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科技支持农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科技支持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日
关于推进科技支持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和建设“六个通辽”,加快补齐农牧业科技创新短板,构建完善的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就推进科技支持农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2年目标:全市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以浅埋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800万亩,耕地盐碱化状况逐步改善。农药化肥用量保持负增长,选育主要农作物及区域特色农作物新品种10个以上,其中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优势农作物优良品种1个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春秋两季畜禽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培育西门塔尔牛后备种牛数量达到500头以上,在肉牛遗传评估中排名全国前100名的优秀种公牛数量保持首位,全市肉牛良种和改良种比例在96%以上。
2025年目标: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00万亩,耕地盐碱化状况逐步改善。农药化肥用量保持零增长,选育主要农作物及区域特色农作物新品种20个以上,其中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优势农作物优良品种2—3个。春秋两季畜禽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培育西门塔尔牛后备种牛数量达到1000头,在肉牛遗传评估中排名全国前100名的优秀种公牛数量始终保持领先,肉牛良种和改良种比例在97%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玉米种业技术攻关。围绕调整种植结构,加强内蒙古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全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高产优质绿色玉米杂交种选育及高效节水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深化与国家级高校及科研单位合作,建立集基础研究、商业育种、新品种培育与开发于一体的种业创新体系。发挥玉米产业优势,支持种业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项目,加快打造育繁推一体新型种子企业,提高本土企业竞争力。(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开展肉牛种业技术攻关。加强内蒙古肉牛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全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科尔沁肉牛新品种选育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推动常规育种手段和分子育种技术有机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三)着力鼓励企业加快科技研发步伐。大力培育农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企业享受研发加计费用扣除等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相关文件给予研发经费补助。(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农牧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四)着力强化特色种养业科技支撑。坚持县域统筹、镇域集聚、三产融合,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完善奶业扶持政策,发挥我市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实现生猪养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推广区域优势生产技术。种植业方面,重点推广玉米无膜浅埋滴灌、节水节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动玉米生产节本增效。畜牧业方面,重点推广“科尔沁肉牛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肉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特色种养方面,重点推广红干椒工厂化育苗、洋葱套种食用葵花等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水产养殖方面,推进绿色养殖技术模式集成和示范,开展生物絮团调控水质、盐碱水域养殖等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
(六)着力应用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施药施肥等农机技术,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加强饲料制备、精准饲喂等技术示范推广。推广牧草补播等机械化技术,推进饲草高端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
三、要素保障
(七)汇集人才要素。一是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支持科研工作站建设,全力引进院士、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专家等行业领军人才,对国家、自治区新批准在我市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资金。二是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充实农牧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引进植物病理、作物栽培、遗传育种、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领域急需紧缺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培育各类人才。为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等营造创业环境,提供必要的科技服务补贴。启动“农牧业科技人才库”建设,将种植、养殖、农机、兽医等农牧业各领域的科技人才归档入库,入库人才评定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八)强化平台要素。一是建设科创基地。深化市校合作、院地合作,健全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体制机制。择优支持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二是支持院校平台。鼓励涉农涉牧高校和科研单位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强先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内蒙古民族大学)
(九)激发社会要素。一是扶持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试验示范基地,构建多元化农牧业科技示范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政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配套资金。二是扶持孵化基地建设。对于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且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占比达到20%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三是扶持政企合作。定期举办由各级政府主办、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助的供需项目及成果推介会、科技人才交流会等,推动供需平衡,实施企业间互通互惠互利。(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牧局)
四、转化成果
(十)强化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方面,强化旗县乡镇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基层农牧业服务机构短缺人员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在服务保障方面,配备必要的技术服务场所和仪器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在科技示范方面,全市每年建设16个以上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试验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开展示范培训。(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编办、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社会农技推广组织建设。通过政府订单、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涉农涉牧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努力促进农技推广服务多元化。(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农牧业重点园区建设。鼓励各旗县市区政府、龙头企业依托本地产业优势,争创自治区级农牧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和技术创新中心。每个旗县主抓不少于一个农牧业重点科技园区建设。(牵头地区: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农牧业科技培训引导。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国家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等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技员和农牧民。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各旗县市区培训农牧民,依托“12396”农牧业科技服务平台,开展对基层科技人员和农牧民的科技培训。(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十四)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市选派5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嘎查村开展科技服务,在原工资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给予科技特派员一定的服务补贴,并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十五)强化特聘计划政策落实。通过购买服务、农技体系补助项目支持的方式,按照规定程序,从农牧业乡土专家、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业专业应往届大学生中,招募具有较高技术专长和丰富农牧业生产实践经验的特聘人员,开展农牧业技术服务指导。对于在基层服务满2年的特聘大学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可纳入项目生岗位。(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
(十六)强化乡土专家队伍建设。探索命名“土专家”“田秀才”等乡村公认人才,对常年扎根基层、长期服务一线且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本地“土专家”“田秀才”,授予“乡村技术状元”称号并将其纳入农村牧区专业人才队伍,评定通辽市范围内适用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依据乡土人才技能评价相关标准,组织开展乡土人才专项能力认定。每年评定“十佳种田能手”“十佳经纪人”“十佳改良员”等涉农涉牧行业乡土领军人才,各类“十佳”人才可作为市级劳模评定依据之一。(牵头部门:市农牧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十七)强化农牧业科技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国家农牧业科技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推动与自治区科技厅的厅市会商,重点围绕玉米、肉牛种业科技攻关,全力争取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建设农牧业科技项目储备库,优先储备农牧业种子工程、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农畜产品开发项目。加强项目申报的跟踪服务,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抓好已立项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监督和验收,严格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成效。(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领导
(十八)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各级农牧、科技、人社、编制、财政、发改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工作。
(十九)加强资金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科技发展基金,吸引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重点保障农牧业科技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并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十)加强政策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农牧业科技创新工作,确保农牧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完善市、县(旗)、乡三级农牧业科技工作协同机制,合力推进农牧业科技发展。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解读科技支持农牧业发展的创新政策,宣传科技支撑农牧业发展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覆盖面广、影响性强、广泛传播的社会效应。
六、附则
(二十二)附则。本《意见》自公布起实施。《意见》中提及的奖励和支持对象,是指《意见》颁布实施后新获认定或新达到规定条件的各级各类主体,且不重复奖励。对同一主体获认定的同一级的创新平台载体称号,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