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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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

榕府办函〔2024〕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车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方案(送审稿)》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安置区能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牢牢把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人口就业这个关键,畅通就业岗位信息,提升就业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效组织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探索推行“零工市场+劳务队”促搬迁就业服务模式,破解搬迁劳动力零散就业和就近务工难题,提升有组织化就业质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服务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巩固成果、促进发展、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拓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容量和渠道,更好地带动搬迁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增强搬迁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搭建零工市场就业服务平台,把工种相仿、年龄相仿、劳动能力相近、劳动区域相近的搬迁群众有效组成各类劳务队,通过服务平台与劳务队有机融合把零散就业的搬迁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加强市场对接服务,畅通就业岗位信息,有效促进用工需求与搬迁群众就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服务效率和质量,促进搬迁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

三、工作内容

(一)搭建一个就业便民服务平台(零工市场)。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内选择一个人员较为集中、劳动力形成聚集习惯的空间,建设一个就业便民服务站——零工市场(以下简称零工市场),设立规范的岗位推送、就业服务窗口,帮助搬迁劳动力收集各类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增强搬迁劳动力就业信心,促进搬迁群众充分就业。

1.完善零工市场功能设置。结合搬迁群众就业服务需求,在零工市场内设立就业咨询台、岗位信息栏、求职信息栏等,动态收集和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在企业与劳动力之间搭建桥梁,促进两端有效精准对接。设立劳动力交流服务空间,有效吸引有就业需求的搬迁劳动力到零工市场内进行人才交流等。设立劳务洽谈室,为用工单位与劳动力提供洽谈空间,指导帮助劳务供需双方建立规范的劳务关系,适时邀请劳务仲裁、司法援助机构对劳务纠纷进行调解,保障搬迁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设立劳务直播间,运用新媒体手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搬迁群众适时共享企业用工信息等。

2.整合增强就业服务人员力量。以社区网格员为基础,把社区原来负责就业的人员与零工市场有机融合,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2人,优先聘用易地扶贫搬迁高校毕业生或雨露计划毕业,专门负责社区就业服务,增强就业服务人员力量,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就业服务。

(二)强化一批就业服务措施。依托零工市场,建立县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库和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搬迁群众就业情况,精准、有效地开展就业服务,促进搬迁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提升搬迁群众的认可度。

1.建立动态管理的企业用工信息库。积极与县级零工市场进行对接,在现有企业用工信息台账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内外劳务协作服务站、县内外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以及企业的沟通对接,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建立县内外企业、合作社、工程队、产业园区等用工信息库,动态更新,分类整理,每个月至少更新推送1次以上企业用工信息,帮助搬迁群众及时了解和精准对接劳务需求。

2.动态更新完善搬迁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结合“户户见”和重点人群“敲门行动”,组织社区网格员、帮扶干部常态入户开展信息核查,动态更新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台账,广泛收集搬迁群众就业服务需求,精准开展岗位推荐、培训等就业服务。结合搬迁群众外出务工习惯,在重要节假日或春耕秋收季节,针对性开展返乡返岗信息核查及收入信息核实等,不断提高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准确率和收入信息准确率。

3.常态化开展就业宣传动员。通过零工市场的岗位信息栏、求职信息栏、LED屏、小喇叭、就业展板、宣传栏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就业信息发布,每月至少发布1期以上。不定期收集企业招工信息,通过短视频、社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搬迁群众推送用工信息、就业扶持政策等。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帮扶单位、帮扶干部结合走访上门走访、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格局,进一步扩大企业用工信息知晓率。同时,广泛收集搬迁劳动力求职信息,通过求职信息栏和劳务洽谈,积极帮助搬迁劳动力协调落实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与用工企业有效衔接。

4.提高就业招聘会的针对性。加强与县内外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并结合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和意愿,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招聘会,针对性地组织搬迁劳动力参与就业招聘会,引导指导搬迁群众根据自身情况择优选择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5.常态化直播带岗。加强与劳务中介企业的合作,每月定期开展1-2期直播带岗,设置直播互动窗口,丰富就业信息发布渠道,营造创业就业浓厚的氛围,让搬迁群众适时了解到各行业的用工需求。

6.规范劳务洽谈服务。充分发挥零工市场平台作用,结合市场实际拟制各种劳务协议(模版),引导用工单位和搬迁劳动力到劳务洽谈室洽谈劳务关系,加强对劳务协议的审核和指导,帮助搬迁群众理顺和规范劳务合作关系。

7.强化搬迁劳动力权益保障。加强对岗位发布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设立劳务建议、投诉、举报等渠道,引导群众对用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可能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用工信息提前介入干预。加强与人社、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劳务纠纷司法援助渠道,适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意外保险、社保等劳务问题给予司法援助,有效保障搬迁群众切身利益。

(三)组建一批社区劳务队。鼓励搬迁群众通过组建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队或劳务微信群等方式,把工种相近、劳动能力相近、劳动年龄相近、劳动区域相近的搬迁群众有效组织起来,抱团组队,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搬迁群众就业组织化程度。

1.选好一批“领头雁”。在建好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台账的基础上,从搬迁劳动力中积极发现和培育一批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就业意愿强的劳务带头人,科学组织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增强其带动搬迁群众共同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和鼓励其充分发挥劳力带头作用,在搬迁群众中培育出一批“领头雁”。

2.组建一批劳务队。支持和鼓励劳务带头人结合实际,在社区内通过微信群或合作社等,不限形式地组建若干劳务队,如:建筑队、钢筋劳务队、甘庶收割队、竹子收割队、装卸劳务队、餐饮服务队、妇女家政服务队、腊染刺绣队、坝区劳务队、老年保洁队、等,适时发布共享劳务信息,通过劳务带头人积极对接劳务活动,带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促进增收。

(四)落实一批就业激励政策。发挥零工市场平台作用,指导帮助用工企业和劳务带头人收集完善带动搬迁群众就业等材料,积极帮助申报落实各项就业激励政策,提高企业和劳务带头人的带动积极性,进一步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

1.培育认定一批易搬就业帮扶车间。在人社部门现有就业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就业帮扶车间带动搬迁群众就业的成效,制定出台《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认定一批易搬帮扶车间,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报省生态移民局审定批准后,对年度评估为“较好”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评为“好”的等次的,在给予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按照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就业带动成效激励奖,支持鼓励企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带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增收。资金来源由县生态移民局向省生态移民局申报,从戴帽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2.支持鼓励劳务经纪人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落实好现有劳务经济人激励政策,支持鼓励劳务经济人积极带动搬迁劳动力到省外、省内企业务工,按照每成功推荐一名易地搬迁劳动力到省外、省内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分别给予100元/人、50元/人奖励。同时,整合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戴帽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项目的形式出台支持鼓励劳务经济人带动搬迁群众就业激励政策,更好地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搬迁群众充分就业促进增收。

3.精准落实搬迁劳动力就业激励政策。充分鼓励和发动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发挥好零工市场和劳务带头人的作用,对到省外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可由零工市场或劳务带动人统一收集搬迁劳动力外出稳定务工印证材料,帮助搬迁劳动力申报落实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等政策。同时,在落实企业稳岗补贴的基础上,结合搬迁劳动力县内务工或自主创业的特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戴帽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以项目的形式针对性出台促进搬迁劳动力稳岗或自主创业的激励政策,鼓励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增收。

四、工作安排

(一)谋划阶段(2024年3月20日至5月20日)。

制定印发《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方案》,做好“零工市场”项目建设前期相关工作。

(二)建设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完成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便民服务站(零工市场)项目建设,完善各功能室设备设施,配齐就业服务人员力量;同步发动组建各类社区劳务队。

(三)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11月20日)。

加大对“零工市场+劳务队”就业服务模式的宣传,组建好各类社区劳务队,充分发挥零工市场平台作用和劳务带头人“领头雁”作用,规范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有效组织搬迁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对“零工市场+劳务队”就业服务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完善提升就业服务内容和质量,总结就业服务经验,进一步深挖改革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发掘典型,营造声势,加大改革成效的宣传力度,切实形成易搬就业服务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打造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零工市场+劳务队”促搬迁群众就业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银 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田 耕 县人大副主任、车民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黄国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石仕玺 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廖明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光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林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林海 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晓斌 车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谭 炯 车民街道卧龙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健芹 车民街道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赖 翔 车民街道富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叶秀青 车民街道特和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移局,石仕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宋虹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零工市场+劳务队”促搬迁就业服务相关协调推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动会议,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并推介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生态移民局要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等,加强资金统筹协调,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用效率。

(三)强化部门联动。县生态移民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车民街道细化各项工作,密切联动,定期对改革工作推进行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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