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凭祥市秸秆禁、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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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凭祥市秸秆禁、限烧区划定方案

的通知

 凭政办规〔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凭祥市秸秆禁、限烧区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929

 

(此件公开发布)

 

 

 

 

凭祥市秸秆禁、限烧区划定方案

 

为切实做好凭祥市秸秆露天焚烧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凭祥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广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导规范》(桂环函〔2020〕10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发〔1999〕98号);

(三)《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三届第十二号);

(六)《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

(八)《关于印发广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指导方案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2号);

(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桂环发〔2020〕6号);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号);

(十一)《广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导规范》(桂环函〔2020〕1039号)。

二、凭祥市区域概况

凭祥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南部,总面积645.21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为95平方公里,东经106°41′至106°59',北纬21°57′至22°16′,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共有4个镇,凭祥市有着优越地理位置,境内有湘桂铁路、南宁一友谊关高速公路和国道G322公路、国道G219公路、国道G243公路经过,是中国大西南通往东南亚国家陆路上最便捷的通道。

三、划定原则

(一)禁烧区划定原则

除了凭祥市县级城市建成区外围主导上风向15公里范围内,主导下风向1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外,县级城市建成区2公里范围内划入禁烧区。

(二)限烧区划定原则

限烧区划定区域为凭祥市全域范围。

四、划定范围

(一)禁烧区划定范围

1.城市建成区外围主导上风向15公里范围内,主导下风向1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县级城市建城区及外围不少于2公里范围内;

2.南友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湘桂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二)限烧区划定范围

秸秆限烧区为禁烧区以外的区域,包含荒地、未利用地、山林等。

五、划定说明

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划定凭祥市秸秆禁烧区规划范围:北至龙塘屯金矿,西至匠止屯,南至弄怀屯国界,东至板岜屯。凭祥市秸秆禁烧区面积约为167.4627平方公里,限烧区面积约为477.75平方公里,禁烧区主要包含凭祥市建成区全部区域、4个镇街道;凭祥市辖区湘桂铁路沿线两公里、南友高速凭祥市辖区段及其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附件:1.凭祥市秸秆禁、限烧区域示意图

      2.凭祥市秸秆禁烧区统计表

      3.凭祥市秸秆限烧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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