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来宾市2022年城乡低收入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正常开展,有效实施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困难,促进来宾市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和谐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0〕3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审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民规〔2022〕1号)精神,现将来宾市2022年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2年来宾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1460元/人.月;
二、2022年来宾市农村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10500元/人.年。
此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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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 |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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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财政局 |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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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
来宾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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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统计局 |
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 2022年10月27日 |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