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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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鄂州政发〔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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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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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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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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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和《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相关要求,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我市创建省级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专项规划,指导全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等工作。规划范围涵盖全市,以2022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其中2023-2025年为创建期,2026-2030年为提升期。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概况及创建基础

我市地处全国经济地理中心,是武汉都市圈同城化核心区、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节点、国家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两大战略聚焦点。现辖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3个县级行政区和国家级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临空经济区2个功能区,总面积1596.4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7.12万人,城镇化率为67.12%。自然资源禀赋优越,是著名的“百湖之市”“鱼米之乡”。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于2017年出台并实施《鄂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鄂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鄂州市市直主责部门和辅责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省级生态乡镇12个(占比48%)、省级生态村127个(占比40%),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同时,鄂州市以湖北省首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为契机,在生态价值计量、生态补偿、生态资产融资等方面开展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以梁子湖区为主的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经验做法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一批)》和“改革开放40年40案例”。

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印发《鄂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改善幅度居湖北省第一;长江干流鄂州段水质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6.2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流域综合治理高效推进,提前三年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环境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建成主城区、各区级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座,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建成鄂州市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厂,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

区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协同顺势提速,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纳入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布局。空港枢纽蓄势腾飞,全球第四个、亚洲第一个专业货运枢纽鄂州花湖机场建成投运。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4.5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5.1%;三次产业结构由2018年的9.0:48.8:42.2调整为2022年的9.7:45.5:44.8,第三产业对于GDP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城乡发展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功能补短板项目加快实施,市文化中心、市非遗馆改扩建稳步推进,国际会展中心、市公共卫生临床服务中心即将建成。城市管理精细高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深入推进。主城区老旧小区、“金十字”片区加快改造,城市排渍、供水安全、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

全民行动体系逐步完善。连续多年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鄂州环洋澜湖健步走活动,“倡导绿色环保,崇尚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微笑爱心志愿者团队开展的“保护长江水环境(鄂州段)志愿服务项目”被表彰为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项目。“保护梁子湖水环境志愿服务项目”获第三届湖北省青年志愿公益项目大赛三等奖,志愿者社团被省委表彰为“荆楚楷模”。华中首座、国内领先的梁子湖生态文明馆建成投用,全市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氛围浓厚。

(二)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

社会发展趋势预测。近五年,我市经济发展总体向好,常住人口稳中有升。根据2018—2022年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结合《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预计到规划中期(2025年)和规划末期(2030年),鄂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1549.13亿元、2172.73亿元,常住人口分别达到108.73万人、111.48万人。

生态系统压力分析。结合本市实际进行预测分析,规划期内全市环境空气和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环境容量。2019—2021年生态足迹均大于生态承载力,呈现生态赤字状态,全市人类活动强度逐年增强,生态系统压力逐年加大。规划期内需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产业发展及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生态系统压力,维系生态系统平衡。

(三)存在问题和机遇挑战

存在问题。一是区域发展空间不足,版图面积有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城乡建设外延扩张的态势尚未扭转,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够,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二是环保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等问题,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效率较低、运行水平不高等问题;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进度缓慢,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有待完善。三是农村污染治理短板突出,农村地区环境治理能力相对滞后,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有待提高;农村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基础薄弱,对市域内湖泊水体存在污染隐患;农村环境整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地方配套比例较高,财政资金压力较大。

创建机遇。立足湖北,“武汉都市圈同城化核心区”提升鄂州发展地位,加快同城化步伐,打造武汉都市圈升级版、全省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面向全国,“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彰显鄂州改革担当,要立足本市城乡一体化的良好基础,抢抓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放眼世界,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标注鄂州发展新高度,鄂州花湖机场是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是为湖北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关键支撑。多重战略叠加,将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创建挑战。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环境空气质量保稳定、促改善压力较大,2020—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下降,且2022年未完成湖北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2022年梁子湖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市域其他湖泊水体存在不同程度富营养化;土壤污染防控面临资金、技术、专业力量瓶颈,防治难度大;地下水底数不清,污染防治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能源消费结构偏煤的形式没有根本改变,铁路、空运、长江水运优势尚未充分显现。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待完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下的能源结构亟待规范和调整,生态补偿与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尚不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和李强总理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两翼齐飞、城乡融合”市域发展格局,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生态强省、打造美丽湖北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加强规划衔接协调,科学把握市内各区域多样性和差异性,因地制宜,深挖优势、彰显特色。

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划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决策主体、监管主体和服务主体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

(三)战略定位

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调整优化。全面做好长江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生态优美的江南美丽田园都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长江、梁子湖、百里长港等生态资源探索江南河湖保护新模式,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观水,远足望山,城乡相融,各掠其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南美丽田园都市。

(四)目标与指标

1.总体目标。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构建生态经济体系,走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之路;践行生态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方式生态化、绿色化、低碳化转变;弘扬特色生态文化,营造生态文明共建共享良好氛围,成功创建湖北省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创建期(2023—2025年)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配套推进机制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等环境指标稳定达到湖北省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河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得到严格落实。到2025年,全面达到“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

3.提升期(2026—2030年)目标。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全面构建,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南美丽田园都市全面建成。

4.建设指标现状。规划期内先后开展“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级创建活动。我市涉及的40项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中37项已达到考核要求,3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耕地保有量)与考核要求尚有差距;涉及的37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中34项已达到考核要求,3项(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林草覆盖率)与考核要求尚有差距。

5.重点指标建设。规划期内,需强化细微颗粒物和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湖北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梁子湖等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地表水污染溯源分析,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湖北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国土绿化与林地修复项目,确保林草覆盖率稳定增长且达到湖北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提质活动,全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和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耕地恢复任务。

三、生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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