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革命老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发挥比较优势,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县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优先支持革命老区乡(镇)、村建设和发展。加快推进革命老区乡村建设行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加大以工代赈、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帮扶力度。将革命老区规划融入乡村振兴规划,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带规划设计,加快谋划推进环芝兰片区乡村振兴区、环沙两梅磨乡村振兴区、环吒溪河共同富裕先行带、环童庄河共同富裕先行带、环香溪河共同富裕先行带建设。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烈士遗属、因公因病牺牲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根据人口、资源、环境变化客观实情,实施强县工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动形成“中心城市-重点乡镇-特色乡镇”三级协同、城镇村联动发展的网络化城镇村体系。规划形成1个中心城市,4个重点乡镇,7个特色乡镇。坚持三级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全面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推动重点乡镇扩容提质,加快特色乡镇城镇化发展,形成结构合理、协调多元、全面发展、功能互补的新型城镇化规模布局。提升坝上库首城市功能品质,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农业农村能力。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大脑”“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城乡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对接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推动革命老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宜荆荆都市圈、强县工程和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等省级战略。充分发挥秭归长江中上游的重要节点、湖北“全域协同”底座基石的作用,围绕十宜高速、宜渝高速、茅坪港疏港铁路规划建设完善区域路网,强化产业协作,主动融入“宜荆荆”一体化发展,成为“多点支撑”的关键支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护和挖掘红色文化
(六)加强红色基因库建设。建立县内革命老区文物数据库,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烈士陵园、红军遗址等纪念设施保护修缮,促进革命旧址展陈功能提升。结合红色旅游开发,对已认定的革命遗址遗迹制定详实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尚未认定的革命遗址遗迹历史由来进行挖掘、核实。审查确定公示一批县级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单位。申报一批市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积极推动重点革命老区乡镇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指导建设、审查确认一批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夏明翰故里、秭归县第一个党支部诞生地陈家坡、马营苏区申报为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弘扬传承红色文化。深入挖掘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编写老区发展故事,积极推出一批高质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将秭归革命老区斗争史和发展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拟定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红色传承人队伍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推动纳入全省、市现场教学基地(教学点)备案目录。将秭归革命老区斗争史、发展史编入校本教材,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读红色经典和讲革命故事活动。拟定革命老区专题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 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史志研究中心、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八)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全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和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做优做强“秭归脐橙”“九畹丝绵茶”等区域公用品牌,努力把秭归脐橙打造成世界级地标品牌和世界级文化载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招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健全发展。推动革命老区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积极主动对外对接,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秭归行动,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打造“秭归制造”品牌。精准推动“个转企”“小进规”“规改股”,加速推进优质企业上市进程。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牵头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壮大特色旅游产业。深挖革命老区红色文化资源,提炼革命老区红色文化精髓,打造红色旅游品牌。积极推出“归水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好归州夏明翰故居、水田坝马营、泄滩乡陈家坡3个红色美丽村庄。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电视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红色文化和红色旅游。(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全面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把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变成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优化革命老区区域创新布局和创新要素配置。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信息支撑能力。推进革命老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牵头单位:县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十二)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大力构建革命老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十宜高速、宜渝高速、巴张高速秭归段实施,推进老区乡镇(村)交通干线达标提质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港口码头建设和支流航道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补齐水利设施短板。支持革命老区优化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启动新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比例。(牵头单位:县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到2025年实现220千伏输变电设施全覆盖。抢抓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和新型电力系统综合示范县建设机遇,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清洁能源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积极争取省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优先落户秭归。积极推进实施秭归罗家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湖泊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十五)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完善县域学前教育总体布局规划,调整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教师编制统筹配置,进一步深化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利用“互联网+”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金缸城院区建设。积极主动争取与省内三级医院合作共建,搭建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人员 “县管乡用、乡管村用”落实力度。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中医名院、名科、特色专科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提升文化体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和体育运动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建设一批便民利民中小型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等设施。积极推进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和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到2025年,实现革命老区数字电视、农村智能广播全覆盖。积极争取承(协)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支持水田坝乡离地运动小镇建设。(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十八)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建设长江、九畹溪、香溪等绿色生态廊道。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生物多样性、湿地保护等重大工程。积极申报国家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探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工作。(牵头单位: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革命老区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鼓励依法依规流转集体林地。支持具备条件的革命老区乡镇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湖泊局、县林业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老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部门联系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老区建设相关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革命老区乡镇、村的支持,根据实际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各乡镇特别是老区乡镇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育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向全县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注重发挥秭归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作用。(牵头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湖泊局、县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革命老区资金和项目,加快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环吒溪河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各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由县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下达计划。所在乡镇要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组织实施。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革命老区所在乡镇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谋划好项目,积极对上申报并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革命老区制造业企业发展,县级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企业予以倾斜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革命老区信贷投放。政府性担保机构要加大革命老区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县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及社会资本参与革命老区建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科技经信局、县政府国资局、人行秭归分行、秭归银保监组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大用地保障支持。将革命老区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继续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大人才保障支持。持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创建各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提供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实施引进人才灵活工资政策。(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秭归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编辑:向睿 审核:余玮 终审:王茂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