经113°45′32.4172″,西南角北纬30°29′24.2640″东经113°45′31.007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50米,东、南、西方向各向外延伸30米。
2.栗山革命烈士纪念塔(南河乡老新村)
保护范围:栗山革命烈士纪念塔现有护栏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北向外延伸5米,东北边向外延伸5米,东南边向外延伸至通信铁塔,西南边向外延伸5米。
3.横堤烈士纪念亭(韩集乡横堤村)
保护范围:横堤烈士纪念亭现有护栏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韩集5号主渠南端,东边向外延伸5米,南边延伸至村级公路最南端,西边向外延伸5米。
4.王平章纪念馆(庙头镇平章社区平章小学内)
保护范围:现有王平章纪念馆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建筑本体为基准,西北、东北、西南方向与保护范围重合。东南方向向外延伸10米。
5.魏人镜烈士墓(马口镇丁集村)
保护范围:魏人镜烈士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1′38.4679″东经113°49′46.0814″,东南角北纬30°31′36.3281″东经113°49′43.9244″,西南角北纬30°31′36.6914″东经113°49′42.1731″,西北角北纬30°31′38.0255″东经113°49′42.5313″。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6.方植三烈士墓(新堰镇东湖沟村)
保护范围:方植三烈士墓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1′50.8560″东经113°28′2.6436″,西北角北纬30°41′50.9056″东经113°28′2.0671″,东南角北纬30°41′49.0600″东经113°28′2.3631″,西南角北纬30°41′49.1122″东经113°28′1.762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西方向向外延伸10米,东边以东湖沟泵站为界,南边以村级公路最南端为界。
7.神灵台遗址(田二河镇三合村)
保护范围:神灵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4′11.9006″东经113°29′8.7859″,东南角北纬30°34′9.0927″东经113°29′8.4995″,西南角北纬30°34′9.7727″东经113°29′3.0935″,西北角北纬30°34′12.3061″东经113°29′3.3681″。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边北边向外延伸50米,东边、南边以民房为界。
8.马城台遗址(回龙镇马城台村)
保护范围:马城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4′36.2436″东经113°31′1.5739″,东南角北纬30°34′25.7549″东经113°31′1.0856″,西南角北纬30°34′27.6719″东经113°30′58.2878″,西北角北纬30°34′36.3701″东经113°30′59.5631″。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南边延伸至里潭七号横渠南端,西边、东边各向外延伸50米,北边向外延伸30米。
9.神隍台遗址(刘家隔城隍台村)
保护范围:神隍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6′5.4265″东经113°47′57.2619″,东南角北纬30°45′53.4725″东经113°47′57.2437″,西南角北纬30°45′51.6641″东经113°47′39.1940″,西北角北纬30°46′1.9092″东经113°47′37.907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30米,东、南、西方向各向外延伸50米。
10.卜省山墓群(南河乡卜省村)
保护范围:卜省山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0′6.4537″东经113°45′49.1577″,东南角北纬30°29′52.1516″东经113°45′49.7992″,西南角北纬30°29′47.9908″东经113°45′35.2514″,西北角北纬30°30′2.6528″东经113°45′29.713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0米。
11.天鹅冲墓群(南河乡天鹅村)
保护范围:天鹅冲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29′38.4525″东经113°45′46.9536″,东南角北纬30°29′31.3483″东经113°45′47.7548″,西南角北纬30°29′30.3123″东经113°45′31.8961″,西北角北纬30°29′35.7178″东经113°45′30.636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0米。
12.徐家湾墓群(南河乡姜岭村)
保护范围:徐家湾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29′56.3051″东经113°45′58.0439″,东南角北纬30°29′48.3151″东经113°45′59.9329″,西南角北纬30°29′47.1886″东经113°45′50.8871″,西北角北纬30°29′55.6140″东经113°45′51.555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0米。
13.蔡家岭墓群(南河乡何大村)
保护范围:蔡家岭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0′17.9566″东经113°46′17.9075″,东南角北纬30°30′11.6153″东经113°46′18.7204″,西南角北纬30°30′12.9932″东经113°46′11.3596″,西北角北纬30°30′16.9814″东经113°46′11.4301″。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东边向外延伸30米,西边以村级公路西边的一排民房为界,南边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14.严家山墓群(马口镇五福新村)
保护范围:严家山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3′8.4805″东经113°50′50.6707″,东南角北纬30°33′6.0497″东经113°50′48.5787″,西南角北纬30°33′8.0285″东经113°50′42.2434″,西北角北纬30°33′10.4780″东经113°50′45.017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南边延伸至105省道北端,东边向外延伸30米,北边以村级水泥路为界,西边以楚丰阁楚菜盛宴为界。
15.甑山墓群(马鞍乡马鞍村)
保护范围:甑山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6′58.5947″东经113°51′20.3785″,东南角北纬30°36′55.6884″东经113°51′20.0884″,西南角北纬30°36′56.6933″东经113°51′17.4472″,西北角北纬30°36′58.8619″东经113°51′18.709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东、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南边向外延伸50米。
16.操江井(仙女山街道一小内)
保护范围:操江井位于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第一小学西南教学楼第一层中间教室内,以操江井井口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西边延伸至教室墙体,东边、南边各向外延伸2米。
17.观音泉井(南河乡叶集村)
保护范围:观音泉井两个泉眼主体为保护范围。西北边泉眼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0°32′1.1248″″,东经113°46′12.5437″,东南边泉眼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0°32′0.9618″东经113°46′12.787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北边延伸至栗山山坡,西边延伸至汉川市国营林场总场办公楼,东南延伸至观音古泉饮水厂,西南边向外延伸5米。
18.赤壁井(中州农场赤壁社区3队)
保护范围:赤壁井现有护栏合围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南、北边向外延伸至民房,东边向外延伸至村级水泥路西端,西边向外延伸3米。
19.尹立元墓(沉湖镇花园村)
保护范围:尹立元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29′45.9468″东经113°30′22.5294″,东南角北纬30°29′45.2707″东经113°30′22.4997″,西南角北纬30°29′45.3468″东经113°30′21.8862″,西北角北纬30°29′46.0536″东经113°30′22.075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东西向村级水泥路南端,东边向外延伸至南北向村级水泥路西端,南边向外延伸30米,西边向外延伸10米。
20.杨集桥(城隍镇杨集村)
保护范围:杨集桥及周围一定范围,桥东北、西南端各向外延伸两米,桥西北、东南两侧向杨集河上、下游各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
21.喻家集天主堂(马鞍乡黄龙湖村)
保护范围:以现有喻家集天主堂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北、东南边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边向外延伸5米,东北向外延伸至停车场。
22.汉川市革命烈士纪念碑(仙女山街道仙女山)
保护范围:汉川市革命烈士纪念碑现有护栏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23.小余家湾遗址(马口镇丁集村)
保护范围:小余家湾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1′25.9088″东经113°49′13.3886″,东南角北纬30°31′19.8148″东经113°49′11.1367″,西南角北纬30°31′20.3404″东经113°49′9.0861″,西北角北纬30°31′26.3546″东经113°49′11.1232″。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0米。
24.栗山遗址(南河乡栗山村)
保护范围:栗山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1′59.6521″东经113°45′57.2736″,东南角北纬30°31′57.5735″东经113°45′56.1596″,西南角北纬30°31′57.8254″东经113°45′53.5274″,西北角北纬30°31′59.9112″东经113°45′53.532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延伸至栗山村黄家岭民房,南边延伸至栗山村付家湾民房,东边、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
25.麻河皇恩寺遗址(麻河镇皇恩村)
保护范围:麻河皇恩寺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北角北纬30°49′40.0928″东经113°41′33.1716″,东北角北纬30°49′37.7379″东经113°41′35.3925″,南角北纬30°49′32.9619″东经113°41′34.1179″,西北角北纬30°49′37.5555″东经113°41′31.626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0米。
26.金鼓城遗址(刘家隔镇城隍台村)
保护范围:金鼓城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5′44.4292″东经113°48′10.3208″,东南角北纬30°45′28.8962″东经113°48′15.3406″,西南角北纬30°45′31.4190″东经113°47′57.8833″,西北角北纬30°45′39.0527″东经113°47′56.956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30米,东边向外延伸30米,南边向外延伸老涢水堤边,西边向外延伸50米。
27.七里庙遗址(仙女山街道七里村)
保护范围:七里庙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0′44.8995″东经113°50′35.4281″,东南角北纬30°40′44.1909″东经113°50′35.3804″,西南角北纬30°40′43.9639″东经113°50′32.5658″,西北角北纬30°40′45.0465″东经113°50′32.089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北、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南边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28.保和台遗址(刘家隔镇城隍台村)
保护范围:保和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5′45.2254″东经113°48′29.9267″,东南角北纬30°45′41.9449″东经113°48′30.4875″,西南角北纬30°45′41.9250″东经113°48′23.7041″,西北角北纬30°45′44.2798″东经113°48′24.231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0米。
29.亭子咀遗址(刘家隔镇城隍台村)
保护范围:亭子咀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5′44.7077″东经113°48′20.6198″,东南角北纬30°45′40.6185″东经113°48′21.1545″,西南角北纬30°45′40.5120″东经113°48′16.9379″,西北角北纬30°45′44.6282″东经113°48′16.8202″。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0米。
30.鸡鸣寺遗址(田二河镇二河社区)
保护范围:鸡鸣寺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2′24.0456″东经113°26′21.5529″,东南角北纬30°32′20.9947″东经113°26′19.2594″,西南角北纬30°32′23.3454″东经113°26′14.4892″,西北角北纬30°32′25.9171″东经113°26′16.658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北、东南、西北三面向外延伸30米,西南延伸至老荷沙公路。
31.九王家遗址(马口镇白马庙村)
保护范围:九王家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角北纬30°30′52.0863″东经113°48′54.3521″,南角北纬30°30′46.9287″东经113°48′50.9532″,西角北纬30°30′53.1178″东经113°48′45.8162″,北角北纬30°30′57.7429″东经113°48′49.060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0米。
32.后罗垸遗址(刘家隔镇三农村)
保护范围:后罗垸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5′48.6061″东经113°39′33.2774″,东南角北纬30°45′47.3686″东经113°39′31.4601″,西南角北纬30°45′50.6058″东经113°39′24.3459″,西北角北纬30°45′52.5354″东经113°39′24.823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和东边向外延伸30米,南边和西边向外延伸50米。
33.九斗田遗址(田二河镇凤凰岭村)
保护范围:九斗田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3′16.9396″东经113°25′45.7842″,东南角北纬30°33′10.0973″东经113°25′45.8177″,西南角北纬30°33′9.9918″东经113°25′42.1519″,西北角北纬30°33′17.1740″东经113°25′41.8983″。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东边向外延伸50米,西边、南边向外延伸30米。
34.擂马寺遗址(田二河镇二河社区)
保护范围:擂马寺遗址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2′23.4159″东经113°26′28.9484″,东南角北纬30°32′22.5581″东经113°26′28.8806″,西南角北纬30°32′22.8056″东经113°26′26.5550″,西北角北纬30°32′23.4962″东经113°26′26.5696″。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北、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南边延伸至田二河中心小学北边围墙。
35.林虹南墓(南河乡柏树村)
保护范围:林虹南墓及周边一定范围,以墓葬主体为基准,西北向外延伸至水泥路,东北边向外延伸至水泥路,东南、西南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36.大刘家湾墓群(田二河镇黄岭村)
保护范围:大刘家湾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2′46.2033″东经113°26′30.4791″,东南角北纬30°32′43.5369″东经113°26′30.5177″,西南角北纬30°32′43.6329″东经113°26′26.7271″,西北角北纬30°32′46.2125″东经113°26′26.7142″。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和东边向外延伸30米,南边和西边向外延伸50米。
37.叉子地墓群(马鞍乡榔头村)
保护范围:叉子地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北边至北纬30°36′41.8048″东经113°53′5.6434″,东边至北纬30°36′40.8313″东经113°53′6.7117″,南边至北纬30°36′34.0120″东经113°52′59.9226″,西边至北纬30°36′35.0330″东经113°52′58.6208″。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8.谭田墓群(马鞍乡榔头村)
保护范围:谭田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6′35.2958″东经113°53′42.8965″,东南角北纬30°36′32.1600″东经113°53′41.8096″,西南角北纬30°36′32.8094″东经113°53′39.5746″,西北角北纬30°36′35.6012″东经113°53′40.4293″。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9.台子地墓群(马鞍乡榔头村)
保护范围:台子地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北边至北纬30°36′22.4619″东经113°53′57.9546″,东边至北纬30°36′19.3869″东经113°54′1.0831″,南边至北纬30°36′15.7135″东经113°53′57.5683″,西边至北纬30°36′19.2040″东经113°53′54.980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七里堡寺南边围墙,东边、西边向外延伸50米,南边向外延伸30米。
40.谢家咀墓群(马鞍乡榔头村)
保护范围:谢家咀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6′29.6921″东经113°53′39.5503″,东南角北纬30°36′24.7058″东经113°53′37.3874″,西南角北纬30°36′27.1823″东经113°53′31.8256″,西北角北纬30°36′31.6202″东经113°53′34.4520″。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1.百角园墓群(马鞍乡高观村)
保护范围:百角园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4′17.5788″东经113°53′5.5227″,东南角北纬30°34′13.3222″东经113°53′4.2204″,西南角北纬30°34′15.0182″东经113°53′0.6175″,西北角北纬30°34′19.0088″东经113°53′1.6990″。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2.大熊湾墓群(马鞍乡陡山村)
保护范围:大熊湾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4′35.7189″东经113°53′57.9353″,东南角北纬30°34′31.5955″东经113°53′58.1670″,西南角北纬30°34′32.6928″东经113°53′51.8713″,西北角北纬30°34′36.5502″东经113°53′51.214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50米,东边和南边向外延伸30米,西边延伸至村级水泥路。
43.丁家汊墓群(马鞍乡黄龙湖村)
保护范围:丁家汊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5′33.1004″东经113°53′33.0761″,东南角北纬30°35′30.7402″东经113°53′32.6077″,西南角北纬30°35′30.8483″东经113°53′31.5359″,西北角北纬30°35′33.2338″东经113°53′31.912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边向外延伸50米,北边、西边、南边各向外延伸30米。
44.黄湾墓群(马口镇高山村)
保护范围:黄湾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2′36.8337″东经113°52′3.9249″,东南角北纬30°32′35.6738″东经113°52′3.8624″,西南角北纬30°32′35.6967″东经113°52′3.3129″,西北角北纬30°32′36.7998″东经113°52′3.2599″。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边、西边和北边各向外延伸30米,南边向外延伸至民房。
45.靳家山墓群(南河乡卜省村)
保护范围:靳家山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0′22.4042″东经113°45′39.3791″,东南角北纬30°30′18.2612″东经113°45′38.5873″,西南角北纬30°30′18.5729″东经113°45′36.0525″,西北角北纬30°30′22.5960″东经113°45′36.790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东边和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南边延伸至民房。
46.涂家头墓群(马口镇八大堡村)
保护范围:涂家头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2′27.4871″东经113°48′24.5366″,东南角北纬30°32′19.4541″东经113°48′23.3758″,西南角北纬30°32′19.8865″东经113°48′20.1314″,西北角北纬30°32′27.7359″东经113°48′21.610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边和北边向外延伸50米,西边和南边向外延伸至涂家头湾最外侧民房。
47.黄良辉墓(分水镇七屋村)
保护范围:以黄良辉墓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分水镇七屋村村委会,东边向外延伸至民房,南边向外延伸至黄良辉文化与研究会,西边向外延伸至池塘护栏。
48.东湖沟墓群(新堰镇东湖沟村)
保护范围:东湖沟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0′52.6550″东经113°28′37.5936″,东南角北纬30°40′49.3255″东经113°28′37.4932″,西南角北纬30°40′49.4006″东经113°28′34.8641″,西北角北纬30°40′52.6389″东经113°28′34.9710″。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3号渠南端,东边和南边向外延伸50米,西边向外延伸30米,西北边延伸到村级水泥路。
49.公共山墓群(马鞍乡复兴村)
保护范围:公共山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6′40.3369″东经113°52′20.2149″,东南角北纬30°36′35.2438″东经113°52′18.2477″,西南角北纬30°36′35.6655″东经113°52′14.1299″,西北角北纬30°36′41.4102″东经113°52′17.151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0.鲁家湾墓地(马鞍乡团结村)
保护范围:鲁家湾墓地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5′16.4205″东经113°55′26.3186″,东南角北纬30°35′15.4833″东经113°55′26.4803″,西南角北纬30°35′15.3835″东经113°55′25.3120″,西北角北纬30°35′16.4018″东经113°55′25.2202″。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和东边向外延伸至民房,西边和南边向外延伸10米。
51.夏家庄墓群(沉湖镇老塔村)
保护范围:夏家庄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30′32.5231″东经113°31′9.5612″,东南角北纬30°30′29.2649″东经113°31′9.5101″,西南角北纬30°30′29.3077″东经113°31′1.9637″,西北角北纬30°30′32.5054″东经113°31′1.8125″。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2.乱草岗墓群(刘家隔镇城隍台村)
保护范围:乱草岗墓群及周边一定范围,四至坐标为:东北角北纬30°45′36.8013″东经113°48′13.2147″,东南角北纬30°45′33.5158″东经113°48′13.3406″,西南角北纬30°45′34.7460″东经113°48′5.0591″,西北角北纬30°45′36.7475″东经113°48′6.2104″。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藕厂,东边、南边和西边各向外延伸30米。
53.马城桥(马口镇高庙村)
保护范围:以马城桥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向外延伸至索高线公路南端,南边向外延伸10米,上下游向外各延伸10米。
54.罗氏宗祠(麻河镇福门村)
保护范围:以罗氏宗祠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南边向外延伸11米至村级水泥路南端,西边向外延伸2.5米至民房,东边向乡间小路延伸3.7米,北边向外延伸13米。
55.榔头烈士纪念碑(马鞍乡榔头村)
保护范围:以榔头烈士纪念碑现有护栏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边向外延伸3米,东边向外延伸至围墙、铁门处,北边向外延伸5米,南边向外延伸至围墙。
56.潘同春酱园(马口镇老正街)
保护范围:以潘同春酱园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南边延伸至民房墙体,北边向外延伸3米,西边向外延伸至水泥路西端,东边向外延伸5米。
57.湘鄂西西江亭烈士陵园(西江乡红星村)
保护范围:以湘鄂西西江亭烈士陵园现有护栏、围墙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北向外延伸至西江中心幼儿园围墙,东北边向外延伸5米,东南边向外延伸至汉川市永恒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围墙,西南边向外延伸至庙北线公路西南端.
58.江汉码头护坡堤(脉旺镇脉北村汉江边)
保护范围:江汉码头护坡堤及周边一定范围,两头坐标为:最东边两点坐标北纬30°29′32.7935″东经113°36′6.1187″,北纬30°29′32.7028″东经113°36′6.0870″;最西边两点坐标北纬30°29′45.0718″东经113°35′35.6208″,北纬30°29′44.9690″东经113°35′35.6707″。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10米。
59.汉川第三区政公所旧址(城隍镇正街)
保护范围:汉川第三区政公所旧址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东北边向外延伸至水泥路西南端,东南边向外延伸至城隍镇正街西北端,西南边向外延伸至城隍港社区民房,西北边向外延伸10米。
60.曾和尚烈士墓(回龙镇玉皇阁村)
保护范围:曾和尚烈士墓现有护栏围合区域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61.永丰北闸(刘家隔镇逼架台村)
保护范围:永丰北闸闸基主体为界,四周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5米。
62.南河渡(南河乡南河村)
保护范围:南河渡及周边一定范围,四周坐标为:北边至北纬30°28′40.0547″东经113°45′44.5693″,东边至北纬30°28′36.1681″东经113°45′50.5422″,南边至北纬30°28′32.5583″东经113°45′47.3961″,西边至北纬30°28′35.7759″东经113°45′41.0953″。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四周向外延伸30米。
63.周福林民居(马口镇窑新村)
保护范围:周福林民居现有建筑本体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西边延伸至水泥路西端,北边延伸至民房,东边向外延伸5米,南边延伸至民房围墙。
64.向岩墓(田二河镇三合村)
保护范围:向岩墓北、东、西护栏为界,南边以向岩墓墓碑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北边延伸至田二河一号横渠南端,东、南和西边各向外延伸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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