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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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鄂州政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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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抢抓花湖机场和武汉新城两大省级发展机遇,补工业“小”“弱”“散”短板,在“通”“特”“精”上下功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加快我市“两区一枢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工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工业规模倍增、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良好发展态势。

  ——产业规模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达80家,百亿级企业达5家,50亿级企业达5家,10亿级企业达20家,解决工业规模“小”的问题。

  ——科创能力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50%以上,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超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70%以上,解决产品竞争力“弱”的问题。

  ——产业基础有效提升。传统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集聚壮大、未来产业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渐成规模,力争省级产业集群达6个以上,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着力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解决产业布局“散”的问题。

  ——数字赋能全面提升。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80%。加快推动工业园区信息化管理。建设中部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打造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3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突破150家。

  ——绿色发展持续提升。加大工业领域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力度,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普及率不断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规上企业数量,不断做大工业底盘。

  1.完善工业经济空间布局。发挥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工业增长极、鄂城区工业经济“压舱石”、华容区数字经济“变量区”作用。葛店经开区推进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大健康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全域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激光高端装备等产业。临空经济区构建花湖机场生态圈,推进智能制造和航空物流产业园、医疗健康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飞机改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MRO)、基因疫苗生物制药、集成电路、光通信、金刚石工具等产业。鄂城区构建鄂钢生态圈,推进花湖经开区建设12平方公里以上的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低碳冶金、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华容区构建建材生态圈,推进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绿色船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梁子湖区探索“飞地经济”模式,与其他区共建产业园区,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发展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2.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工业企业“小进规”“新进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对进规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奖补。加大对产值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及功能性、区域性总部,引进行业细分领域头部企业10家以上,利用“一企一策”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成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招商中心)

  3.壮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产业集群互补链通示范区,深化与武汉、黄石、黄冈等地产业协作,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协作的集聚发展格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鼓励“链主”企业领办产业园区,引领基础工艺就近配套和产业集聚成链。推动新型显示、金刚石工具、重型机械制造、工程塑胶管材、生物医药等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提档升级,推进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对入选省级以上产业集群的所在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1.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工程,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内给予奖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研发服务。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三年内建设费用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支持总部企业将研发中心转移至鄂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享受新设立科创中心、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攻关,对完成省级“揭榜挂帅”的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对新获批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配套支持。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性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具备市场价值且经论证备案的研发机构,以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昌达集团)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建立健全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应用体系和“链式”转化应用体系,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力。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高校院所重大技术成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专项,积极加强与院士专家团队对接,重点吸引支持院士专家团队项目和获得国家科技奖的项目在鄂州进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业技术研究院、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提能增效。到2025年,牵头或参与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60个、市级科技项目150个,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实施转化科创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4.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推进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支持葛店经开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梧桐湖园区建设东湖科学城副中心,做实做强鄂城滨江科技新区、临空经济区产业园等创新节点。加快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引进20个以上研发团队。争取光谷实验室、珞珈实验室等在我市布局分支机构,与我市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创新联盟,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昌达集团)

  (三)推进重点行业转型,不断加快产品迭代升级。

  1.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启动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推动冶金行业加速转向高端化、建材行业加速转向装配式及绿色节能化、装备制造行业加速转向高端化、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加速转向信息化。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技改扩规。落实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相关政策。到2025年,工业技改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构建“157”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融入全省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人工智能、量子信息、6G、北斗、精准医疗等前沿领域重大项目落户鄂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

  3.完善产业链“链长制”。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含低碳冶金、绿色建材)、现代农业等产业链,各产业链要培育和引进若干个专精特新企业。优化重点产业“链长制”,健全重大项目推进、重要问题解决、重点事项督办、重点产业链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重点产业链成员单位)

  4.推进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工业企业线上线下多元业态发展,联合互联网平台企业,深化生产、流通、销售、服务全渠道布局。对通过电商直播销售自产工业品达到500万元/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主播带货佣金的15%对该企业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拓展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支持工业企业、行业协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依托花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举办高规格高水平贸易展览展会、产销对接会,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扩大订单,对接国际市场,提升产业外向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四)推动工业数字赋能,不断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1.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设立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推进钢铁、建材、能源、采矿等行业生产过程数字化监控及管理,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支持食品、药品等行业建设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形成一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鄂州分局)

  2.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持续开展工业数字化诊断服务,支持企业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业务系统上云,加大工业软件投入、试点示范项目的奖补力度。推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贯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建设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设备联网、生产管控、能源管理、供应链对接等数字化公共服务。鼓励工业园区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实现园区空间布局、企业生产监测、能耗实时监控、环境生态监控、产业链招商等信息化管理。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打造5—10个数字化应用场景,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突破6亿,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鄂州)产业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五)促进工业低碳发展,不断夯实绿色之路。

  1.坚持绿色示范引领。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引导企业开发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的绿色产品。建设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打造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的绿色工业园区。培育绿色供应链建设管理企业。对获得省级以上的绿色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绿色示范企业,各级金融机构比照专精特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绿色设计产品5个,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2.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按照高耗能行业碳达峰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严格节能监察执法。积极推广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审核、节水型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实施工业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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