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应城政办函〔2021〕28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关于印发应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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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应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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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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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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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和《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2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立足政策落地做好信息发布解读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紧扣“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常态化疫情防控、增进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做好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履职依据及其有效性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应城实际,围绕建设“一心支撑、五区共进”的发展新格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各地各部门政策文件、落实办法等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
(二)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决策预公开栏目,积极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决策前决策承办单位通过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公开决策草案起草说明,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公开正式文件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和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征集到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以及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
(三)不断完善政策解读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对涉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材料要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时发布。解读形式要多样化,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领导解读、新闻发布会、图解、音视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政策解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发布。
(四)切实增强回应效果。增强舆情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突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
(五)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规划计划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地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规划解读材料。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全面设置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品监管、安全生产、药品监管、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健康等专栏,集中公开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和信息。各政府部门应对标本单位工作任务,全面公开工作进展、工作举措、监督检查等过程信息,注重对栏目的维护和监管,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时效,提高公开质量。
(七)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专栏,及时公开双公示执法信息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应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应城市监联席办〔2021〕5号),确保抽查事项全部纳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
(八)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财政资金专栏,加强财政预算和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力度,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加强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的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
(九)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疫情防控”类专题或专栏,公开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等信息。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公开本单位在疫情防控方面工作进展、工作举措等,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促进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三、夯实基础环节深化政务公开
(十)同源公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信息。各地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并跳转至湖北政务服务网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下,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各部门要确保“双随机”事项、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统一。
(十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题或专栏,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年度办件总体情况、工作动态、答复全文应予以及时公开。各地各政府部门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要在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专栏或其他形式及时公开。
(十二)强化政务督查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设政务督查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务督查信息,落实督查整改责任,及时公开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部门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完善本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并切实组织实施。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强化平台和制度保障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标准化入库管理,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强化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杜绝2周内无更新、账号过度“娱乐化”、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无关信息及未履行账号备案、变更、注销程序等突出问题发生。要积极创办政府公报,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
(十五)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司法部门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栏目下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各地各部门清理公开本地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要重点突出“清理文件专项行动”结果的公开发布。
(十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开通依申请公开受理功能,完整设置依申请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准确公开渠道信息,安排专人做好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转办、回访、评估等工作,形成工作闭环,各地各政府部门接收到群众依申请办件后要及时、规范、正确的给予答复办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要求,参考江苏省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全面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标准,严格接受群众监督。
(十七)加强相关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严格按照时间规定集中公布所辖区域各部门信息公开年报,各地各部门应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和发布,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推动各地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围绕各项任务落实强化工作保障
(十八)加强监督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政务公开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坚决杜绝考核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十)狠抓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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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应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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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应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
任务
事项
序号
落实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
做好“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公开专题,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同时,同步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各乡镇
持续推进
2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下开设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子栏目并公开相关政策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各乡镇
2021年7月底前完成栏目开设,内容持续更新
3
召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新闻发布会,加强政府新闻发布解读;
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各乡镇
持续推进
4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5
开展问答形式政策解读,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咨询责任人,通过“店小二”专线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一号答”服务;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6
建立本单位政策问答库,同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问答库,推进政策问答库与12345问答知识库相融合;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信访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7
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网、“店小二”热线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8
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三、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9
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0
决策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1
部门代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时,主动公开征求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
持续推进
12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回应本部门政务舆情,通过回应关切栏目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3
核查已作出承诺的落实及公开情况,如就业优先、全民保障、教育公平、全民健康、文化惠民等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四、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4
公开新制定的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历史规划信息,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
市发改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五、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15
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各项落实举措,并同步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6
公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7
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8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19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同步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财政局、各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市级部门,
各乡镇
持续推进
20
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市财政局、各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市级部门,
各乡镇
持续推进
21
开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专题,同步到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财政局、各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市级部门、各乡镇
2021年12月底前
22
惠民惠农政策与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到村和社区。
市财政局、各惠民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市级部门,
各乡镇
持续推进
七、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23
开设疫情防控专题或专栏;
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2021年7月底前
24
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疫情防控信息的同时,同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25
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26
公开健康科普信息。
市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八、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
27
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并跳转至湖北政务服务网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下;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2021年7月底前
28
动态调整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各部门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权责清单事项与湖北政务服务网一致。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九、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29
开设建议提案专题或专栏,及时公布建议提案交办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2021年7月底前
30
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全文,公开办理工作进展、年度总体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加强政务督查信息公开
31
及时公开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公开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一、公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32
及时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
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3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编制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对口指导各乡镇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底前
34
出台或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完善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各乡镇
持续推进
35
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内容与目录统一;
各乡镇
持续推进
36
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市档案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持续推进
十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7
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2022年1月底前
十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38
深入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入库信息标准化管理,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2021年底前
39
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和注销监管,正常运维政务新媒体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40
积极创办政府公报,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信息,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五、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41
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发布“清理文件专项行动”结果;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42
制定并落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内容审核发布机制。
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六、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
43
认真对待信息公开诉求,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44
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收费标准,严格接受群众监督;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2021年12月底前
45
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专题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
2021年底前
十七、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管
46
做好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八、加大任务落实力度
47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定增加相应栏目,健全功能;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咨询、查阅场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十九、加强指导监督
48
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底前
49
组织开展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底前
50
组织部门、乡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底考核评估重要依据。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202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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