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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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安府办函〔2025〕2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快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安顺市旅游资源、夏季21℃气候优势,围绕安顺市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黄果树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的目标,把避暑旅居培育成为文旅产业的新业态、群众增收的新渠道和乡村振兴的新途径,现结合安顺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充分发挥安顺气候、区位、旅游等比较优势,全力推动房地产转型、培育现代旅居产业,围绕瀑乡与屯堡文化,推进景城、景产、产城、城乡融合,统筹避暑、康养等旅居业态创新,打造国际一流山地度假及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2025年,培育旅居地产项目3个以上,新增民宿350家(含等级民宿20家以上),建成2个以上康养样板点,旅游人次增长10%以上。2030年,培育10个以上旅居地产项目,力争省外购房套数增长10%以上,民宿达2100家(含等级民宿120家),旅游人次增长7%以上,打造10个特色避暑旅居康养小镇,全力将安顺打造成全国知名避暑康养旅居目的地。

一、强化工作统筹,推动规范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领。避暑旅居产业发展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结合安顺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新增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的原则,加快编制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发展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做好有效衔接,支持以安顺经开区为试点推动全市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余县(区)要围绕康养旅居系统谋划,2025年打造1-2个加快发展试点,示范带动高品质旅居房产、民宿、康养等旅居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交通条件,保障主要交通枢纽至避暑旅居区域畅通,高峰期间在条件允许时,开设重点旅居聚居地定制公交及景区直通车。各县(区)聚焦基础配套、医疗健康等关键设施,谋划短中长期项目,优先解决旅居集中区的基础设施短板,打造主客共享的公共文化、活动及文明旅游空间并逐步辐射。加大城乡供水及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2030年能满足重点民宿、乡村旅居聚集点的用水保障;持续巩固农村垃圾收运全覆盖成果,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照《安顺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五条措施(试行)》等要求,优化旅居地产项目支持政策,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用地用于旅居住房建设,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乡镇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乡村旅游等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原貌,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依法落实占补平衡。鼓励农村集体合规复合利用宅基地等,通过有偿退出、回购、租赁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等资源发展乡村旅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发挥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业态

(四)以旅居地产为重点发展城市旅居。鼓励县(区)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块打造户型适用、服务配套的避暑康养旅居地产项目,在严守政策红线的前提下,积极招引有实力或具有成熟客源渠道的企业开发建设旅居项目,到2030年,培育10个以上特色旅居地产项目。引入专业化运营企业及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租赁平台,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升住房租赁价值,促进城镇旅居业态规范发展。优化“居住+服务+体验”三位一体的生活化空间,将优质旅居地产项目嵌入城市文旅精品线路,推动“短期观光”向“长期居住”、“旅游流量”向“旅居留量”深度转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依托气候优势打造民宿、乡村避暑旅居。深耕“21℃的城市”品牌,推动特色民宿与乡村旅居发展。依托黄果树-龙宫、安顺古城、大明屯堡及坝陵河大桥、花江峡谷大桥等资源,打造精品特色民宿产业示范带,2030年全市住宿注册经营主体达3500户以上。构建“高星级酒店+一站式度假酒店+精品民宿+度假营地+品牌连锁酒店”五级品质住宿体系,年增旅游住宿床位约1000个。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为核心,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人居环境水平。市级重点推进旧州镇、七眼桥镇、天龙镇、白岩镇、宁西街道、顶云街道、猫营镇、龙宫镇、幺铺镇、宋旗镇10个避暑旅居特色小镇建设,市级财政统筹部分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旅居特色小镇和村居。深化文旅体融合,挖掘民族节庆、非遗、农耕文化、田园风光及绿色农产品等优势,推出乡村特色旅居村庄与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依托疗养、生态优势打造康养旅居。挖掘我市中医药康养资源,推进医院、康养机构合作共建旅居业态,打造关岭县中医药温泉康养基地项目等一批“医+养+健+食+娱+居”为一体的融合发展项目。以山地景观资源为依托,加快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西秀区国有甘堡林场九龙山森林民宿康养文化中心项目等一批森林漫游、湿地体验、休闲度假等多样性体验项目,不断丰富安顺旅居新体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优化业态环境,强化规范管理

(七)强化市场主体培育。聚焦旅居地产、特色及品牌民宿、农特产品等领域,引进实力强、经验丰富的企业开发旅居地产项目;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引导村集体组建旅居合作社或强村公司,整合资源、引入知名品牌,打造特色精品旅居产品,提升城市旅居形象。引导金融机构合规创新产品与服务,依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为旅居产业主体提供便捷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顺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优化证照办理流程。提升避暑旅居地产项目服务水平,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台账,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坚持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相结合,推行“我要开民宿”“高效办成一件事”,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职能部门优化证照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履行证照办理职责。对于将闲置农房改造为避暑旅居住房,并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避暑旅居住房,深化实施“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创新服务举措,对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的行业、领域等,平等准入各类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务局、安顺供电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加强人才培养。整合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企业等多方资源,每年至少开展2次旅居民宿运营管理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标准化与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及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强化产业发展带头人培养,为旅居产业发展注入智力动能,助力乡村振兴。督促指导旅居场所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旅居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加强避暑旅居规范管理。指导避暑旅居经营主体落实安全责任。自建房民宿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前,须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消防部门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及证照办理。公安部门指导持证经营业主使用信息系统、手机工具等落实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治安制度。文旅部门为等级民宿建立游客反馈机制,处理投诉、改进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广告、食品安全等监管,开展联合执法,规范经营。应急部门、供电管理部门负责督导经营主体做好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安顺供电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夯实基础支撑,完善服务配套

(十一)完善平台功能。线上聚焦旅居游客个性化需求,不断完善“安旅通”平台,打造集门票、酒店、交通、演艺、餐饮等预订功能,提供一站式服务畅游安顺,方便游客快捷入园、入住、出行,助力旅居游客获得更精准的行程规划和贴心服务。线下在历史文化街区等人流量较多的城市景点设置“旅居综合服务中心”,为业主和旅居客群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大数据局)

(十二)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沉浸式旅居生活“15分钟生活圈”,完善社区食堂、自助(共享)厨房等餐饮配套,持续实施安顺小吃“出圈计划”,打造安顺美食品牌,吸引游客看安顺美景、品安顺美食、喝贵州美酒,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旅游体验,到2030年,餐饮经营主体数达25000户以上。加快“适老化”“友好型”设施改造,在各旅居点布局医疗服务站(点),为旅居客群提供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多元化医疗服务。加快健全菜市场、购物超市、快递驿站等设施配套,支持发展乡愁集市、后备箱集市等业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旅居客群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三)丰富社群活动。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公共服务机构、旅居经营主体及志愿者力量,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载体,为旅居者提供艺术培训、康养健身等公益服务。组织义诊、理论宣讲、歌舞课程等活动,鼓励旅居者参与文艺演出,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创新开展研学、非遗、民俗、农耕等特色活动,打造研学旅行基地,开设具有安顺文化特色的非遗课程,邀请传承人授课,增强体验感;组织旅居者参与布依族、苗族等传统节日,体验拦门酒、芦笙舞等民俗及安顺美食;鼓励各县(区)推出农耕体验项目,让旅居者感受田园乐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聚焦宣传推广,打造城市品牌

(十四)强化城市品牌宣传。聚焦“21℃的城市”品牌,构建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推广矩阵。线上,利用官方融媒体平台及微博、小红书、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推介安顺旅居政策,吸引更多游客关注。线下,定期举办避暑旅居主题活动,重点聚焦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湘鄂赣等客源市场和银发候鸟群体、数字游民、文化旅居爱好者、研学家庭等优质康养避暑旅居客源群体,加强与客源地工会、协会、商会等机构联动合作推广产品、拓展市场,持续提升“21℃的城市”IP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五)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安顺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推出“省外来安看房两折游、购房当年免费游”及“在安顺市购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非贵州省户籍)自然人,可以指定4名家庭成员(含购房者本人)享受10年内无限次免费游览‘黄龙屯格’景区(不含特许经营项目)的优惠权益”政策,通过旅游优惠赋能房产销售,双向提升城市吸引力,激活旅居市场消费潜力。积极参与贵州省推出的联程套餐式“爽居贵州卡”活动,持卡人在购物、公共交通、文化服务、公园游乐等方面享有与市民同等待遇,享受全省指定景区相关优惠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建立推进避暑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具体负责协调机制的日常事务处理及统筹协调组织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分级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县(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细化落实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安顺市避暑旅居产业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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