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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梦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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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云梦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十九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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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2024年8月26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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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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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和《孝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孝感政办发〔2024〕15号)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工作。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进一步激活供给产能,释放消费需求,推动我县经济稳增长快转型,为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云梦力量。
2024年,全县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水利等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八大领域”)设备投资增长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4.5%、64%;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3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15%以上。
到2027年,全县“八大领域”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18%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5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目标及任务
(一)全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实施工业提质增效技改工程。深度聚焦“2+1+N”产业布局,实施新材料、现代化工主导产业链延链补链行动,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促进技改扩能,带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实施绿色建材、食品大健康等传统产业强链升链行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力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链水平。引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加快源头减量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2024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5%以上。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做到源头减量减排和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实施住建领域设施更新工程。围绕新型城镇化,推动住房电梯设备更新,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管网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相关设备,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和加装电梯162台,更新供水设施823套,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节能建筑改造面积28万平方米。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等智能建造设备。加快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强化污废处置能力。力争到2027年,更新环卫设备3389台套(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垃圾分类收集、公厕升级改造等设施设备),安装城市生命线监测设备1810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3.实施交通运输设备转型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鼓励更新混凝土搅拌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推进公共停车场及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老旧停车场进行智慧化设备更新升级。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引导和鼓励老旧运输船舶进行报废淘汰,对于达到或接近强制报废年限的运输船舶,严格把关,不予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实施农业装备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淘汰老旧带病农机,支持拖拉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加工机械、微耕机等9类农机报废更新,力争到2027年全县累计报废农机1000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支持粮油等农产品加工、渔业畜牧业、果蔬生产等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5.实施教育设备更新工程。推动县一中、黄香高中、实验中学等学校更新置换一批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到2027年,每年更新15台套以上。推动中学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改造和提升,到2027年,累计更新800台套以上。加强教育数字化领域设备配备和更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6.实施文旅设施提标工程。推进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的旅游观光及主题公园、游乐园的大中型游乐等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县级表演场馆演艺设备更新,支持文旅数字化设备更新,到2027年,每年更新文旅设施设备5台套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7.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县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县人民医院建设规范化的区域病理诊断中心,县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化的病理科。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远程医疗类、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提升基层医疗设备水平。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增加二人间、三人间比例,完善无障碍化设施,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力争到2027年,每年更新CT、核磁共振、DR、彩超、生化分析仪等设备5台套,改造病床100张。〔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经信局〕
8.实施水利设施设备更新工程。推进水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推进涵闸、泵站等两大类水利工程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2处涵闸和2处泵站的建设或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
(二)全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积极组织举办车展、汽车下乡等各类汽车促销活动。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车。力争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200辆。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农村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开展“百城千乡万店”绿色智能家电等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采取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力争2024年全县家电以旧换新5000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依托安居链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每年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100户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三)全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鼓励发挥县属国有平台作用,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力争建成1个县级绿色分拣中心和若干乡镇回收网点。积极发挥“公物仓”作用,对有利用价值且可继续共享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拔、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力争到2027年全县全年报废汽车、家电回收量分别达到1000辆、2万台套。〔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探索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培育建设二手商品回收平台公司,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力争到2027年全县全年二手车交易超1000辆。〔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3.推动资源高水平再利用。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指导企业积极申创省级“无废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培育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龙头企业。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四)全力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行动
1.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标准,引领设备更新。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装备制造、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
(五)全力实施抢先发展行动
1.抢抓窗口拓市场。依托全省供应链体系加强供需对接,通过平台集采等降低企业设备采购成本。结合“十百万”供需对接工程,建立健全需求清单、设备制造供应清单、融资租赁机构及服务清单,加快搭建供应链平台,认真谋划老旧设备更新、先进设备生产、废旧设备回收等多方对接活动,引导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共同参与,支持孝产设备参与国家、省设备更新,推动更多孝产设备和消费品拓展市场。力争到2027年,培育国家级再生回收体系典型企业1家、专精特新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 ; ;
2.抢抓攻关强科技。以“用”为导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加强与武汉、孝感产学研合作,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现代化工、新材料、“云谷”、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研发、转化一批引领支撑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形成创新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 ; ;
3.抢抓政策壮平台。支持企业健全“换新+回收”“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发展壮大二手汽车、电子产品、家电等平台经济。利用新媒体及电商平台,推动政策红利直达消费者。〔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 ;
(一)政策保障。加强政策研究,推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直达快享,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1.落实既有政策。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既有政策,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综合研判,指导落实。〔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 ;
2.出台激励政策。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向上对接,摸清政策走向,结合云梦实际尽快研究出台激励供需政策。同时,要主动探索,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 ;
3.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中省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充分运用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试点改革成效,坚持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发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对我县的支持,用好用足中央节能减排等部委专项资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 ; ;
4.创新金融服务。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梦监管支局〕
5.落实税收优惠。依法依规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国家、省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 ;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级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调研、评估、督办等工作。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城管执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梦监管支局等单位为行业牵头单位,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衔接,推进各领域实施细则落实。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等单位为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任务。
(三)要素保障。加强用地、用能、环评、人才等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其他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政策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宣传引导、监督执法和评估督导,最大程度汇聚放大政策合力,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群众生活品质提升。
1.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及电商平台,广泛宣传政策红利,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2.强化监督执法。加强“两新”工作过程中标准实施等行为监管监测,组织依法查处企业骗补、价格欺诈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和透明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3.开展评估督导。建立督办督促工作机制,对工作进度、结果进行督促,对进展缓慢的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催办,以督办促落实。结合年度“两新”工作效果评估评价要求,开展调研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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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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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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