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粮储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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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粮储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局直属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清廉粮储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粮储建设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清廉粮储建设若干措施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以及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清廉粮储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推动清廉粮储建设全面深化、纵深发展,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双建双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推动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粮储建设“双建双促”,切实提升“双建双促”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落脚点,制定实施强监管制度措施,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国有资产规范运作、全方位动态监管。深化清廉学校建设,制定清廉学校建设宣传内容,开展“青春倡廉”主题示范活动,将清廉文化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中,发挥潜移默化的思想引导作用。

    二、完善用好“指挥棒”。将《清廉广西建设责任清单》、《清廉机关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2023年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清单》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创建“四强”党支部评价体系》作为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开展“四强”党支部和清廉示范单位表彰授牌工作,对照建设标准,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挖掘培育一批典型,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域推进,不断扩大清廉粮储建设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季度开展1次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谈心谈话、提醒警示。贯彻好家访走访制度,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制定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清单”,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

    四、抓实各项专项治理。各级党组织要围绕风腐同查、风腐同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治理,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财务部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盯住决策审批、招标投标、项目管理、粮食出入库、质量监管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强化整治整改。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出库环节质量安全检验等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政府储备粮超标粮的处置监管、粮食质量的依法监管、粮食收购的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

    五、完善日常运转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相应明确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国企建设专班内部运转机制,积极会同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做好跟踪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六、建立“四责”协同制度。完善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一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制度。将一体推进清廉粮储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党建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内容,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清廉粮储建设情况。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的监督,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洁风险和业务风险同防同控。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五个更大”,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强化政治监督。把反腐败防线前移,综合运用日常谈话了解、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建立廉洁档案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

    七、完善监督贯通制度。将清廉粮储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粮食和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研判、防控机制。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八、建立定期会商、督导落实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建立会商督导落实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共同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上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

    九、加强信息协同共享。对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直属单位纪委等纪检监察部门之间需要相互反馈的信息,与局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等部门互通的信息内容进行梳理,明确需要反馈的内容清单、反馈部门和反馈时间,共对“四风”问题、谈话函询、各类专项治理、信访举报、初核立案、巡察反馈问题、重点交办问题、督查检查等信息的反馈要求进行具体规范,进一步优化资源统筹、强化保障执行,形成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工作共促、监督成果共用的协调贯通制度。

    十、打造廉洁警示教育基地。整合粮食历史文化、清官廉吏文化、系统反面典型等资源,重点建设柳州粮食储备库公司廉洁警示教育基地,打造具有粮食特色的系统廉洁文化教育阵地。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到广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桂林)、邓颖超纪念馆、于成龙廉政文化展示馆等示范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清廉粮储建设走深走实。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清廉粮储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责,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局在机关党委设专责办小组办公室,各级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员履行监督责任,推动清廉粮储建设提质增效,定期向局专责小组(机关纪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融入清廉粮储建设各项工作中。加大对下级单位的指导督促力度,做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横幅、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途径,加强口号宣传,建好廉政文化阵地。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清廉文化活动,努力在全局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局专责小组将视情举办1期清廉粮储建设知识竞赛,扩大宣传效果。在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杂志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展示清廉粮储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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