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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黄政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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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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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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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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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黄冈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健康黄冈和体育强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政发〔202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市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3%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两个以上县(市、区)进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增加全民健身设施供给。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大中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重点推进市体育中心二期项目,红安、麻城、罗田、黄梅体育中心,浠水、蕲春游泳馆,黄州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开放式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户外运动设施建设。
2.加快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全民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多渠道投入,对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逐步更新改造、提档升级。按标准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体育场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既有住宅小区健身设施条件。
3.落实开放惠民政策。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支持学校场地设施有序对外开放,激励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实现公益性开放,推动“百姓健身房”逐步扩面增效。
到2025年,累计完成800个新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和现有设施升级改造,全市建成体育公园8个以上,冰雪场馆5个以上,新增县级公共体育“一场两馆”10个以上,社会足球场30个以上,不断提高城乡全民健身设施供给均等化、多元化、便捷化、智慧化水平。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4.健全赛事活动体系。唱响“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全民健身主题,丰富群众身边健身赛事活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域”体育赛事活动体系,举办覆盖老年人、成年人、青少年、儿童不同年龄段人员广泛参与的“全龄”体育赛事项目,举办吸引广大农民、妇女、残疾人等各类人群“全体”参与的体育竞赛活动,营造月月有赛事、周周有活动、天天都健身的全民健身浓厚氛围。
5.打造特色品牌赛事。继续办好“挺进大别山”系列赛事,围绕黄冈“山、水、红、绿”特色资源,不断丰富赛事活动内容,打造宣传推介黄冈的新名片。继续办好黄冈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争创中国田协金牌赛事。整合丰富现有赛事活动,创办以群众竞技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联赛,以参与、展示为主要形式的和谐社区系列赛事活动,以户外休闲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系列赛事活动。鼓励各地积极举办、承办各类赛事活动,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赛事活动品牌。
6.创新赛事活动形式。积极服务武汉都市圈重要功能区建设,举办、承办武汉都市圈全民健身竞赛活动;积极开展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体育交流活动,从点到面,不断拓展,为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加强环大别山城市体育交流,鼓励相关县、市积极参与鄂赣皖体育协作区、鄂豫皖体育协作区体育交流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活动,发挥体育的独特功能作用。
到2025年,全市每年承办省级以上重大赛事活动5场以上,举办大型赛事活动10场以上、县级及中型赛事活动100场以上、其他小型赛事活动600场以上。办好全市第六届运动会。
(三)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7.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扩容建网。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体育总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枢纽和支撑作用。引导建立路跑、户外等项目组建协会组织,培育冰雪、电竞等新兴项目成立专项协会。健全市、县、乡三级涵盖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8.引导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体育社会组织规范治理能力提升。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星级创建行动,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推动体育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9.激励体育社会组织提能增效。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宣传、运动项目培训推广、赛事活动组织等。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降低体育社会组织运营成本,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到2025年,全市体育社会组织达到330家(市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30家)以上,其中3A级及以上体育社会组织占比达到20%以上。
(四)强化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10.建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市、县(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力军作用。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健身达人等参与乡村、社区健身指导,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探索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
11.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和监测网点建设,加大投入,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科学运用监测成果,指导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和群众科学健身。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
12.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组建市、县(市、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制定科学健身指南,开展全民健身指导咨询和讲座。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公共体育场馆服务。
到2025年,全市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200人,每个乡镇(街道)文体站至少应配备1名全民健身工作人员。
(五)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3.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运动队建设,创建体育菁英培养基地,大力引进和培养体育教师、教练员。将各级体育教师纳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课外体育锻炼,整合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
14.推动体卫融合。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合作、共建共享模式,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开展体质监测、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健身服务。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持续推进“323”攻坚行动。
15.促进文体旅融合。围绕我市特色资源,加强生态绿道、健康步道、登山步道建设,培育以户外运动游、健身休闲游、红色体育游、体育赛事游为主题的体育旅游产品。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康体运动项目,推动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到202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市体育旅游赛事活动每年达10场以上。
(六)提升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
16.赛事活动管理信息化。推进体育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立、完善赛事活动信息发布、参赛报名、运动员注册等集成系统。积极推广线上锻炼、居家健身,引导市民参与线上赛事、展示活动。
17.健身设施管理智慧化。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百姓健身房”、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信息化升级改造,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地图搜索、场地预订、客流监测、安全预警、健康管理等功能。
18.健身服务个性化。探索建立个人健身电子档案,提供体质监测信息查询、赛事活动成绩推送、健身运动方案推介、健身知识科普服务。
到2025年,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完成信息化升级改造,社会健身场所信息化改造完成率不低于2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建立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工作与全市重大战略、重大政策的衔接,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市、县(市、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以推进。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服务。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完善全民健身人才管理制度和评价激励机制,为全民健身人才成长和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完善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机制,提升赛事活动监管水平。坚持防控为先,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五)实施绩效评估。定期对各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到2025年,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黄冈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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