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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明细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计划任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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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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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七里海周边新家园搬迁安置 |
涉及潘庄、北淮淀、造甲城、七里海4镇共14个村,年内启动村民分房程序,实施搬迁入住。 |
区发改委 |
1月:启动人口、房屋及宅基地认定工作。同步第三方评估公司稳评工作。 |
4月:房屋测量及评估工作进行中。预计完成工作总量的30%。 |
7月:继续开展房屋测量评估工作,同步公示并收集问题。预计完成工作总量的90%。 |
10月: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发放秩序号,摇取选房顺序号。进行顺序号公示及调试系统,进入选房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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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通森林路及麒麟桥 |
新建森林路主线约1210米,其中道路长度约920米、麒麟桥约29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通信、绿化等工程。10月份全线通车。 |
宁投集团 |
1月:水下灌注桩施工,地基处理预制管桩施工; |
4月:两侧桥台施工,桥梁墩柱施工,涵洞挡墙施工,道路路基施工; |
7月:桥梁箱梁体施工,道路路基及管线施工; |
10月:桥梁、道路达到通车条件,道路附属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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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城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对芦台街道明达家园、宁福花园、宁海花园、永兴二期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提升以及公共部位维修等。年内完成。 |
区住建委 |
1月:冬季停工; |
4月:继续对配套部分进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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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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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升改造10条农村公路 |
对全区10条合计13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提升改造,路面达到双车道标准。年内完工。 |
区交通局 |
1月:办理前期手续。 |
4月:开工3公里,累计开工5公里。 |
7月:开工1公里,累计开工10公里。 |
10月:完工2.133公里,累计完工13.13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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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建桥北新区中心绿轴 |
新建城市绿地约9.8万平方米。上半年启动前期施工招标手续,有序进场开工。年内项目收尾。 |
区城管委 |
1月—3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
4月:完成审批手续启动施工招标; |
7月:实施基础工程及水电工程; |
10月:完成铺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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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按照市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对7个镇的16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年内完成。 |
区住建委 |
1月—3月:各街镇对危改报名人员进行认定审核。 |
4月:危改农户寻找有资质的队伍进行房屋改造事宜协商,制定改造方案,签订改造合同,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
7月:陆续开工建设,区级部门做好开工前复核及施工中质量抽查工作; |
10月:陆续竣工,进行镇级、区级验收,完成6户改造任务验收工作,合格后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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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更新改造潮东泵站 |
对宁河区潮东泵站原址原规模实施拆除重建项目工程,着力提升东棘坨镇、宁河镇、廉庄镇等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年内完成主体施工。 |
区水务局 |
1月:完成初设审批、施工图编制。 |
4月:开展前期施工准备。 |
7月:泵站下部结构施工,附属建筑物施工。 |
10月:泵站上部结构及附属建筑物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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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友鹏综合农副产品市场一期工程 |
项目位于桥北新区,主要建设“鱼篓子、肉铺子”经营专区,总占地面积6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
桥北街道 |
1月—2月:组织施工工作。 |
4月:完成内部装修,实现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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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善桥北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 |
年内启动实施桥北街道滨翠东路、绿荫东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地下基础及管线铺设。 |
区城管委 |
1月:完成项目立项; |
4月:完成项目审批手续; |
7月:完成工程放线及基础开槽; |
10月:实施道路基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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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建提升4个“口袋公园” |
切实解决城区群众身边绿色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让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上半年启动现场测绘勘察、前期招标手续及绿化施工、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0月底完成整体改造工程。 |
区城管委 |
1月:完成场地测绘勘察; |
4月:完成招标进场开工; |
7月:完成排水管线工程; |
10月:项目整体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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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维修改造31所学校消防设施 |
对31所中小学校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指数。年内完成。 |
区教育局 |
1月:项目实施请示报请区政府批准; 2月—3月: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4月:招标控制价报区财政局审核; 5月:完成施工招标准备工作; 6月:完成施工招标 |
7月:进场施工; 8月:按施工计划施工; 9月:完成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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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施芦台街道养老综合体(颐品)项目 |
位于芦台街道颐品学苑小区,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建设集老年人托养、医疗保健、健身康复、文体娱乐、老人家食堂等内容的养老综合体。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 |
芦台街道 |
1月:对接第三方公司,启动招投标工作; |
4月—6月:开展项目施工,提升改造主体建筑,使其达到运营水平。 |
7月:开展项目施工,建筑内部功能室划分基本成型。 |
10月:开展项目施工,提升改造主体建筑,完善功能室内所需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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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就业促进工作 |
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和岗位归集,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 |
区人社局 |
1月—3月:密集开展津冀、宁·榆等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12场次。面向辖区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帮扶对象,提供针对性公共服务指导,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确保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一季度目标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500人的目标。 |
4月—6月:开展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进校园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等活动12场次,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目标是,二季度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500人的目标。 |
7月—9月: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12场次。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结合区域特色,分群体开展招聘活动,确保三季度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500人的目标。 |
10月—12月: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并组织金秋招聘月、职引未来——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12场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攻坚,建立实名帮扶台账,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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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
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区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100%,常态化实现信息化远程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1月:完成区级“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平台建设; |
4月:实现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建设完成40%; |
7月:实现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建设完成70%; |
10月:实现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建设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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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
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对于连续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含补缴费人员),门(急)诊就医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调整到5000元。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调整到10000元。3月底前完成。 |
区医保局 |
1月:组建医保民心工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月:开展医保民心工程大调研活动,以进村入户等形式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全力推动2024年医保民心工程的实施。 3月:完成任务目标。 |
继续落实政策。 |
继续落实政策。 |
继续落实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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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
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5%以上,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8%以上,推动慢病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救治水平。年内完成。 |
区卫健委 |
1月:确保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以上,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4%以上; |
4月:确保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3%以上,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6%以上; |
7月:2024年7月份有效签约指标率为全年最低值,各基层医疗机构在本月陆续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10月:争取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4.5%以上,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7.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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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 |
新建4处足篮排多功能运动场、1处户外微场地、13处乡村健身广场、1处室外智能健身设施。年内完成。 |
区体育局 |
1月:点位梳理; |
4月:完成招投标工作; |
7月:进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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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全民健身类赛事活动 |
年内举办一系列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包括区级赛事活动28次、街镇级60次、“体育三下乡”20次、“体育进社区”10次。年内完成。 |
区体育局 |
1月:举办区级2次、街镇级5次、社区(村)级4次; |
4月:举办区级1次、街镇级5次、社区(村)级4次; |
7月:举办区级2次、街镇级5次、社区(村)级2次; |
10月:举办区级4次、街镇级5次、社区(村)级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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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展文化惠民演出 |
举办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全区开展戏曲、综合类文艺演出84场。同时,充分用好芦台大剧院等文化载体,全年举办曲艺、儿童剧、戏剧等文艺演出不少于50场,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年内完成。 |
区文旅局 |
关于84场文艺演出:1月-2月组织策划研究创新活动形式;3月份制定活动方案,计划演出路线。 关于芦台大剧院文艺演出安排:1月份组织经典戏曲1场;2月份组织儿童剧3场、戏曲杂技类3场;3月份,组织曲艺类3场。 |
关于84场文艺演出:4月份创作排练惠民演出节目;5月份,按照活动计划开始演出;6月份,完成84场演出任务。 |
7月份:组织儿童剧3场、戏曲类1场; 8月份:组织曲艺戏曲类3场、儿童剧1场; 9月份:组织儿童剧2场、戏曲类1场。 |
10月份:组织儿童剧5场、杂技及音乐会2场; 11月份:组织儿童剧2场、曲艺鼓曲2场; 12月份:组织儿童剧2场、戏曲类1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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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 |
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假肢适配等400件;持续为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人次。年内完成。 |
区残联 |
1月:研究制定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假肢适配、残疾儿童救助方案; 2月:对假肢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3月:对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1至3月,完成残疾儿童救助120人次。 |
4至6月:完成市、区两级辅助器具、假肢评估工作,确定适配辅助器具人员;完成残疾儿童救助120人次。 |
7月:进行辅助器具招投标工作; 8月:完成辅助器具的采购; 9月:完成辅助器具的发放; 7至9月:完成残疾儿童救助120人次。 |
年底前,完成发放辅助器具、假肢适配等400件;完成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人次。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宁河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
1.实施七里海周边新家园搬迁安置工程。涉及潘庄、北淮淀、造甲城、七里海4镇共14个村,年内启动村民分房程序,实施搬迁入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潘庄镇、北淮淀镇、造甲城镇、七里海镇)
2.开通森林路及麒麟桥。新建森林路主线约1210米,其中道路长度约920米、麒麟桥约29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通信、绿化等工程。10月份全线通车。(责任单位:宁投集团)
3.实施城区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芦台街道明达家园、宁福花园、宁海花园、永兴二期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提升以及公共部位维修等。年内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4.提升改造10条农村公路。对全区10条合计13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提升改造,路面达到双车道标准。年内完工。(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5.新建桥北新区中心绿轴。新建城市绿地约9.8万平方米。上半年启动前期施工招标手续,有序进场开工。年内项目收尾。(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兴宁集团)
6.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按照市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对7个镇的16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7.更新改造潮东泵站。对宁河区潮东泵站原址原规模实施拆除重建项目工程,着力提升东棘坨镇、宁河镇、廉庄镇等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年内完成主体施工。(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实施友鹏综合农副产品市场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桥北新区,主要建设“鱼篓子、肉铺子”经营专区,总占地面积6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桥北街道、区商务局)
9.完善桥北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年内启动实施桥北街道滨翠东路、绿荫东路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年底前完成地下基础及管线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10.新建提升4个“口袋公园”。切实解决城区群众身边绿色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让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上半年启动现场测绘勘察、前期招标手续及绿化施工、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0月底完成整体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11.维修改造31所学校消防设施。对31所中小学校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指数。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实施芦台街道养老综合体(颐品)项目。位于芦台街道颐品学苑小区,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建设集老年人托养、医疗保健、健身康复、文体娱乐、老人家食堂等内容的养老综合体。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芦台街道、区民政局)
13.加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和岗位归集,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4.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区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100%,常态化实现信息化远程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5.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对于连续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含补缴费人员),门(急)诊就医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调整到5000元。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调整到10000元。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6.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5%以上,全人群签约率达到38%以上,推动慢病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救治水平。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7.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新建4处足篮排多功能运动场、1处户外微场地、13处乡村健身广场、1处室外智能健身设施。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8.开展全民健身类赛事活动。年内举办一系列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包括区级赛事活动28次、街镇级60次、“体育三下乡”20次、“体育进社区”10次。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9.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举办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全区开展戏曲、综合类文艺演出84场。同时,充分用好芦台大剧院等文化载体,全年举办曲艺、儿童剧、戏剧等文艺演出不少于50场,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宁投集团)
20.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假肢适配等400件;持续为0-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20人次。年内完成。(责任单位:区残联)
附件:宁河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宁河区2024年20项民心工程任务分解表

