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洪政发〔2022〕1号
洪湖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洪湖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质量强市及品牌兴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开展质量提升专题调研,结合本市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特点,收集企业质量提升技术服务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推动全市产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推动全市100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家以上企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3家以上质量标杆企业。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监督覆盖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品牌引领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培育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市一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洪湖化工环保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洪湖生物医药制造产业、洪湖新材料新技术产业、洪湖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洪湖水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到2025年,力争鲁班奖、詹天佑奖、省长江质量奖实现零的突破,新增荆江质量奖1个以上,领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新增省优质工程“楚天杯”奖5个以上,累计新认定和续展“二品一标”50个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000件,驰名商标突破5件(新增1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到14件(新增2件),“老字号”企业达到2家,新增3A级旅游景区1个以上、4A级景区1个以上,新增湖北名街、名镇、名村等2个以上。
(三)质量基础体系更加健全。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有效发挥,专利、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能力得到切实提升。到2025年,全市获得先进质量体系认证企业150家以上,新增主导制修订国家、省级、行业和团体(联盟)标准5项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达20项,建成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个。万人有效发明专利、高价值专利超过荆州市平均水平。市公共检验检测平台,计量检测平台逐步达到满足本市工业、农业发展的服务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抓质量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水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技术等主导产业,开展关键技术质量攻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创建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中心等。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提升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协同配套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研发、生产、质量、标准、供应链等全域管理,提升专业化协作配套能力,推动协同创新协同制造。(责任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旅游企业落实服务标准公开承诺及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完善旅游信用体系,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质量评议等活动,促进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促进旅游交通、酒店服务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局)
3.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有效减少含磷农资产品对长江、洪湖水质的影响。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大隐患和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专项监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市域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证两书”制度,鼓励施工企业争创“荆楚杯”和“楚天杯”工程,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品质、打造精品工程。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争创百年水利精品优质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
5.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提升产业结构,支持企业开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实施国家质量标准。推进商贸服务、住宿餐饮、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推进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和“亮化分级管理示范创建”,支持高端餐饮企业向大众化转型。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和监管规则标准化,建设“数字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
(二)抓品牌引领带动产业提质增效
1.提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围绕水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技术等行业,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在华贵食品、长江石化、长利玻璃、一泰科技、洪乐电缆等企业推行产业链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树立质量标杆,推进品牌建设,争创政府质量奖,提升品牌竞争力。扶持华贵食品、长利玻璃等企业争创驰名商标。鼓励引导企业以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市科技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洪湖支行)
2.发展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引进大型文旅企业,打造以红色研学、爱国教育、军事主题娱乐为主要特色,通过以游促教的方式,打造以红色+研学+科技+教育+自然+拓展+体验的全国一流互动体验式的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全方位旅游宣传,塑造旅游品牌形象,培育洪湖汉绣、贝雕、羽毛扇等特色商品,塑造“洪湖清水”大闸蟹、“洪湖莲藕”、“洪湖小龙虾”、野莲汁、野藕汁等湖北旅游公共品牌商品,打造洪湖文创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和旅游融合发展。规范红色旅游接待和服务,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洪湖生态湿地、瞿家湾老街、悦兮半岛温泉度假村等旅游景点景区建设,抓好湖北文旅强市、名镇、名村、名街创建,力争创建1个以上3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引导华贵食品、新宏业食品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作,推进农产品品质品牌融合发展。加大“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用。进一步加强“洪湖莲藕”、“洪湖清水”大闸蟹、“洪湖小龙虾”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重点加强“洪湖荷叶茶”、“洪湖野莲汁”、“洪湖野藕汁”系列饮品、“洪湖禽蛋”、“春露”、“洪湖浪”系列产品等农产品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培育现代服务业品牌。依托长利玻璃、一泰科技、华贵食品、洪乐电缆、长江石化等大中型企业,重点打造多式联运现代物流体系。培育金融、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壮大种植、养殖、健康、养老、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品牌,争取顺丰、圆通、申通等大型快递公司支持,降低物流成本,把洪湖打造成某一方面全国性的货物集散地,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在培育申报、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维权等方面的指导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滩经合区管委会)
(三)抓监管保护健全质量品牌治理体系
1.推进社会共治。强化市场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国家、省、市级质量奖,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和维护自主品牌。发挥质量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QC小组评选、品牌故事大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支持消费者委员会提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消费维权调解等服务。支持洪湖品牌整体推广。开展“质量月”“3·15”“品牌日”等宣传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质量监督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保护。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着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和品牌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3.夯实质量基础工作。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形成整体合力。打造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支持华贵食品建设湖北莲藕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长利玻璃建设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市公共检测平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推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加强获证企业监管,提升认证服务产业发展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品牌工作格局。加强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称。组建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设立洪湖市质量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先进管理模式的导入、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品牌宣传等。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获得长江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荆江质量奖、荆江质量奖提名奖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主创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联盟)标准项目的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2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以上奖励政策适用于2022年4月1日以后获得奖项的单位和组织,同一奖项不得重复奖励。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质量品牌工作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洪湖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洪湖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林继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再雄 副市长
成 员:张 斌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卢茂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大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光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彦群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陈 洪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晓林 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颜学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平 旭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三友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贤琼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华学 市商务局局长
郭金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耀平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邱正东 市教育局局长
刘会堂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局长
金鹏来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郭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顾雄远 市民政局局长
朱洪波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杜 勇 市统计局局长
杨红斌 市税务局局长
陈怀标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 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华武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张 俊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周立剑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邓先舟 人民银行洪湖市支行行长
各乡镇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
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市质量强市及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石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