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办发〔2022〕73号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子王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提升方案》的通知
旗直各有关部门,各相关条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四子王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提
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子王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工表
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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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提升方案
为切实提升全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助推全旗营商环境持 续优化,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相关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工
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全 面提升四子王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强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 工作目标
以“五个统一 ”为重点,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
合一窗受理系统”、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系统、“蒙速办 ”APP、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等信息化途径,加快推进线上 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强化数据共享、 统一数据标准、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形成以一 网受理、 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于一体的“一 网通办”服务体系,推动全旗 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办”向“网上办”转变、由“网上办”向“全
程网办”转变,由“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网上好办”转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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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一网通办”。
三、 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全程网办”和“ 一 网通办”,显著提升网
上服务能力
1.坚持“网办为常态、不能网办为例外”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原则上入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
事项都要实现“全程网办”和纸质档案电子化管理。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底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2.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司法局、自然资 源局、住建局、公安局、农牧局、医保局、人社局要积极主动对 接上级区对口部门,对自治区已打通的30个垂建业务系统(民政 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市场监 管局企业设立一 网通平台系统、原食药行政审批系统、原质监局 行政审批系统、综合政务服务平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许可 系统,交通厅路政管理系统、运政管理系统,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 智能化一体平台、律师综合管理平台,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综合一 窗受理平台,住建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信息平台、行政审批
平台,公安厅保安信息网、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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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平台,农牧厅农机安全监理数据平台、兽医信息化管理 系统政务平台,医保局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保险管理信 息系统,人社厅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 统、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劳动用 工备案系统、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机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人才 信息库),要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通、业务协同及
系统功能模块优化设置,加快实现本地区本部门的“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交通局、自然资 源局、司法局、住建局、公安局、农牧局、医保局、人社局及其
他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3.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对口部门,待市 局完成"鸟兰察布市工程建设改革审批平台"鸟兰察布市住房公 积金业务系统”“乌兰察布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3个市级 自建业务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通、业务协同及
系统功能模块优化设置,积极主动实现我旗“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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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4.各部门"纸质接件、人工转办"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按照线上 线下相统一的原则,全部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鸟兰察布政 务审批系统,规范优化办理环节和办理流程,推行统一受理、办理
及出件,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加大”综合一窗、政务审批、电子监察"三大系统推广应用 的力度和深度,持续增加全旗系统办件量,实现更多事项“不见面 审批”。待市级研发上线“材料复用、线上预审”两大系统、乌兰 察布政务服务地图和掌上办专区后,持续推动全旗“一网通办”由 “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网上好办、网上规范办”转变,并逐步实
现“自助办”“掌上办”。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强化"好差评"系统应用深度和广度,实现线上线下评价渠 道畅通融合。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要使用全区统一的
评价页面,对不具备接入自治区统一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要在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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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迭代升级。要持续拓宽“好差评”覆盖面,推动“好差评”系统在 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和自助服务端得到有效应用,并保障“好差评”的硬件设施和系统 运维,提升“好差评”应用度,力争全旗有效评价量较上年度提升
30%以上。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政府办、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各苏
木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
7.各驻厅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 〔2022〕3 号),依托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提升 申请材料规范化、电子化水平。逐步推动卫健委、民政局等10 个部门的19类证照(卫健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生医学证明、 健康合格证明,民政局结婚证、离婚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应急管 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交通局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司法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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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证,人社局就业创业证,教育局教师资 格证,残联残疾人证)在制发实体证照时,要将全部信息同步推送 至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其余驻厅部门也要超前谋划,加快推动
本部门本行业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和有效应用。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卫健委、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
理局、交通局、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残联及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持续做好证照类型模版制作和历史数据归集,完善电子证 照的授权、使用、核验等工作。依托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和“综 合一窗受理”系统,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生 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 健委、文旅体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司法 局14个部门157个事项时,承认49类"蒙速办"APP 关联的电子 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逐步实现"扫码亮证”和“免提交、
减材料”。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水利局、林草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体局、新闻出
版广电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司法局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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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加强基础建设和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一 网通用”
9.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提升基础服务能力。持续巩固 旗级政务服务大厅及审批服务窗口电子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全 面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及各审批服务窗口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打通基层政务服务网 络信息化“最后一公里”。同时学校、医院等为企业群众提供高频 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也应接通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夯实公共服
务领域“一网通办”基础。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贵任单位: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 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构建形成标准统一、 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政务数据管理体系和共享清单, 协同推进“三张清单”(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共享负面清单、 供需对接清单)数据资源挂载、我旗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自治区、 市平台的互联互通,有序开放共享,满足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需
求和业务运转需要。
牵头单位:旗政府办、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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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加快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11.持续提升“蒙速办”APP 应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各地 各部门汇聚整合更多高频应用,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建立 各类特色专区和专属空间。对标对表其他盟市旗县,住建局、卫 健委、公安局、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文旅局、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8个部门要研发上线一批高质量特色应用,接入“蒙速 办”APP 鸟兰察布市分厅,新接入特色应用不少于15个,掌上可 办率不低于50%。重点打造“水电热网”服务专区。将供电、供水、 供热、网络的报装、查询、缴费、意见投诉功能全部研发一体接
入“蒙速办”APP 鸟兰察布市分厅。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住建局、卫健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安局、 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文旅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水利局、 农牧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 广电局、统计局、林草局、金融办、医保局、外事办、档案局、
气象局、税务局、残联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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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一 网通办”为基础,深层次推动“跨区域通办”
12.依托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将 更多旗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呼包鄂鸟”乌兰察布一二连 浩特”跨市通办和乌兰察布“市域通办",实现事项和范围“双拓展、 双提升”。通过加入“自助终端跨区域联盟”、协商签约、全程网 办、多地联办、代收代办、免费邮寄等方式,进一步打破地域阻
隔,拓展“跨省通办”事项和范围。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着力推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对已开设的24小时自助 服务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拓展服务事项和 范围,并积极探索向基础条件好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
区)投放自助服务终端,实现高频服务事项“自助办”就近办”。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各驻厅部门、各分大厅相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
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六)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14.建设“一次办”线上集成系统,推动全旗118项“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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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向“掌上办”集成,并重点打造"出租车(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一 次办”“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入学一件事"
等系列精品高频一件事,实现更多“一次办”事项掌上可办易办。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
医保局、教体局、卫健委、各驻厅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优化“首席服务专员”一企一档”一企一帮”机制,提供企
业全生命周期代办帮办服务,推动“帮您办”服务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 各驻厅部门,乌兰察布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
四子王旗产业园
完成时限: 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深入开展“五减一优”,在现有基础上,依托信息化手段, 实现办事材料、环节、时限、跑动次数有效压减,压减率不低于 20%;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开展政银合作、政企合作、政邮合 作,创新推出免费复印、免费照相、免费邮寄、企业开办大礼包
等系列便民利企举措,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明显降低。
牵头单位: 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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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为目标,开展常态化政务服务 能力评估,探索研发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系统,持续完善评估指标体 系,倒逼各部门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推动形成常评常改、以评
促优的“评估一整改一优化”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持续推进
18.规范应用和运维全区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乌兰察布 市分厅。主动引导企业主体通过线上平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培
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一网选中介”。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驻厅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
四、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网通办”工 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部门协同,统筹予以推进。主要负责同 志要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
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各部门采取“统建共推、试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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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模式,向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信息化项
目建设运营,有力提升全旗“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三)强化监督评估。旗政府要将“一网通办”工作任务纳入 绩效考核指标,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问题。政务服务局要做好任 务调度和进度核查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
通报批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旗政府。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技术,通过新闻媒 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实体大厅等载体,以线上为发布场所, 线下为活动场所,打通线上线下渠道,实现有机融合。以生动活 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
形式,提升四子王旗“一网通办”宣传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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