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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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团风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政办函[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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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团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崎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团风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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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9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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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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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 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 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 ;47 号)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9〕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 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 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高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为美丽团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团风镇十里湖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相关企业逐步开展垃圾分类;马曹庙镇和总路咀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到2022年,县建成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十里湖社区、黄湖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马曹庙镇、总路咀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其他乡镇陆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县至少有20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每个乡镇至少2个)。

到2025年,团风县全域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2个(城区中心1条示范街,团风镇2个示范片区,其他乡镇各1个示范片区);全县至少有40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每个乡镇至少4个)。

三、 分类标准及要求

严格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中有关全面实施分类、推进源头减量、施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主体。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由以下主体负责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学校、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各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社区、行政村等。

(二)分类要求。城区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 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全县统一“四分法”分类的标示标识,对设施设备标示区分进行规范。

1.单位(公共机构)、居民小区集中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种分类收集容器;农村集中投放点应采用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种收集容器。

2.农贸市场应主要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三种分类收集容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应主要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三种分类收集容器。

3.城市道路公共清扫区可主要采用可回收物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两类分类容器;农户门口等宜采用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两分法”进行分类。

4.各场所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集中投放(收集)点位,严格按照“四分法”进行相关容器的设置配足配齐。其他收集点位,根据产生垃圾主要类别按需进行配置。设置分类收集点位数量依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和满足实际需求的标准来进行配置。

(三)分类收运和处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定类、定次分类收集机制,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到源头分类投放和终端分类处理无缝衔接。

1.配备分类收集、运输车辆。采用密闭低噪音、清洁环保的小型车辆实施分类收集,逐步淘汰小型钩臂箱式收集车。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产量,合理确定分类垃圾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收运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采用密闭式收运车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装运。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混装混运。

2.城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县环卫局餐厨垃圾收运专班 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农村易腐垃圾分类收集后,根据区域和清运量,按照集中式堆肥与分散式堆肥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负责 运送至就近的堆肥设施进行资源化处理,或用于绿地、林地等土壤改良的资源化处理。

3.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和资源化处理,可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管。

4.有害垃圾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回收企业定期收运和处理。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5、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后,按原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垃圾经中转站压缩后,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四、 主要任务

(一)完善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团风县城乡环境卫生中长期专业规划》,涵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各类专项规划,并全部纳入县域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废旧家电等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加快发展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产业,集中布 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研究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二)全面实施分类。坚持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加快推行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要求,不断加大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以 及宾馆、饭店、医院、汽车站、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公共机构和 企业(场所)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推进力度;乡镇坚持试点先行,推广普及,按时按点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努力提高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 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礼品、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各类批发市场开展“限塑令”专项整治;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鼓励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配置就地处理设施,对废弃蔬菜、果品等实行资源化利用;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定点堆放。

(四)加快分类系统建设。

1.施行分类投放。要以“四分法”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村委会等分类实施主体应当做好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工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社区和村庄、居民小区或集中住宿区,要配置并安排现场引导员(督导员)进行分类指引和督导等工作,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

2.施行分类收集。合理设置集中式和分散形式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容器标识全县统一规范。收集(处理)单位(企业)应当建立进出台账,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等,完 善统计制度。相关单位、社区、行政村等应当同步公示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探索建 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者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环卫部门可以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施行分类运输。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严禁“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 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

4.施行分类处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处理厂等设施建设,通过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强化县域统筹,从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优化处理结构、促进循环利用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城乡发展相匹配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有害垃圾统一收集送到专业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理,其他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城市厨余垃圾以集中资源化处理为主,农村易腐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加快推进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大件垃圾。推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

(五)强化示范带动。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 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通过党员以身作则的示范促进全社会形成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注重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村建设,开展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试点,引导其他社区(行政村)等逐步推进,公共机构先行推广,实现“示范先行,全域推广",按照任务目标逐步扩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面。

(六)积极宣传引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垃圾分类宣传实施计划,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刊播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丰富宣传内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作用,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等宣传推广活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

五、 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要求,整合资源、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 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和引导各 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提升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推动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络 “两网融合”,探索推行建立居民“绿色账户”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三)健全制度政策。积极研究出台地方性规章,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和细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考核评价、宣传指导、监督管理等相关细则和标准规范。按污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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