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巴东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巴东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根据《巴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此次划分范围为巴东县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总划分面积36.53917平方公里。划分范围覆盖西瀼组团、大坪组团、神农组团、东瀼口组团、高铁新区组团。
(二)适用时段
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5.《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委办〔2017〕26号);
6.《“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9.《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
1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14.《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15.《恩施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16.《巴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7.《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8.《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巴东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四)声环境功能区含义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五)环境噪声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
巴东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1类区面积0.3153平方公里、2类区面积27.575平方公里、3类区面积0.424平方公里、4a类区面积7.61087平方公里、4b类区面积0.614平方公里。
(一)城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浅黄色)
由于巴东县中心城区目前未建成或规划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本次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浅绿色)
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巴东县中心城区内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划分情况见表2。
表2 城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位置
名称
区域范围
区划单元占地面积(km2)
1类区
西瀼组团
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片区(1-1)
兴东路和G209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218
巴东县人民医院
片区(1-2)
兴东路、北京大道和
御景江城西部边界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0413
神农组团
康乐老年公寓、巴东县中医医院(新院区)片区(1-3)
G209、巴东县城市福利中心东部边界和巴东县民政局西部边界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056
各相关区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外及附近无大型工业区域或者经济发展区的乡村区域
/
/
(三)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浅蓝色)
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巴东县中心城区内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划分情况见表3。
表3 城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位置
名称
区域范围
区划单元占地面积(km2)
2类区
2类区
2类区
西瀼组团
2-1
中心城区边界线和G209、
巴张高速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2.662
2-2
G209和G348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98
2-3
G209、兴东路、北京大道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189
2-4
楚天路、巴山路、G348、
北京大道和巫峡路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063
2-5
沿江大道、楚天路和西陵路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07
2-6
沿江大道、北京大道、扬帆路和西陵路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88
2-7
沿江大道、北京大道、扬帆路和万户路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642
2-8
北京大道、G209、兴东路、G348、寇公路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398
大坪组团
2-9
寇公路、万户路和柳荫路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542
2-10
沿江大道、万户路、金堂路、平湖路和中心城区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56
2-11
金堂路、寇公路、G348和中心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895
神农组团
2-12
G348、G209和中心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85
2-13
G348、神农大道、东坡路、
草堂路、G209和中心城区
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599
2-14
草堂路、东坡路和神农大道
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268
2-15
东坡路、神农大道和营盘路
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28
2-16
营盘路、东坡路和神农大道
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75
2-17
神农大道、G209和乐乡大道
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302
2-18
G209、江北大道、巴张高速
和中心城区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124
2-19
神农大道、滨江大道、
官东大道和规划道路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06
东瀼口
组团
2-20
江北大道、巴张高速、
官东大道和规划道路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643
2-21
江北大道、巴张高速和中心
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081
2-22
规划道路、巴张高速和中心
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879
2-23
规划道路、巴张高速和中心
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508
高铁新区组团
2-24
G348和中心城区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256
2-25
G348和郑万铁路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1.472
2-26
G348、平阳大道和103
规划道路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163
2-27
平阳大道、102规划道路和103规划道路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0.545
2-28
G348、102规划道路、
平阳大道和中心城区边界线
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3.722
2-29
103规划道路、平阳大道和
中心城区边界线闭合范围内的区域
3.77
(四)城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褐色)
城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包括巴东县中心城区内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划分情况见表4。
表4 城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位置
名称
区划单元
占地面积
(km2)
3类区
巴东县G209
江北物流园区(3-1)
0.157
东瀼口组团
绿色建材园(3-2)
0.198
高铁新区组团
狮子垭矿泉水基地(3-3)
0.069
(五)城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红色)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结合规划及现场调查情况,将北京大道、草堂路、官东大道、江北大道、寇公路、乐乡大道、平湖路、神农大道、沿江大道、平阳大道等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距离为20m。划分情况见表5。
表5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交通干线类别
/场站
交通干线(场站)名称及
区域范围(边界)
4a类区
高速公路
G42沪蓉高速、巴张高速道路两侧区域
一、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
G209、G348道路两侧区域
城市主干路
北京大道、草堂路、官东大道、江北大道、寇公路、乐乡大道、平湖路、神农大道、沿江大道、平阳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