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推进
现代化煤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毕府办发〔2024〕5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毕节市推进现代化煤矿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毕节市推进现代化煤矿建设指导意见
为全面提升煤矿现代化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化、管理科学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的现代化煤矿企业,结合我市煤炭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毕节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富矿精开”战略,全面落实《毕节市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方案》(毕党发〔2023〕8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加快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煤矿建设,做大做强做优煤炭产业。按照“示范引领、全面推广”的原则,重点打造智能化水平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保护得当的现代化煤矿。
二、目标任务
本着客观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推动新开工的新建和技改矿井按照现代化煤矿标准进行建设,推动大型煤矿按照现代化煤矿标准进行改造,到2025年,打造10处以上现代化煤矿建设示范矿井。到2030年,原则上全市国有煤矿和设计生产能力达9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全部达到现代化煤矿建设要求。
三、重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现代化煤矿的重大意义,要强化指导服务,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各煤矿企业要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以实现清晰的战略规划、有效的管理方式、科学的管理理念、智能的生产系统、高效的安全状态、绿色的发展模式、优秀的职工队伍、和谐的企业文化为重点,推动现代化煤矿建设,实现既定目标。
(一)优化产能结构,实现清晰的战略规划
1.实施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战略。以国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合理规划省级矿区,支持有条件的矿区集约化发展和煤矿扩界提能。加快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性战略调整,明确煤矿分类处置途径,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做优煤炭产业。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12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为引领,60万-90万吨/年规模为骨干的产能格局。支持煤矿集团公司实施规模化发展,力争在2025年底前,有条件的煤矿企业集团积极向500万吨级及以上规模迈进。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国家、省、市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编制采掘接续中长期规划,做好“规划十年、细排五年、精排三年”工作,以年度采掘计划和瓦斯抽采计划为抓手,推动落实企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的管理方式
2.抓实企业层级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煤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煤矿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配齐配强各职能部门人员,推动煤矿集团公司各层级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的防突、防灭火、防尘、顶板管理、防治水、地质灾害等重大灾害防治机构,实现“一岗一清单”清单式管理模式,坚决压实煤矿矿长、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责任。(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全面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着力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全员岗位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深入落实“抓系统、系统抓”的管理思路,制定完善煤矿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面向全员实施,纵深推进“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形成全员抓安全,全员管安全的责任体系。(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严格全员岗位绩效考核。按照“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抓”的要求,推动建立评价机制,压紧压实岗位责任,运用好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管理评价办法,推行重奖重罚的双向考核激励政策。推动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对煤矿“五职矿长”实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管理、经济效益、环境保护、矿群关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使用、原煤产量、掘进进尺、电煤供应、瓦斯治理等内容,严格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煤矿“五职矿长”每季度对部室(区队)管理人员实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等;部室(区队)管理人员每月对班组(科室)实行考核,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违”现象、班前会(工作例会)召开等;班组(科室)每月对从业人员实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情况、“三违”现象。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从业人员,可在岗位晋升、工作待遇、评先树优等方面倾斜,提升煤矿从业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充分化繁为简,实现科学的管理理念
5.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树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推动民营企业实现法人代表与实际投资人相统一,提升煤矿管理水平,优化组织结构,明确权责边界,形成“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区队班组人员-作业人员”的管理架构,落实层级管理,压实各级责任。(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6.优化生产系统,提高劳动效率。秉持设计优化是最大节约的原则,大力实施“一优三减”,按照能优尽优的方针,立足自身实际,推进生产组织平稳有序高效运行。积极推广“长走向、大储量”百万吨级工作面建设,不断加快推动生产系统持续向简单化、集约化转变,充分应用110、N00工法,建立矸石仓储连续运输系统、网络化单轨吊运输系统,降低矿井万吨掘进率,推动形成百万吨级采面,实现单产单进和人员工效达全省先进水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科技引领,实现智能的生产系统
7.推进信息化建设,布局高速安全网络基础。搭建基础信息网络。推动建设井下双千兆、单万兆以上的环网有线传输主干网络,全矿井多网融合的无线传输网络,为智能化全面感知、自主决策及敏捷响应,提供网络支撑。构筑网络安全屏障。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保障安全监控、人员定位以及智能化、自动化等业务系统连续性,确保网络及数据安全。加速云计算应用。采用超融合架构等方式,建设煤矿企业网云计算数据中心及容灾中心,构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分析系统,助力矿井各项决策安全、精准、高效,为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8.推进监测监控能力升级,实现全方位智能感知。推动建立精确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采用信息化矿灯,融入通信、报警、寻呼、姿态感知等多种功能,实现对井下人员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的跟踪和管理;同时,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精准推送系统异常信息。建立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数字图像处理技术、深度神经网络技术及计算机视觉技术,实现视频智能分析,管控重要区域人员违章作业问题。建立智能融合通信系统。依托系统融合通信调度能力,实现“有线、无线、广播、人员定位、视频”多系统融合调度,实现快速联动指挥、统一协调处置救援,大幅度提升矿井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9.推进采掘运输智能化,促进生产换挡提速。打造透明化综采工作面。建立高精度的透明化综采工作面,并通过集成工作面成套装备的实时数据、智能视觉巡检信息,指导工作面装备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少人开采,实现“5G+高精度导航+透明化管控平台+三维动态地质模型”自适应割煤模式。建设智能化综掘工作面。根据掘进地质条件与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掘进技术与装备,配套高效的辅助作业系统,逐步实现掘支平行作业。应用智能探测、自动定向及导航、巷道断面自动截割成形等先进技术与装备,使掘进工作面生产系统具有智能感知、自主决策和自动控制功能,实现掘进迎头少人或无人、系统高效协同运行。建设智能主煤流运输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进行主煤流运输的煤矿,带式输送机应具备单机自动控制、多机协同联动、远程集中控制、运行工况检测及故障智能预警等功能。鼓励应用基于AI煤量智能识别、大块煤、堆煤、异物识别与预警等功能,实现带式输送机智能运输,鼓励应用巡检机器人替代人工巡检。(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0.推进洗选设备升级,提升矿井综合效益。建设智能选矸,原煤、矸石图像分析等系统,采用TDS智能干选机等装备,通过X射线和图像识别技术,运用深度学习算法等先进技术,对煤、矸进行识别,实现对块煤、大块矸石的精准识别、分选;视煤质及经济效率推进末煤采用跳汰、重介智能化洗选;生成模拟矿井原煤筛分试验、浮沉试验的粒度组成和密度组成数据,自动绘制可选性曲线、矸石带煤率数据,实现对原煤可选性的快速判断,推动提升矿井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推动安全系统建设,实现高效的安全状态
11.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严防风险转化为事故。按照“超前预防、主动控制、源头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根据分级管控基本原则,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建立“矿领导-部室(区队)-班组长-从业人员”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责任链条,同时,定期围绕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大面积冒顶、水害、火灾的风险和其他方面风险开展“5+N”风险研判,建立风险清单,预先采取规避、消除或控制的措施,不能规避、消除的安全风险,要明确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人、退出时间等,严防风险失控;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逐一分解责任,推动全员全过程自主排查治理隐患。通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2.严格安全标准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对标对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目标,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高效的现代化管理体系,打造一流现代化管理团体,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建成一级安全标准化矿井,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3.超前治理重大灾害,推动实现本质安全。按照“有保必保”的原则,坚定不移实施保护层开采,坚持“大规划引领大格局、大超前保障大接续、大区域促进大发展、大系统实现大安全”的思路,形成“大三区”“小三区”瓦斯治理格局;加大安全投入,保障重大灾害治理所需人、财、物,淘汰落后老化设备,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采用微震监测、电法监测、温度监测、三维地震、激光雷达、AI视觉、光纤测温等探测技术,实现对地质构造、瓦斯、顶板、水害、火灾、矿压等隐蔽致灾因素的精准探测、监测预警,为灾害治理提供精准靶区,有的放矢实施各类灾害治理工程,营造良好安全条件。(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坚持绿色理念,实现绿色的发展模式
14.实施绿色改造工程,建设花园式矿区。一是实施矿区环境改造工程。制定出台矿区地面改造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实现生活区、办公区、休闲区、储煤场、职工培训基地、应急演练基地等区域独立,按照“出煤不见煤”的原则,美化矿区环境,确保矿区绿化率、噪音、粉尘、水质等重要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是实施扬尘治理工程。建设万吨级储量煤仓,实现产品密闭贮存,推动临时矸石堆场区域实施“柔性抑尘网+绿化+喷浆固化+智能喷雾”综合治理,抑制扬尘污染。三是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要设置专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存储及处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四是实施煤矸石处理工程。利用煤矿周边山沟或采掘沉陷区,将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采用填埋、分层、覆土、植树、播撒草籽、种植农作物的方式,大力开展煤矸石生态修复项目。同时,通过调整优化井下运输系统,探索推动实施井下充填开采,实现无矸出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5.实施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理念。建设瓦斯发电余热利用系统、压风机余热利用系统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推动使用新能源式叉车、铲车,构建煤矿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通过节能减排,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减少“三废”排放,实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能耗准入值符合《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优化人才结构,实现优秀的职工队伍
16.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团队素质。推动煤矿企业构建完善的法务、政务、群团、人事劳资、环保、文艺等部门,广泛引入法律、财务、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煤矿企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高效解决搬迁、地灾、环保、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问题,形成专业的问题由专业人来解决的格局,提高团队整体素质,提升煤矿企业整体形象。(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7.强化校企合作,建强职工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煤矿管理、技术等从业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学校要以市场为导向,需要什么人才,就增加什么专业,培养什么人才;煤矿要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思路,加强与高校合作,选派从业人员到高校委培或者与高校达成定向培养协议,同时,高校可建立培训机构与煤矿达成培训合作协议或者煤矿可聘请高校教师到矿开展培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培训质量。(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实现先进的企业文化
18.创建安全文化体系。煤矿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理念。坚持企业文化建设的政治性、群众性、实践性和传承性,以不断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企业文化理念先进、机制健全、方法具体、宣传到位、活动丰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文化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用制度管事,用文化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效果,为建成整体形象好、队伍素质高、员工幸福感强的现代化煤矿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9.畅通职工成长通道。积极畅通管理、技术、技能三条成长通道,着眼于选、育、管、用等关键环节,通过从储备管理、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选贤任能等方面发力,扎实开展“工匠选树”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为建设现代化煤矿凝聚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现代化矿井建设
20.强化要素保障。各县(自治县、市、区)要加大对现代化煤矿建设要素保障力度,协调解决矿区扩建、矸石山用地、临时用地等问题。要加大辖区内兼并重组保留煤矿周边的“边角”零散资源的调配力度,优化煤炭资源配置,促进矿产资源的合法合规开发利用。要支持煤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权益融资、企业上市融资、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化煤矿的贷款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资金和中央、省财政奖励资金对我市现代化煤矿建设的支持,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一定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化煤矿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1.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资金来源,制定推动现代化煤矿企业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指导煤矿企业制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优选一批企业进行示范带动,先期启动现代化煤矿建设工作。同时,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化煤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现代化煤矿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