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大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2023年6月29日大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大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大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审议了县人大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委员会关于《大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大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大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请县人民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