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办规〔2023〕1号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县现代特色农业“一镇一品”产业布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做优镇域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钦州市“一镇一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县农情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3年起到2025年底,用3年时间重点开展现代特色农业“一镇一品”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围绕钦州市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奋力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总任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弱项、补短板、提品质、扩规模、求实效”为原则,以建制镇为实施单元,按照“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农民富在产业链上”发展模式,聚焦区域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在土地、财政、金融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优化我县现代特色农业“一镇一品”产业布局,加快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水平,培优做强我县荔枝、奶水牛、香鸡、玉兰花、鱼苗、果苗、茶叶、百香果等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工作思路,尽量采取集中连片开发,实行规模化经营等措施,重点支持发展荔枝、百香果、奶水牛、香鸡、玉兰花、茶叶、鱼苗、果苗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一镇一品”强镇。到2025年,荔枝、奶水牛、香鸡等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达到100亿元以上,鱼苗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果苗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玉兰花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茶叶、百香果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达到20亿元以上,全县新增自治区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强镇1个以上,新增自治区级及以上农业示范园区1个以上。
(三)任务要求。全县选择19个特色产业重点镇,集中力量打造8大特色优势产业,以调结构、扩规模、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为中心任务,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荔枝:以三海街道、灵城街道、新圩镇、檀圩镇、旧州镇、太平镇为重点,着力在品种改良、优化品种结构、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精深加工上下功夫。全县每年开展荔枝高接换种4500亩以上。
2.奶水牛:以文利镇、陆屋镇为重点,着力在新品种引进、扩大产业规模、奶源品质控制上下功夫。每年引进及繁育优质奶水2500头以上。
3.香鸡:以那隆镇、沙坪镇、三隆镇为重点,着力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建设、预制菜产品开发上下功夫。全县每年出栏3000万羽以上。
4.鱼苗:以佛子镇、平山镇、新圩镇为重点,着力孵化设施升级改造,亲本更新、引进名优新品种,壮大行业协会,推进灵山县鱼苗产业园项目建设,扩大鱼苗标粗养殖面积,优化鱼苗种质资源,逐年扩大养殖规模和提高鱼苗产业质量。全县每年鱼苗(水花)产量达1500亿尾以上,规格苗30亿尾以上。
5.果苗:以伯劳镇、武利镇、三海街道为重点,引进优质果苗品种,打造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灵山片区)果苗产业带,推进灵山果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建设产销融合的果苗交易区,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果苗培育种植集散基地。每年产出果苗6亿株以上。
6.玉兰花:以伯劳镇为重点,着力在加快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上下功夫。到2025年,全县玉兰花种植面积发展到3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玉兰花种植基地、加工基地,打造玉兰花特色产业强镇。
7.茶叶:以丰塘镇、烟墩镇、平南镇、石塘镇为重点,着力在低产茶园改造、小众化发展路径、专业人才培养、壮大行业协会、打造特色茶叶品牌上下功夫。全县每年改造茶园面积3500亩以上。
8.百香果:以伯劳镇为重点,着力在新品种选育、苗木繁育、知识产权保护、种植规模扩大、“爆品”打造、市场营销上下功夫。每年种植百香果10000亩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强化用地用林支持。
1.加快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加大分类治理撂荒耕地力度,坚持依法依规流转撂荒地。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引导农民以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保障金制度,要求租地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参照所流转土地的一年租金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缴纳履约保证金。
2.积极探索“标准地”模式。探索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建立“政府主导、国企主建、镇村主管、市场主体经营”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参与土地流转工作。
(以上1-2项,牵头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建集团、县宏丽投资集团、县农投公司等)
3.加大农业项目用地保障。对具备用地用林报批条件的“一镇一品”产业项目,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用林计划指标时应保尽保。谋划一批“一镇一品”产业项目,争取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自治区“双百双新”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林。各镇(街道)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用于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对于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用地计划的项目,一律纳入自治区、国家专项指标保障范围,不受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的条件限制。对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项目,单个项目用地规模小于20亩、确实不能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的,可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布局;对于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发展主导产业需要配套的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农家乐等项目,单个项目用地规模小于10亩、确实不能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布局的,对于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机动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就近布局,暂不作规划调整,也可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直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项目用地批准后,在当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规划数据库变更。对符合“点状供地”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定,可不办理土地征收,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二)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1.创新金融服务。对符合“桂惠贷--三农贷”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针对不同类型的新型经营主体,制定差异化的贷款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机融资租赁服务,让农民或合作社由“直接购买”变为“先租后买”,鼓励各平台公司、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农机具用于开展租赁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水平。
2.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围绕8大特色优势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特色产业专属信贷产品。加大农村电商金融支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拓宽农村资产抵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
3.扩大创新保险服务。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业保险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积极推动开展农业生产完全成本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险种试点,稳步推进巨灾指数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以上1-3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灵山县支行、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招商局等)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持。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试行灵山县“荔乡人才绿卡”制度,全面落实人才补贴、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政策,引进一批在新品种选育、产品深加工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领军人物。加大本地农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乡贤人才库,培养一批育种师、制茶师、种养能人、营销达人等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对经培训评价合格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优先选择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纳入广西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计划,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头雁”培训。(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2.加强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产学政研合作,加快推广标准化种养技术,提高产业发展科技含量,提升“亩均收益”。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农林牧渔业品种改良、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和养殖技术研究、农产品加工工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病虫害防治、主要产业技术规程制定等,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给予实施单位和个人一定奖励,并在项目立项、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加快自治区级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灵山荔枝试验站)、县农科所等科研资源整合。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3.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发展壮大一批产业基础良好、产品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参与“一镇一品”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可享受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做强荔枝、茶叶、水牛奶、玉兰花、香鸡等产品的精深加工,提升荔枝、茶叶、香鸡等农产品加工水平。对龙头企业申报全产业链项目,优先支持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并积极争取县本级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积极协助龙头企业争取项目开展农产品产地仓、贮藏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经营主体“个转企、小升规”,在自治区奖励基础上,对首次上规入库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奖励(转专业、当年入统当年退库企业除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招商局等)
(四)强化产业配套支持。
1.加快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园区,支持推进建设灵山荔枝产业园、灵山奶水牛产业园、灵山香鸡产业园等。支持平台公司参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和广西星创天地,并按要求落实相关奖励政策。推动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动“一镇一品”特色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圩镇产业强镇建设,支持其他重点镇申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强镇。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和乡村休闲农业,推动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壮大一批网红直播公司,对拉动主导产业农产品销售量大的电商企业、网红直播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电商产业基地、社交电商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育电商人才。支持直播电商开拓市场、增加销售、打造“爆品”。加强产销对接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对组织开展展示展销活动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积极应对因季节性滞销等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按照《灵山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招商局,县农投公司等)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重点围绕8大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谋划一批项目,紧盯重点行业商协会、重点行业企业,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实现精准对接,洽谈一批意向投资项目。对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含)的特色产业及配套项目,且在项目引荐中起到主要推动作用并备案的招商团队、招商企业或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除外),按照现行政策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
3.加强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对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有机产品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使用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巩固提升灵山荔枝、灵山奶水牛、灵山绿茶、灵山香鸡等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加强品牌宣传,支持设立多级农产品展示及展销中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宏丽投资集团;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
(五)强化政策措施支持。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一镇一品”产业发展,统筹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供销、工业和信息化等资金倾斜支持“一镇一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科研机构新品种选育、关键技术攻关、品种结构调整、技术规程制定、土地流转、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对新建标准化种植基地、新建标准化品种改良基地、新建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新增部分要倾斜支持“一镇一品”产业发展。
2.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一镇一品”产业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县级每年统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建设和全产业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必要的前期工作经费,做好项目储备。
(以上1-2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3.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对申报专项债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给予重点支持。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立“一镇一品”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储备清单。要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力度,用于支持“一镇一品”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30%。全面梳理国家和自治区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并优先支持“一镇一品”产业发展。加强关于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等)
4.简化优化政务审批手续。建立县、镇两级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开通“特快特优”绿色通道,持续扩大承诺审批力度和范围,通过备案、信用承诺、精简不必要的证明等措施简化用地、用林等审批手续,着力打造涉农事务“极简审批”模式,为推进“一镇一品”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一镇一品”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特色产业重点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目标,谋划产业项目,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机制创新。建立分级负责制,县人民政府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全县“一镇一品”建设;各特色产业重点镇作为实施主体,对本镇“一镇一品”建设负具体责任,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县、镇(街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一镇一品”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用地难”问题。创新财政保障机制,财政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地方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强金融支农机制创新,充分利用专项债弥补基础设施短板;用好金融杠杆撬动民间资本支持“一镇一品”建设。
(三)强化督导问效。成立督查指导组,加强对全县“一镇一品”建设的督查指导,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奖惩措施,以督压责、以督促进、以督促改、以督提效。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比表彰活动,对“一镇一品”建设成效突出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镇(街道)进行约谈。
附件:1.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张海兵 县长
副组长:冯远波 县委副书记
胡华庆 副县长
成 员:何富贤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厚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宁达兴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凯 县财政局局长
袁崇修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善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宗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邝善权 县商务局局长
吴行新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长
覃家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黎熙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零 玲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广伟 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陈启奎 县招商促进局局长
莫月文 县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一兵 县税务局局长
蓝曲波 人民银行灵山县支行行长
伍尚榀 县城建集团董事
谢志睿 县宏丽投资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覃家职 县农投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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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灵山县“一镇一品”建设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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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名称 |
目标任务 |
年度任务 |
产业空间分布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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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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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 |
优化品种结构,在稳定现有面积基础上,每年开展荔枝高接换种4500亩以上 |
开展荔枝高接换种4500亩以上。其中,新圩镇1000亩,灵城街道1000亩,檀圩镇1000亩,三海街道500亩,旧州镇500亩,太平镇500亩。重点推广观音绿、仙进奉、无核荔、越州红等品种。升格自治区特色农业示范区1个。(增加) |
开展荔枝高接换种4500亩以上。其中,新圩镇1000亩,灵城街道1000亩,檀圩镇1000亩,三海街道500亩,旧州镇500亩,太平镇500亩。重点推广观音绿、仙进奉、无核荔、越州红等品种。巩固提升新圩镇国家级产业强镇建设成效。 |
开展荔枝高接换种4500亩以上。其中,新圩镇1000亩,灵城街道1000亩,檀圩镇1000亩,三海街道500亩,旧州镇500亩,太平镇500亩。重点推广观音绿、仙进奉、无核荔、越州红等品种。深加工产品得到新突破。 |
以三海街道、灵城街道、新圩镇、檀圩镇、旧州镇、太平镇为重点。 |
三海街道、灵城街道、新圩镇、檀圩镇、旧州镇、太平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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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水牛 |
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引进优质及繁育奶水牛4500头以上 |
引进优质及繁育奶水牛1500头以上。其中文利镇引进1000头以上,陆屋镇引进500头以上。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创建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 |
引进优质及繁育奶水牛1500头以上。其中文利镇引进1000头以上,陆屋镇引进500头以上。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 |
引进优质及繁育奶水牛1500头以上。其中文利镇引进1500头以上,陆屋镇引进500头以上。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 |
以文利镇、陆屋镇为重点。 |
文利镇、陆屋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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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鸡 |
转变发展模式,每年出栏3000万羽以上。 |
出栏3000万羽以上。其中,那隆镇300万羽,沙坪镇200万羽,三隆镇200万羽,文利镇200万羽。加快宣传推广“中国香鸡之乡”品牌。 |
出栏3000万羽以上。其中,那隆镇300万羽,沙坪镇200万羽,三隆镇200万羽,文利镇200万羽,加快宣传推广“中国香鸡之乡”品牌。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园1个。 |
出栏3000万羽以上。其中,那隆镇300万羽,沙坪镇200万羽,三隆镇200万羽,文利镇200万羽。加快宣传推广“中国香鸡之乡”品牌。创建自治区级特色农业示范区1个。 |
以那隆镇、沙坪镇、三隆镇、文利镇为重点。 |
那隆镇、沙坪镇、三隆镇、文利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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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苗 |
引进优质果苗品种,年产出果苗6亿株以上 |
年产出果苗6亿株以上 |
年产出果苗6亿株以上 |
年产出果苗6亿株以上 |
以伯劳镇、武利镇、三海街道为重点 |
伯劳镇、武利镇、三海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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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苗 |
扩大鱼苗标粗养殖面积,优化鱼苗种质资源。全县每年鱼苗产量达1500亿尾以上。 |
鱼苗(水花)产量达1500亿尾以上,规格苗30亿尾以上。 |
鱼苗(水花)产量达1500亿尾以上,规格苗30亿尾以上。 |
鱼苗(水花)产量达1500亿尾以上,规格苗30亿尾以上。 |
以佛子镇、平山镇、新圩镇为重点 |
佛子镇、平山镇、新圩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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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花 |
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全县玉兰花面积达到3万亩。 |
新种植玉兰花面积3000亩,其中伯劳镇新种植3000亩。建成自治区级特色农业示范区1个。 |
新种植玉兰花面积3500亩,其中伯劳镇新种植3500亩。深加工产品多元化得到较快发展。 |
新种植玉兰花面积4000亩,其中伯劳镇新种植4000亩。建成全国最大的玉兰花种植基地、加工基地和玉兰花特色产业强镇。 |
以伯劳镇为重点,逐步拓展到周边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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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劳镇,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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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 |
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种植面积6万亩以上。 |
种植面积1万亩。其中,伯劳镇1万亩。 |
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其中,伯劳镇1.2万亩。 |
种植面1.5万亩以上。其中,伯劳镇1.5万亩。 |
以伯劳镇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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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劳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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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 |
优化品种结构,在稳定现有面积基础上,每年改造茶园面积3500亩以上 |
改造茶园面积3500亩以上。其中,丰塘镇1000亩,烟墩镇1000亩,平南镇1000亩,石塘镇500亩。 |
改造茶园面积3500亩以上。其中,丰塘镇1000亩,烟墩镇1000亩,平南镇1000亩,石塘镇500亩,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个。 |
改造茶园面积3500亩以上。其中,丰塘镇1000亩,烟墩镇1000亩,平南镇1000亩,石塘镇500亩,创建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强镇1个。 |
以丰塘镇、烟墩镇、平南镇、石塘镇为重点。 |
丰塘镇、烟墩镇、平南镇、石塘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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