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梦县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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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梦县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云政办函〔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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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吴铺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云梦县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3—2025 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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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2023年9月11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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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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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 “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建机制,强化便 民服务,扎实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心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政府指导、社区主导、业主主体、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居民依法合规进行加装电梯共建共治共享。加装电梯应结合建筑实际情况,通过业主自愿友好协商和共同缔造,因地制宜进行设计,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各类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减少对小区环境的影响,保持加装电梯的整体立面外观与小区景观的安全和谐。

三、加装对象

云梦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含开发区、吴铺镇在城区的部分区 域)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未被鉴定为危房且未设电梯的4层(不含地下室)及以上的多层住宅。

四、工作目标

从2023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 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推动加装电梯“愿装尽装”,破解居民“下楼难”问题,形成一套群众认可、基层认同,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

五、工作任务

(一)问需于民,摸清实情。坚持党建引领,用好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者四方联动服务机制,发动党员干部开展“敲门行动”“星空夜话”,有序推进意愿征集、组建加装电梯自改委、方案审议、出资分配、维保管理等事宜,形成“党建引领、联席共议、党员带头、共建共享”的社区议事协商氛围,解决思想统一难问题。7月初至8月底,形成高质量调查摸底清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广集民智,制定方案。充分听取居民、居委会、业委会、管线单位、电梯公司等意见建议,把矛盾化解到最小、把方案谋划到最全。制定云梦中心城区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列出具体小区楼栋单元加装电梯清单,提出相应工作措施,完善实施 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多方筹措破解资金建设难题。①业主分摊。根据楼层、面积、受益情况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费用分摊比例。②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基金。鼓励提取住房公 积金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③财政奖补。县财政部门会同住建 部门研究制定财政奖补政策,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以奖代补。④社会参与。鼓励物业公司、电梯生产企业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给予资金支持。在业主自愿前提下,探索集中采购电梯设备,带量议价,降低成本工作方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云梦办事处、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便民服务,绿色审批。开辟线上线下绿色通道,破解手续办理难题。由县住建局牵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推行“一窗受理、三天办结”。开展“绿色审批”上门服务,“点对点”“一对一”解决手续难题。乡镇(开发区)、社区负责加装电梯手续申报工作。增设电梯涉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信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相关单位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手续并做好管线移改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经信局、各管线单位、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加装电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维保等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提倡同一小区在电梯加装中选用统一的电梯品牌和保持统一的外观,方便施工和维保。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指派专业人员,指导建设主体履行好建设主体责任。县住建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井道、钢结构、幕墙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履行加装电梯后期使用安全的监管责任;县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违法建设行为;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技术指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多方参与,高效运维。建立健全运营维护机制,破解后 ;期运营难题。社区要引导小区组建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督促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电梯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确保电梯长效运行;发挥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中心户作用,共商解决电梯使用、维护、应急救援等事务,实现“安装放心、使用舒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步骤

锚定三年攻坚行动总目标,按照“2023年不低于25%、2024 年 不低于45%、2025年全部完成”的要求,扎实推进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3年8月底前完成)。安排部署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相关乡镇(开发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摸底,收集相关工作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4年12月底)。按照年 度工作计划,加快加装工作,形成相关推进工作经验,扩大推进范围和宣传影响,力争加装电梯工作步伐不断加快。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全面完成 工作计划任务。组织相关乡镇(开发区)、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加大对成功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乡镇(开发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推进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县政府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城关镇政府、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为成员单位的云梦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社区调解机制。按照“社区主导、民主协商”的原则,社区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意见统一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原则,由乡镇(开发区)牵头组织协调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市场监管、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信等部门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三是统筹协调机制。乡镇(开发区)、社区应当做好业主选择加装电梯品 牌和安装企业信息摸排登记,根据业主选择意愿,做好统筹协调,可以协助业主采用“抱团采购”“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带量议价,降低电梯安装成本。

(三)加强协调配合。云梦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 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站在满足人民群众期盼的高度,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压紧压实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出台便民措施,减少群众负担,把好事办好,积极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周调度、月督办、季通报、年考核”推进机制,云梦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加强监督指导,定期通报加装电梯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加装电梯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按计划完成加装电梯任务的社区,由县政府按照每部电梯2000元的标准对社区进行奖励。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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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梦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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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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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城关镇镇长

吴铺镇镇长

成 ;员: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云梦办事处、国网云梦县供电公司、电信云梦分公司、移动云梦分公司、联通云梦分公司、楚天视讯云梦分公司、云梦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云梦波澜自来水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云梦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务 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加强住 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管理,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排水管网改造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备案等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和落实财政奖补资金。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消防技术服务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事项审批以 及对电梯安装单位和后续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电梯安装和后续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六)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占用绿地审批和指导燃气管网迁移工作;依法查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违法建设行为。

(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云梦办事处负责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管理工作。

(八)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落实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通信管线迁改责任,协调相关通信管线迁改方面的技术问题等工作。

(九)电力、供水、燃气、通信、网络等相关单位负责开辟绿色通道,公布办事流程,优先安排加装电梯的电力扩容、管线迁改等事项。

(十)城关镇、吴铺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前期调查摸底、政策宣传、服务指导、公示公告、矛盾纠纷调解、安全生产日常管控等工作。

(十一)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的意见统一、资金筹措、组织实施、项目申报、施工管理、工程验收、日常管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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