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松政办函 〔2020〕26号
市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松滋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荆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荆政公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20 年 9 月 20 日前,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 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荆州市直部门审核。
(二)2020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审核通过的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对应目录并报市政府审核。
(三)2020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松滋市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上报荆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松滋新闻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实施。
(四)2022年6月30日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五)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征地补偿、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就业、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 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完善松滋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地各部门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据与其他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以政务公开数据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以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服务水平。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市政务公开主要平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相关规范在政府网予以公开,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同时要为各地各部门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各政府部门各地各部门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
(五)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政策进行全周期解读。解读”原则,对政策进行全周期解读。凡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无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并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六)推动政务公开村居延伸。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并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渠道予以公开,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松滋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是所辖区域、所负责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法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规范化操作指南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衡量指标,市政府办公室会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评估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对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1.松滋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松滋市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单位
2020年9月4日
附件1
松滋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覃文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维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肖 俊 市委编办主任
薛志鸿 市发改局局长
郑 奎 市教育局局长
张兴无 市科经局局长
赵 军 市公安局政委
秦一雄 市民政局局长
梅启平 市司法局局长
伍业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军 市人社局局长
龙时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黄元军 市住建局局长
王 锋 市城管局局长
张 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乾俊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刘 菲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永红 市文旅局局长
李 松 市卫健局局长
王四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向家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田 华 市审计局局长
张维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文丹 市统计局局长
张远莫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曙明 市扶贫办主任
蒋祖雄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李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松滋市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单位
序号
试点领域
责任单位
1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市发改局
2
义务教育领域
市教育局
3
户籍管理领域
市公安局
4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市民政局
5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市司法局
6
财政预决算领域
市财政局
7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市人社局
8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市资规局
9
环境保护领域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分局
1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市住建局
11
涉农补贴领域
市农业农村局
12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市文旅局
13
医疗卫生领域
市卫健局
14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市应急局
15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市市场监管局
16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7
扶贫领域
市扶贫办
18
税收管理领域
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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