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业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加快油茶产业
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梧林〔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办、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林业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我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油茶产业发挥出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林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项目带动、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工作思想,扎实推进全市油茶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新亮点和促进乡村振兴的示范产业,逐步推进油茶示范基地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自治区下达给梧州市的“十四五”期间油茶生产任务基本完成,油茶“双千”计划目标基本实现,油茶种植规模迈上新台阶,油茶产业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成效更加凸显,力争建成全区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种植规模持续扩大。2023—2025年,全市力争完成油茶新造林20万亩,低产林改造3万亩。“十四五”期间,全市油茶林面积达40万亩以上。
——综合产值大幅跃升。到2025年,全市油茶籽年产量达到1.6万吨,年产茶油0.4万吨,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达20亿元。
——消费市场不断扩大。重点扶持油茶产业龙头企业3—5家,茶油产品深加工80%以上、油茶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争创区内知名品牌1—2个,市内知名品牌3—5个。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继续推进科技攻关,加快高产高效油茶良种选育和改进油茶产品生产技术,提升油茶栽培和采收机械化作业水平。优化和创新油茶经营技术,不断提升经营水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扩大高产油茶林种植规模。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油茶种植的规划,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发展油茶种植。优先保障油茶发展用地,通过支持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油茶,并纳入森林覆盖率、森林碳汇调查监测统计范围,大力实施“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等措施,进一步增加油茶造林用地范围。通过优先项目补助,鼓励引导群众对松、杉、桉等用材林采伐迹地,八角、肉桂等低产低效经济林改造林地发展种植油茶;支持引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商品林改造林地,保护等级为二、三级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公益林人工纯林改造林地种植油茶;对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改造林地,低产低效砂糖橘、六堡茶等改造园地发展油茶的,都要在政策、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到2025年全市高产油茶林新增2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把创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与林业产业示范项目、农业产业示范项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等结合起来,以国有林场、油茶造林大户、油茶种植合作社为重点,建设一批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推广示范新理念、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现油茶种植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积极探索“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大力推广“油茶+六堡茶”“油茶+八角”、“油茶+林下经济”等复合经营模式,有效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打造相对连片800亩以上的油茶新造林示范基地7个,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打造相对连片300亩以上的低产油茶林改造示范基地2个,其中岑溪市、藤县各1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低产油茶林改造。
坚持新造、低改两手抓,因地制宜、因林施策,把原有的低产油茶林,通过抚育改造、嫁接改造、截干更新等方式,全面推进我市低产油茶林改造。同时,加大对前期已造油茶林的管护力度,提高油茶幼林保存率和造林质量。到2025年共改造低产油茶林3万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油茶造林用地保障。
各县(市、区)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管控规则,规划造林绿化空间,严格按照计划任务落实新增油茶种植用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油茶,不得占用耕地种植油茶。鼓励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森林防火隔离带、电力走廊林带、房前屋后“四旁”地等各类非耕地国土资源种植油茶;鼓励结合第一轮退耕还林地林分结构调整、桉树种植结构调整改培油茶;允许依规将坡度较缓、土层较厚、不易产生水土流失、适宜种植油茶的二级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用于种植油茶;允许对划为公益林的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高接换冠等方式实施低产林改造;鼓励通过林地流转、合作造林、发放“碳票”等方式发展油茶;推广油茶与用材林树种、其他经济林树种、中草药等混交复合经营,拓展油茶新造林空间;允许将现状为油茶林的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将油茶纳入森林监测统计范围,确保扩种、改造油茶不影响林地保有量。经营主体采伐用材林、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树林、饮用水源保护区按树商品林、低产低效经济林种植油茶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加强油茶造林精细管理,油茶新增种植和低产林改造任务实行落地上图管理,按程序做好国土和林草资源数据变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良种用苗保障。
加强全市油茶苗木信息调度,分析油茶种苗供应现状,制定种苗保障方案,提前制定种苗培育计划,重点支持市林科所等自治区保障性苗圃苗木培育工作,增强苗木培育的连续性。各县(市、区)要建立专门的油茶育苗基地,加强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和流通管理,严格执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引导和推广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确保品系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组织开展油茶种苗质量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油茶种苗生产、供应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油茶种苗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
加强油茶科技人才培养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开设油茶科技知识讲堂,培养一批油茶“乡土专家”。各县(市)每个乡镇建立1—2个示范点,做到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1.完善产业发展补助政策。鼓励油茶大苗造林,多渠道扶持2—3年生油茶大苗培育。对油茶新造林,在中央、自治区补助1000元/亩的基础上,市、县通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本级财政投入等统筹安排资金,其中市级按300元/亩,县级按7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油茶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按新造林标准执行。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在自治区补助600元/亩的基础上,市级按30元/亩,县级按7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财政补助资金分2年兑现到位,每年兑现一半,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新种植油茶或低产林改造面积经县级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兑现。以上补助项目要求使用来源清楚的2年以上适生良种壮苗,并且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鼓励农户将零星土地以流转或入股形式,通过合作社或企业申报项目补助。“油茶+六堡茶”复合经营模式造林,验收合格后,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含市级统筹资金),县级补助资金可参照执行。其他“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的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2.创新示范基地奖励政策。对打造800(含)—1000亩的油茶新造林示范基地,市级财政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个,1000亩(含)以上的油茶新造林示范基地,市级财政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个,要求造林后第三年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再给予兑现。原则上各县(市、区)只奖励1个基地。对打造300(含)—500亩的低产油茶林改造示范基地,市级财政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个,500亩(含)以上的低产油茶林改造示范基地,市级财政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个。岑溪市、藤县各奖励1个基地,要求改造后第三年通过市级验收合格的再给予兑现。具体的验收标准和办法另行通知。〔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3.支持油茶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或相对连片800亩以上油茶林示范基地,整合林业、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水利、农业等项目资金,支持建设必需的生产作业道路和节水灌溉设施。〔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多渠道筹措补助资金。
市、县两级要积极向中央、自治区申请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加大林业产业化专项投入,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相关资金,加大油茶产业发展的投入。建立部门协同支持机制,市发展改革、林业、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茶产业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积极整合资金,加大对油茶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油茶林新造和低产林改造、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油茶综合产业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探索通过股权债权融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支持由龙头企业发起,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油茶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参与投资油茶产业。扩大贷款贴息政策适用范围,支持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银行贷款贴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油茶产业发展,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促落实,层层压实责任。要将油茶生产纳入梧州市党委、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市县绩效考核内容和林长制考核内容。油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推选国家及自治区级林业相关评优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发展油茶产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林业局要指导各县(市、区)油茶产业发展,各县(市、区)要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当地油茶产业发展。
(三)强化技术培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聘请广西林科院、广西大学林学院、梧州市林学会、岑溪市软枝油茶种子园等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对乡(镇)、村主管林业、产业、营销的干部,主要技术骨干和农民专业户、个体户等开展油茶种植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油茶集约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广“油茶+N”复合经营模式,合理利用空间,提高林地的利用率,提高林产品产出和产值。
(四)推进集约经营。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推行“政府平台+造林专业公司”的模式,组建融资平台,通过流转林地新种、对现有油茶林进行收储改造等,专业公司提供技术保障,加快扩大我市高产高效油茶林规模。
附表:梧州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