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预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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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印发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预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工作预案

    

  为切实提升舆情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回应、解答涉及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言论、热点和疑虑,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风险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信力和社会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及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销号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发现掌握涉及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热点敏感舆情信息,科学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要求,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分类处理,精准有效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和宣传引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减少、消除涉粮不良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为粮储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成立处置机构及队伍

  (一)成立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为加强舆情风险管控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新闻发言人兼任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分析梳理有可能成为舆情风险热点话题,及时监控涉及我局相关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报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应对处置,按程序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报送有关信息。

  (三)加强风险防范应对队伍建设。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都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兼任舆情风险监控员,负责涉及本处室和企事业单位的舆情风险监测,及时回应网络评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压缩不良信息传播空间、引导主流舆论,同时及时向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三、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实时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网信办、社会公众提供和本局主动掌握的涉粮舆情线索,做好日常监测。注意重点关注两个方面舆情风险可能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生重大影响:

  1. 阵地建设风险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及各类工作群组等阵地管理不严,审查程序落实不到位,发布内容把关不严,刊发内容可能成为舆情话题。

  2. 业务工作风险点:涉及粮食收购、粮食储备安全以及粮食应急保障等工作,存在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舆情风险。

  对可能引发较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初步评估舆情风险级别和发展走向,全面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发出舆情预警通报。

  (二)科学分析研判。根据舆情涉及范围开展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局分管领导,协调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事发地粮储部门等开展调查,确认相关内容是否属实。根据调查结果,结合舆情的传播量、公众关注度、话题的敏感程度,确定舆情风险级别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级,相应启动蓝色、黄色、红色级别应急响应。

  (三)分级分类应对。根据工作职责及分工,一般舆情、较大舆情、重大舆情相应的处置流程如下:

  1. 一般舆情——蓝色应急响应

持续关注舆情走向,根据舆情发展态势,视情况将舆情线索转交舆情事件主管处室关注。启动蓝色应急响应3日后,舆情态势总体平稳、舆论总体未出现负面情绪,可结束应急响应;如舆情态势出现明显变化,视情况上升应急响应级别。       

2.较大舆情——黄色应急响应

  加大监测频率、加强网络动态跟踪,及时报告局分管领导有关情况,根据舆情发展态势撰写舆情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协调、推动、督办等相关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舆情事件主管处室指导事发地粮储部门、涉事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做好舆情引导与回应、信息发布及网下应对处置工作,督促相关单位24小时内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事发地粮储部门、涉事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启动舆情应急响应,开展调查核实工作,48小时内研究提出应对处置措施和回应方案(包含回应口径或新闻通稿),经主管处室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或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按要求及时提交应对处置书面情况。

  启动黄色应急响应7日后,较大舆情得到有效处置,舆情态势整体热度下降、舆论总体恢复中性或正面导向,可结束应急响应。

  3.重大舆情——红色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推动、督办等相关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参与会审;协调网信、公安网监力量加入应对处置工作,与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建立快速处置通道;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舆情事件主管处室督促事发地粮储部门、涉事局直属企事业单位12小时内书面报告有关情况(时间、规模、原因、过程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舆情事件主管处室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会商应对处置措施和回应方案,形成会商意见建议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指导开展有效处置与回应。每日调度舆情应对处置情况,及时向局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事发地粮储部门、涉事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启动舆情应急响应及相关工作机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24小时内研究提出应对处置措施和回应方案(包含回应口径或新闻通稿),经报批后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及时提交舆情应对处置书面情况。

  启动红色应急响应15日后,重大舆情得到有效处置,舆情态势整体趋于平稳、舆论总体恢复中性或正面导向,可结束应急响应。

  (四)积极高效处理。

  舆情风险出现后,要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风险引发的舆情。相关责任主体要及时发现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风险,按照先报、早报的原则,及时向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化解舆情风险的方案。

  第二步:监测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处置舆情风险,涉及主体要时刻监测舆情风险发展动向,直至舆情风险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风险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步:快报基本情况。发现舆情后,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舆情上报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正面回复。相关舆情风险主体要提供舆情基本情况和处置措施,根据需要在舆情风险发生后12小时内,发出新闻通稿,通过媒体进行正面回复。事发地粮储部门、涉事局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地回复评论。

  第五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网评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引导舆情,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阵地建设,严格阵地管理。严格审核,各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落实提供信息审核,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内容除落实审核流程外,有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更新、巡查相关栏目内容。各业务处室组建的QQ、微信工作群组,由发起人所在处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及时回应和制止不良政治类言论,根据工作职责进行线下处理反映的急难愁盼事项或者按程序上报有关信息和事项。落实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期刊、电子大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督查,各有关QQ和微信工作群组由发起人所在处室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坚持趋利避害,实行销号管理。强化舆情风险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较大及重大舆情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全程建立舆情应对处置档案。在结束黄色应急响应、红色应急响应15日内,舆情事件主管处室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整理成台账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销号。

  (三)全面总结评估,及时完善提升。舆情风险引导处置结束后,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处室和直属企事业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主管处室对近期重大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总结,研究解决舆情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局分管领导。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惩,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对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工作方案。

    

    附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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