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在孝各高校: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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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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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孝感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要求,突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统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深入推进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孝感着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二方阵排头兵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孝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学格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列入国家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建设新型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教育建设省级优质学校4所和优质专业5个,市级优质学校5所以上和优质专业20个以上,在优质学校就读学生比例不断提高,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市内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到2035年,孝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居全省第二方阵前列,职业教育供给与孝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推动孝感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彰显类型特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全市统筹管理,实施孝感城区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建成孝感市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全面清理整合“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统一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设置规划。将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县域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每个县(市)集中办好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职业教育中心(含技工学校)。进一步落实国家、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办学条件等标准,完善招生管理体制,将技工学校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未经平台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进一步提高在孝高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着力培养服务孝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支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推进护理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和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国家级软件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鼓励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建设特色高等职业院校,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支持孝感广播电视大学转设开放大学。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补齐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短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五)支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大力支持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保持其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支持湖北工程学院5年“申硕”、10年“更大”,争创国内应用型一流大学,鼓励在孝本科院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六)促进不同类型教育融合融通。推动职业教育内部横向融通,在整合后的孝感市职业技术学校(集团)按程序加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牌子,同时享受相关同级同类学校支持政策。职业教育教学业务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符合中级工、高级工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同步注册技工学校学籍并申请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不得领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奖助学金。持续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鼓励高中阶段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继续推动湖北工程学院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五年制贯通式衔接培养。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合,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学校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七)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持续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鼓励职业学校承接各类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业农村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助力乡村振兴。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依托开放大学建设学分银行,研制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实行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三、推动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双元”育人
(八)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服务我市“十条重点产业链”建设,加快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专业结构,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子信息、大健康、新材料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纺织服装、食品、盐磷化工、纸塑包装、建材等五大传统产业领域人才紧缺专业,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孝感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每条产业链有1-2所职业学校重点对接发展。制定扶持紧缺或急需专业建设政策,提高专业建设对产业需求的响应度。继续推进政校行企联合招生培养、定向村医、一村多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职生等专项计划,多措并举激励引导技术技能型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九)健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十)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市、县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统筹力度。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教育、国资、经信、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打造形成3个左右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2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建设5个左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5个左右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每年分产业编制发布我市紧缺人才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目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十一)创新推进校企“双元”育人。大力开展订单培养,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促进校企双主体育人。鼓励职业学校与市内各类园区、开发区深度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园区,精准服务区域发展和企业需求。支持以孝感市职业技术学校(集团)为基础,拓展建设职教科技园,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支持湖北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建成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促进校企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师资等,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学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十二)落实校企合作激励政策。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经信部门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国资部门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纳入对所属国有企业的考评指标。鼓励金融机构为校企合作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鼓励加快发展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学生实习实训强制保险全覆盖。严禁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实训费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孝感银保监分局)
四、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将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养成教育融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支持学校与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艺传承创新等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实效,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以学习者为中心,全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加强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完善技能竞赛制度。加强教材管理,规范选用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应用信息化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
(十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配齐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举办包括思政课程在内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规定,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推动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
(十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各项标准、制度、规范,全面加强职业学校管理,突出抓好招生、收费、实习实训、校企合作等方面规范管理。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用好省级职业教育管理服务云平台和孝感教育云平台。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将其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班子、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开展学校设置、核定招生计划、安排或申报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政数局)
五、健全保障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每半年研究一次职业教育重点工作。市级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各地将人才工作尤其是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纳入对各行业部门年度考核。调整优化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和党组织关系,探索职业学校从行政级别管理转变为职位职级管理。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落实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七)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全面落实公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普通高中,确保中职(含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8000元、高职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分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本级生均拨款,严禁因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增加出现“上进下退”,建立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监督制度,将各地生均拨款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鼓励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公办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积极申报并组织实施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向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八)落实办学自主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公办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可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学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公办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公办职业学校可自主确定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的比例,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应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十九)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招录招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参军入伍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地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统筹考虑职业教育用地,扩大职业教育用地供给,优先保障供应。加大职业教育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支持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加强职业教育研究,配齐职业教育专职教研员,支持孝感市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研究工作,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加强职业教育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自规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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