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0:36
收藏
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16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省、市关于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建立起组织体系健全、工作运转高效、服务保障有力、权责清单清晰的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行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实现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交通保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监测,提升绩效管理及考核评估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列养率、生命防护工程安装率、危桥处治率、标准化农村候车亭功能完好率均达到100%。探索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改革,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养体制

  1.加强政策引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日常考核工作,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出台相关农村公路政策性文件,提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县直其他单位配合支持,从建设审批、路产路权维护、日常管护等方面全力支持全县农村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

  2.落实养护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清单。按照养护标准要求,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制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通过选优配齐各级路长,指导监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管理、养护工作,同时,整合各村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吸纳吃苦耐劳、能干事会干事的农户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的方式将公路管养作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配套政策。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公路水运部分四个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20号)要求,比照省“1525”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标准,以不低于省补资金标准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且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渠道和逐年增长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

  1.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原则,落实县、乡(镇)、村管养三级“路长”责任体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县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乡道和村道的路长,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建立“职责明确、权责分明、监管有力”的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工作机制。

  2.稳妥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最大程度发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效益。对县辖刷黑县乡道和旅游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通过市场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农村公路非专业性日常养护以签订年度或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等方式交由第三方公司承担,提高养护市场化、专业化率。

  3.加强安全、质量和信用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建设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优质工程。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农村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要求,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危桥整治。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用评价机制,按季度考核,出台“红黑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品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乡(镇)、村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破坏侵占公路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和“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提升路域环境品质,助推乡村振兴。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检测、绩效管理和考核,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按照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根据方案要求,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目标考核,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养护情况、运输安全管理、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建设补助资金、养护资金及评先评优挂钩的奖惩机制。

  附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22年底,实现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健全、工作运转高效、服务保障有力;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净化、美化、安全、畅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无违法占用挖掘公路、无非法种植作物、无堆积物等;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建设“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体系

  设立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路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并设立由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路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路长办”),县级路长办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总路长和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镇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乡镇级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整合公安部门在各辖区的“交管路长”为乡村道专管员,共同行使村级路长制职责,管护农村公路。

  三、职责分工

  (一)各级路长职责

  1.总路长:县级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组织研究确定全县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其它资金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县“路长制”工作。

  2.县级路长:县级路长在总路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调度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负责全县“路长制”运行组织管理,督导下级路长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乡镇级路长:乡镇级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负责,负责完善乡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筹措建养资金,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辖区“路长制”工作;督导考核村级路长履行职责,引导、鼓励社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4.村级路长:村级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在上级路长指导下,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日常管养巡查,及时制止并报告涉路违法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道路病害、安全隐患排查和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将农村公路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并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提高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完成上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县路长办职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指导推进全县“路长制”全面实施;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指导、督促、考核乡(镇)、村级路长的具体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县、乡(镇)两级年度(季度)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加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计划审批、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县道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公路路政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县公安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根据现有农村公路事权划分职责,落实县级农村公路建、管、养财政补助资金,并负责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

  3.县公安局:负责督导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协助交通部门抓好农村公路交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在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下,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交管路长”协同作用,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

  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道路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对道路安全的监督指导。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层层明确县总路长、乡(镇)路长、村路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责任,建立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县路长办牵头协调交通、应急、公安等部门,对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查,确保农村公路通行顺畅、安全有序。

  (三)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路长办)名录表,将各级路长姓名、工作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确保全县农村公路条条有人管,管护必到位;建立农村公路路网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四)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快速反应制度,对涉及公路安全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县路长办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各相关部门,对涉路重要事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五)建立奖惩分明考评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乡镇、村路长年度考核考评奖惩办法,县、乡(镇)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建设计划和养护资金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路长办应将全面深化路长制作为加强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审查、监管、执法、应急、考评等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公路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县路长办和乡(镇)路长办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路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及时通报考核结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挂钩,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