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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银发幸福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政发〔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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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
《关于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银发幸福城市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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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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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银发幸福城市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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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发展养老事业和完善养老产业政策,加快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银发幸福城市,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现结合荆门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推进老有所养行动
(一)推进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推进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运营方式等改革,提高集中供养能力。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引进智能养老机器人补贴机制,构建“养老机器人+亲情照护+专业照护”养老模式。到2027年,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建设45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街道和60%以上的乡镇,全市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00个,床位达到2.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以上。将市颐养院打造成为四星级养老机构,全市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15家,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县级特困失能供养机构和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全市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3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发展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公司化普惠养老机构,对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在用地、水电价格、建设运营补贴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学校、宾馆、医院、培训疗养机构等,优先用于发展普惠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三)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完善上门服务清单,引导养老、医疗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信用化服务,培育一批公司化、连锁化、品牌化市场主体。到202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2家连锁化经营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社区+物业(家政)+养老服务”,在老年人集中的小区开展物业、家政企业发展居家服务试点。积极培育助餐、助行、助医和照护服务等服务主体,允许提供居家养老急需服务的经营主体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加快幸福里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到2027年,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兜底保障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卫健委)
(四)完善长护险支持机制。全面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亲属购买长护保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长期护理服务领域,进一步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五)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建设具有连续、稳定、专业服务功能的家庭养老床位,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存量小区改造为“养老社区”。鼓励开发商建设养老公寓,支持老年人以现有住房换购养老公寓。到2027年,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达到10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进一步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50台以上。建设1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整合周边场地设施等资源,鼓励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工作,出台移交与使用管理工作细则,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未达标的,通过补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制定利用国有闲置资产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办法,采取公建国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到2027年,全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全覆盖、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覆盖65%以上的行政村,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集日托、全托、助餐、康复、娱乐于一体的养老服务驿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七)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养老、医疗、文体、教育等公共设施复合利用,建设社区“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形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工作机制,依托村(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立养老顾问(咨询)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咨询、委托代办等服务。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公益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八)积极探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发挥村党组织作用,动员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等共同参与,支持农村老年协会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精神关爱、邻里照料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村依法利用集体经济收益,开发农村助老岗位,对农村低龄老人等剩余劳动力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改造利用农村闲置设施,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等模式,提升农村独居老人关爱照护服务。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实施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推进老有所医行动
(九)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向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并重,提升老年病预防、诊治、康复能力,有效嵌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建设老年医学科,全面落实“复诊0元号”。各医疗机构建设助老“一站式”服务点,为老年患者提供就医咨询、业务办理咨询、预约陪诊、预约挂号、接受患者意见建议等助老服务。到2027年,全市至少建设1家具有老年医疗特色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十)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健全稳定顺畅的双向转接绿色通道,简化转诊就医流程。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和医保定点管理。建立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规范转换机制。到2027年,全市建成15个医养结合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十一)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床位富余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及医养结合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持续加强老年人健康监测,对辖区内常住65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工作,对有意愿的老年人通过智能手环等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做到目标人群应检尽检。加强失能高危人群早期识别和失能预防,开展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到2027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十二)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深度下沉,开展中医药服务和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园区活动。推进中医药服务向养老机构延伸,实现养老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依托4家公立中医医院及3家中医药龙头企业加强老年病研究,在老年人群体质流调、慢性病管理、“治未病”管理、老年健康产品等领域取得新成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三、实施推进老有所乐行动
(十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金融、保险等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慈善资金投入养老服务及银发经济相关产业项目。规范金融、地产等企业进入养老市场,实行充分竞争、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品质化养老需求。在健康养老等领域积极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支持药物合成与优化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宝得瑞健康产业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依法成立银发经济领域社会组织,引导各类行业组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制定服务标准、孵化养老服务企业。到2027年,全市银发经济产业规模达到3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十四)发展智慧养老产业。依托电子信息和家居建材产业集聚发展优势,鼓励企业与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智能陪护机器人、远程监护系统等智能陪护装备。支持湖北省荆门医药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循医疗、稳健医疗等企事业单位,进行适老化研发设计,开发功能性康复器械。到2027年,全市智慧养老产业规模达到1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十五)促进老年消费提升。鼓励各县(市、区)建设“银发享老中心”,打造融老年体验、消费、娱乐于一体的沉浸式消费体验场景。到2027年,中心城区建成运营1-2家高标准的“银发享老中心”,各县(市)至少建成运营1家“银发享老中心”。促进老年用品消费升级,鼓励商场超市等设立线下老年用品展示、售卖专区,支持大型商超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老年用品主题促消费活动,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十六)大力发展养老新业态。擦亮“网球之乡”“长寿之乡”两张名片。发展“养老+地产”,探索房地产与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住、吃、游、购、娱、医、养”全生态服务。发展“养老+文旅”,支持京山等生态资源丰富地区,打造一批设施和服务优质的康养基地,支持钟祥、漳河新区等地打造全国知名旅居养老目的地。发展“养老+中医药”,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和康养基地。积极承办和参加全国健步走、太极拳、广场舞项目大联动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四、实施推进老有所为行动
(十七)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信息库,根据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特长等进行分类登记,实现区域人力资源共享。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十八)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按照“办好市级、带动县级、促进基层”的工作思路,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驿站等资源,加快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到2027年,全市建设10所以上老年大学(学校),每年培训老年人10万人次,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2个老年教育学习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