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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办发〔202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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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物流体系建设,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更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邮政、快递、物流、电商、供销等企业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配送渠道,着力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农村邮政体系、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协同发展体系、冷链寄递体系,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和农产品上行,推动线上线下、城乡一体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县县有公共配送中心、乡乡有综合服务站、村村有综合服务网点,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便民惠民寄递服务方便快捷,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具体任务
(一)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
1.打造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有机结合,采取市场化运行机制,按照“一县一中心”的总体布局,优化企业共配联投模式,打破品牌壁垒,加强资源整合,实现从县到乡镇快递集中分拣和运输,切实降低县域寄递物流成本。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或快递电商物流园等资源平台,有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优势资源,建设集集散分拣、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在全市打造1—2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有效整合邮政乡镇局所、基层供销社、乡镇客运站、电商乡镇服务站、快递乡镇网点等资源,按照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模式,每个乡镇建设1—2个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负责邮件快件集中处理、中转、配送、仓储等服务,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在乡镇大力推广智能快递柜,提高自主服务设施覆盖范围和使用率,提升邮政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
3.健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
统筹村邮站、邮乐购站点、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点、快递代理点等村级寄递资源,按照便利惠民、服务高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等场所,做到每个建制村建成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农村邮件快件揽收、投递业务。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因地制宜推广快递企业驻村设点、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商合作、交邮融合、快电合作等模式。对于边远建制村,发挥邮快合作兜底作用,采取代办代理、委托等方式解决寄递难题,各乡镇要积极利用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集体闲置用房等基础设施开设快递收发场所。支持建制村设置农村寄递信息员,将其纳入村级公益岗位设置范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
(二)健全农村寄递物流流通体系。
4.统筹整合农村各类物流末端配送资源和渠道。
推动邮政、快递、电商、交通、供销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发挥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优化线路设置,增加投递频次,实现乡镇到村级网点直投。用好交邮融合发展机制,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推动乡镇客运站点拓展寄递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打造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
5.强化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
鼓励和支持寄递物流企业采取驻村设点、集中收寄、专线直配等方式,主动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大力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鼓励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利用自身电子商务平台和线下渠道优势,推动消费帮扶产品从产地到爱心助农消费的直投直达,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健全农村寄递冷链流通体系。
6.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围绕宜荆荆都市圈发展,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将物流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选点与乡村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通跨区域冷链物流通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7.建设县域综合性冷链设施。
依托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满足县域寄递物流需求的,具备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冷链仓库,提升县域冷链物流承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
8.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面向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一批田头仓储冷链设施,增强初级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级、包装、仓储等服务保障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仓储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
9.加强冷链寄递安全管理。
落实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高冷链寄递安全水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冷链寄递重点环节管控,严格查验冷链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如实登记关键信息,做好冷链寄递过程中的清洁消毒等工作。建立冷链寄递服务可追溯机制,确保市内冷链寄递服务全程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
10.加强农村寄递领域监管。
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坚持包容审慎、稳中求进的原则,优化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制度,简化备案手续。总结推广京山市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试点工作经验,按照“一固五有”标准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明确服务时间、快递服务组织标识,建设满足用户需求的包裹货架、符合要求的监控和消防等安全设备以及成熟的信息对接系统,开展快件收寄、投递服务。推动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推广适应城乡物流运输的标准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农村寄递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地区快递服务质量整治,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11.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
鼓励邮政电商快递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加强对基层快递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发挥各级快递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督导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快递员工伤保险、劳动定额标准、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企业总部统一管理责任等相关标准指引,完善对农村地区末端网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派费的政策支持。健全各级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因地制宜推动行业协会、工会组织深入开展“暖蜂行动”。(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荆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委农办、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推动实施。领导小组在市邮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比照市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二)强化要素保障。
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优先保障寄递物流公共服务中心(站)和冷链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租赁政府用房的可适当减免租金,在用电上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将邮政电商快递就业人员培训纳入当地政府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要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21〕21号)、《荆门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荆交发〔2021〕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荆政办发〔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对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实际使用率超过 60%的邮政、快递企业(含直营分公司),视站点实际使用率给予最高 60 万元的奖励;对在农村建设快递网点超过100个的快递企业(含直营分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每多建设50个增加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各县(市、区)要落实邮政领域县级政府支出责任,对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运营给予财政补贴;对利用寄递渠道上行的农产品,按件量给予运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寄递物流冷链设施依申请给予贷款贴息;将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对参与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严格督办落实。
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督促工作落实;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会同市委农办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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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