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四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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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四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四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 5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5年四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提信心、增动能、稳增长、促发展,巩固和增强工业经济向好势头,全力以赴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稳产扩产

(一)鼓励企业增产,对2025年四季度有基数的制造业企业,2025年累计产值同比正增长且四季度当季同比增量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四季度当季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当季产值增量超1亿元部分,按超额部分的0.5%给予奖励。对上年同期无基数的制造业企业,四季度当季产值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当季产值增量的0.5%给予奖励。对四季度当季产值环比增量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四季度环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仅可获得一类奖励。

(二)鼓励企业稳产,对2025年累计产值同比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年产值突破5亿元、15亿元、25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80万元。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且2025年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按全年产值同比增量的0.1%给予奖励2025年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5%(含)以上,按全年产值同比增量的0.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本措施与开发区出台的其他扶持政策措施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支持项目加快投资。对四季度当季实际投资完成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当季实际完成投资量的10%给予奖励。对四季度实现新开工入库且当季完成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仅可获得一类奖励。

三、加快推进企业数智赋能。强化需求导向,推进诊转联动,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推进一批企业数字化水平达标二级,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对实施数字化转型并在四季度实现数字化水平二级以上的南宁市6个试点行业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工业企业AI赋能,对企业“AI+”智能化改造投入费用给予20%的资金支持,本措施不可与第二条重复享受。

四、加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参与重点产业供应链供需对接,促进食品等领域企业业务合作,强化本土品牌培育,支持食品加工领域企业开拓市场,助推优质企业产品进机关、进社区展览展销,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参与海外产业对接会,帮助企业争取海外订单,强化智库支持,完善企业对外贸易服务。

五、深化提升服务质效。深化实体经济调研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解决一批融资、审批、用工、用能等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政策宣贯和兑现,及时梳理宣贯各级工业领域惠企政策,组织企业参与各级政策解读活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措施支持对象为在广西-东盟经开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不违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

(二)本措施由广西-东盟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由广西-东盟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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