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青少年儿童竞赛体系
创新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柳教规〔2021〕2号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文体广旅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要求,改进和创新我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深化体教融合改革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现将《柳州市青少年儿童竞赛体系创新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各县区(新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方案》,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开展本辖区、单位体育训练、竞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计划,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各县区(新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落实《方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抓手,切实抓紧抓好。要争取用3年时间,在青少年体育竞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较大突破,实现校内和县区内竞赛活动次数、人数的显著增加与提高,落实情况将作为政府督导和评价区域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结合实际,制定办法
各县区(新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找准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方案》具体实施办法,着力改善办赛条件,健全竞赛机制,完善辖区学校和本级竞赛制度,形成二级赛制和选拔赛制。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柳 州 市 体 育 局
2021年3月15日
柳州市青少年儿童竞赛体系创新改革方案
(试行)
为做好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夯实“教会、勤练、常赛”工作基础,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要求,改进和创新我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义务共尽、成果共用”为原则,以“统一思想、规范操作、合作协商、优势互补”为目的,全面推进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方向,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加快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步伐,促进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努力开创我市学校体育竞赛和体育教学训练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改革创新竞赛体制
1.统一注册,形成机制体系。将义务教育、高中体育赛事根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为原则,由市教育、体育部门共同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逐步开展赛事积分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才。争取在3年内,建立市、县(区)、校三级分学段(即小学、初中、高中)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市、县(区)级比赛利用周末或假期组织,校级比赛利用课余时间或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市级赛事每年不少于15个单项,县(区)级比赛每年不少于5个单项,校级比赛每年不少于3个项目,通过相对固定的比赛活动逐步提升全市中小学体育比赛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2.立体打造,形成赛事体系。建立立体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创建3个方面的青少年竞赛体系:一是将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啦啦操等我市优势项目形成校际联赛、县区联赛、市级联赛三级竞赛体系;二是组建全市青少年俱乐部联盟,形成跨学校、跨县区、跨学段、跨年度联赛体系;三是培养专业足球、篮球等后备人才的重点品牌冠军联赛。力争实现校内周周赛、校际月月赛、人人参与体育竞赛的新局面。
3.完善赛制,形成选拔机制。全面加强推进校、县(区)、市三级选拔赛制建设,由校内班级、年级选拔校代表队参加县、区组织的选拔赛,获得县区比赛成绩靠前的队伍可获得参加市级比赛资格,(具体名额根据县区比赛参赛队伍数量和历年各县区获得市级比赛成绩名次确定)。
4.创新组织,形成协会体系。加快推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运动协会建设,以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啦啦操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以制度扶持、优惠政策来保证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运动协会的健康发展。
5.社会办赛,形成创星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单项比赛,制定项目赛事评估体系,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对非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予以1—5星级认定,提高各类比赛的参与度,并适当予以资金支持。
6.培养兴趣,形成幼赛体系。探索学前教育体育竞赛体制,以体育游戏为载体、欢乐教育为核心,培养兴趣为目标,全面推广实施;大力支持幼儿足球、小篮球、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项目在全市幼儿园的普及开展,切实做到体育教育“从娃娃抓起”。
7.督教督赛,形成联动体系。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举办各类体育竞赛,联合开展体育节、体育冬、夏令营等活动,把组织参加各类市体育竞赛情况作为督教、督学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评价鼓励机制
1.市级教育、体育部门为参赛获奖的运动员制定的统一的运动达级标准(或依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标准),并予以认证,在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或加分。
2.在各级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和中考体育中,将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比赛(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获奖(或达运动等级)的运动员予以政策支持和鼓励。
3.将学校组织竞赛活动的数量,参与人数数量,组建学校运动队数量、参加县区级、市级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次数作为教育质量评估的主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4.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中向开展学校体育训练、竞赛活动积极、竞赛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倾斜和优先。
四、条件保障
(一)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向财政部门申报设立“柳州市青少年体育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全市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开展、星级赛事奖补、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青少年训练竞赛基地建设、全区运动会、全区学运会系统备战等工作。
(二)设立专职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强化管办分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对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运动会、世界单项学生赛事、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区运动会、全区学生运动会、全区单项锦标赛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射击等项目运动员的成绩和输送单位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四)研究制定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
(五)在体育传统(特色、基地)学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共同培养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特长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六)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转播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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